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与同学于中部一起合伙开公司,
因业务繁忙,须请行政助理,
想说自己当乡民也很多年了,
绝对不可以当个惯老板,
就开出本公司一切规定依劳基法,周休二日,每月聚餐,弹性上下班,
月薪23K,除劳健保外不扣除任何费用,保障三节奖金,
面试时跟员工说我们只在乎你做事的结果,
其余你空闲的时间你要在公司做什么我们不太会管你,
想不到新人刚到部两天,
请他开公务车去送个文件,
就给我翘班,叫他往北边送文件,给我开到南边去,
送文件来回车程仅需40分钟,
可以送到三个多小时,
问他去哪边还坚持只有去送文件的地点,
不知道这世界有东西叫做ETAG跟行车纪录器吗?
做事只是一种态度,尽到自己本分很难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