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卡漫梦工厂组规 2017.01.18版

楼主: yam276 ('_')   2017-02-09 00:36:13
※ 引述《sawg (Mr.丝袜)》之铭言:
: 2.申诉/罢免
: 本站实施四级站务制,依规定相关事项的管理及申诉程序如下:
: 板主→小组长→群组长→站务
: 本群组管辖范围仅至群组长阶段
: #1 欲申诉者,请附带资料证据,于本组务板提出。
: #2 依照所属层级逐步上诉之。踰越流程上诉者无效。
: 详细请参阅#1CLXxDNX (SYSOP) [ptt.cc] [公告] Ptt申诉制度变更
: https://www.ptt.cc/bbs/SYSOP/M.1280712397.A.5E1.html
: #3 吁请先跟当事人寄信说明沟通,并默认缓冲时间等待回信
: 若无实质建设性。无提申诉之必要。
: #4 不可私下作业或煽动其他群众,视恶意造反及乱板论。
: #5 为避免事后争议,使用者对于板务的申诉请于该案七天内提出
: 若超过七天,板主/小组长/群组长有权不受理。
: #6 不论是警告、水桶或是罪大恶极之永久水桶
: 均不得由非原板主群解除或重审
: 有疑虑者请依照站方或群组申诉条款之期限规定,向所属组务板申诉。
: #7 申诉案非当事人、板主或组长特别要求说明者,切勿任意发言影响板务处理
: 非当事人无论引用任何法规皆非官方发言,无效。
: 注︰在看板使用者遵守该项前提下
: 组务板针对尚未结案之文章原则上不做锁文处理。
: #8 为了增进申诉案的执行效率,申诉者于组务板申诉后
: 请寄信通知看板板主或被申诉者。
: 另外,由于已有告知被申诉者的动作
: 被申诉者必须在七天内做出答辩的动作,违者将对被申诉者作出警告
: 被申诉者若因故无法按时回应,请先行至组务板告知。
: #9 欲提罢免者,请附带资料证据,于组务板提出,再行提出罢免连署,违者不受理。
: 流程如下:
: 使用者认为板主不适任,须先至各小组组务板发表申请罢免文章
: 无小组组务板者则须至群组务板发表申请罢免文章
: ↓
: 申请者须通知欲罢免之板主至组务板说明 如该板主逾期未至组务板答复
: →
: 板主应于组务规定时间内至组务板答复 则记警告一只
: 情节严重者得以直接免职
: ↓
: 板主答复完后,申请者再于连署板中发表罢免连署
: 连署的有效票数须达25票
: ↓
: 如有效票数达25票,组务方能受理罢免申请
: 有效票数达25票并不代表罢免通过,请各位使用者注意
: ↓
: 其后将罢免连署文章转录至组务板
: 如经组务判断该位板主不适任,得以拔除该名板主职位
: 以上皆须通知当事人到案关切,且不可使用分身帐号,亦不可先提罢免再申诉。
: 违者不受理;若不依组规行事。视情形论处。
: 注:本组虽无规定罢免连署需转录至该看板,但转录者板主不得无故删除。
目前组规仅规定罢免/删除板主的部分
并没有罢免/删除小组长的部分
个人认为这是组规的漏洞
因此再次烦请群组长修订相关规定 感谢
作者: sawg (Mr.絲襪)   2017-02-10 17:46:00
本组规未明确规定之事项以站规为主 请参阅站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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