大家好:
我有一个育婴假后续请产假的问题~
我的育婴假到今年11/30止(申请5个月),休育婴假时公司不知道我已怀第二胎,而是以为我休假结束会直接离职,最近我向公司提出12月要复职,但要直接申请产假,不会真的回公司上工,产假结束再申请二宝育婴假六个月~
听我同事说,人事部门(老板娘是人事)很不高兴,对外说我不过就是想要钱,而因为我主管正好最近离职了,无法帮我处理这件事,所以我直接打电话给人事,人事推说,11月中会有新主管报到,叫我等到那时透过新主管才可以进行申请,我想办法先连络到新主管(新主管其实是公司以前的老员工回来上班,跟人事很熟),新主管也是推说待他正式上班再跟人事讨论怎么处理!
1.这样的回复看似合理,但我心里又有点不安,不知道公司是不是觉得反正拖到12月没有结论我也不能怎样~12月我就要生了,如果我还没有复职成功,到时候可以“追溯”吗?
2.又,产假公司需支付员工2个月全薪(前六个月平均薪资),那公司会不会说我前六个月是育婴留停,公司未支薪,等于0,所以产假也可以不支薪呢?
3.我们公司的薪资结构是底薪+主管津贴+绩效……底薪很少很少,公司可以只付我“底薪”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