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卡漫梦工厂组规 2017.02.25版

楼主: sawg (Mr.絲襪)   2016-12-30 04:11:33
一、总则
1.本卡漫梦工厂群组规范,依据“群组长权力义务规范”、“组长权力义务规范”、
“板主权力义务规范”以及“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等规定所制定。
2.卡漫梦工厂群组内所属之板主设立之板规或小组长设立之组规,牴触本国法律或善良风
俗所认定或台大批踢踢实业坊站规或卡漫梦工厂群组规(以下皆简称本组),无效;另板
规亦不得牴触该所属小组组规。
3.卡漫梦工厂群组规范内容若与现存、新增或修订之站规相牴触,以站规为主。
4.本组规未明确规定之事项以站规为主,视状况逐一修订组规使其完备,并由本组群组长
另行公告。
5.本组(C_WorkBoard)提供卡漫梦工厂相关之板、组务处理、申诉、判决、释疑等服务
请勿发非关或无意义文章,违者以水桶、劣文处置,并视违规情节论处。
二、板务(板主/小组长/群组长)
1.遴选
依站规所规定之流程办理。
板主:
担任板主的方式如下:
#1 成立新板由申请者担任板主一职
#2 在无板主的看板经由C_NewBoard板连署后达20个有效连署申请
#3 请现有板主向组务申请新增板主
职责:
板主需带动看板上的讨论风气及发展,并符合站规中板主的权力义务规范
及组内相关规定
任命方式:
有小组长的小组由小组长审核后任命,无小组长的小组则由群组长任命
小组长:
担任小组长方式如下:
#1 在群组内征求小组长的小组中担任板主达6个月以上且必需
具备在C_NewBoard板发文资格方可申请
#2 在群组内任一看板担任板主达6个月以上,并由征求小组长的小组中
任两个板的板主附议后方可申请
#3 在人力不足的情况下,可由同一群组下任一小组担任6个月
以上的小组长同时兼任
原则上每位小组长兼任以6个月为限,依组务人力情况得公告延长
※注:因不同小组间的特殊性,若有增订征选条件将行公告
职责:
小组长有义务协助小组内板主处理板务或小组事务并带动小组的发展
且须符合站规中小组长权力义务规范
任命方式:
由群组长审核后任命之
群组长:
担任群组长方式如下:
担任卡漫梦工厂群组的小组长,且任满6个月即具备申请资格
职责:
群组长有带动及发展整个群组的责任
并协助小组长及板主处理相关板务或组务
任命方式:
#1 由站务站长在小组长中择一升任群组长
#2 由小组长们推派出一位接任群组长职位,由站务站长审核后任命之
2.权力义务与相关规范
#1 本组所有板务、组务人员有必要参照板务部所列之看板内容
明确了解自身的义务与权力
勿因新上任而忽视既有之规范,恣意妄为,违者将视情况论处。
有不良情节者,初次以警告并限期自动修正。
#2 板务处罚条例以警告论定,原则上以三次警告为限,经审定免除其职
特殊情节者经公告其理由与一定流程后,直接免除其职
基于维护群组内公信力,凡是因涉及组规或站规被罢免
或被组务免除职务之板主或小组长
一年内不得再担任卡漫梦工厂群组内任何板务、组务职务。
#3 板主于该板有自治权,组长原则上不干涉,惟不可违法或悖逆其创板宣言及板规。
#4 本组板主/小组长/群组长若因故无法执行勤务达五日以上
得依规定至所属组务请假,并指定勤务代理人。
#5 板主超过7天未上站,致无法有效维持看板秩序
经检举后7天内未以其他方式维持职责者,免除其职位
无板主之看板由所属小组长公告后暂时接管。
#6 板主请辞须自身发布请辞文,其他人士不可代发。
#7 有板主的看板不得申请废板。
#8 新上任之板主,需任满30日才可至组务板新增该板附属板主。
#9 鉴于部分板主的交接时间太短,可能会出现新板主不清楚板务相关处理的情形
若看板只剩下一位板主,该位板主在组务板申请新板主上任后
需于一个礼拜后方能申请辞职,以让新板主能够更加的熟悉板务问题
如于一个礼拜内申请的话,审查依然会于新板主上任后一个礼拜才开始
有不可抗力之因素需新增,本组视情态以专案备查
以维护看板正常机能为优先考量。
三、看板管理
1.群组长、小组长、板主,针对所管辖之小组或看板,拥有“紧急处理”之权力。
#1 紧急处理定义:由该板主所属小组长或群组长认定有乱板、违法之虞之看板
将依站规流程进行提高门槛、隐板、静板或唯读等处理
避免混乱加剧,危害群体公众利益。
#2 临时条款: 针对混乱看板,群组长或小组长,有颁布临时条款之权力
不受本组规所囿,且依临时条款为主,本组规为辅
使用者无须苦心钻研法律漏洞
惟独牴触本国法律或善良风俗所认定
或台大批踢踢实业坊站规时无效。
#3 隐板: 有必要之隐板皆须向上级小组长或群组长报备
若因上述紧急状况(经事后查察认可)则不在此限。
3.本组各板主攸关于板上重大板务事件(水桶、发文限制之设立等)
应在板上发文公告善尽告知各使用者之义务,亦可供日后备验。
4.设有警告条例的看板或小组请务必注意,警告也算是看板罚则的一环
为避免恶意再犯及统计上的争议,请不要加上重新计算的时限。
5.在推文明显泄漏个资的情况下
原发文者不受板规不得删除推文的限制 (若有规定)
可直接删除泄漏个资的违规推文
若被检举,板主可事后使用查看编辑历史权限查验。
6.卡漫梦工厂依群组特殊性订定版权条款
A 动画部分
禁止以任何方式完整散布、播放在台已有代理之动画。
C 漫画部分
禁止直接贴出全篇1/3以上内容之图文连结。
G 游戏部分
禁止完整散布、实况在台已有代理之“汉化版”游戏
实况请使用原版或代理版之游戏。
N 小说部分
禁止散布、提供直连全文连结。
7.不受欢迎使用者条款
针对数次违规、引战屡劝不听之使用者,若板主群认为有需要
可以至该板所属组务板申请将此ID列为不受欢迎使用者。
申请细则:
#1 此ID在该板有水桶纪录 (非必要,仅作为审核时的参考依据)
#2 该板"全体板主"连属半数同意 (请在申请文章推文覆议同意或不同意)
#3 附上相关引战事证、文章(可含编辑纪录)或精华区文章目录路径
小组长审核认可后公告
之后若此不受欢迎ID在板上再有任何“违反板规”的情况
板主可在板上公告后,直接永久水桶。
四、使用者相关制度(连署/申诉/罢免)
在本群组内进行看板的申请、板主的连署或罢免,皆需要符合下列条件:
#1 上站次数超过200次以上
#2 发表文章数超过200篇以上
#3 注册时间超过半年
1.连属
#1 连署原因有5行,请明确表达;语焉不详者,不受理连署
且连署文一经发布无法删除原文,尤请慎重。
#2 连署人数到达门槛25人后即可由申请人提出申请
惟独群组长或小组长有权对该连署进行审核,有必要可以否决之。
#3 特殊性质看板,小组长保有审核新板权,不受连署人数之限制。
#4 以任何形式贿选者,所连署之任何事项,皆不予承认之,并附带惩处。
a.本组贿赂定义:
使用利益交换之竞选、连署本组板、组职者
(无关利益之拉票,不在此限,然建议观察看板用途并先行取得该板主同意)
经查明属实者,吁令取消该新职,并附带下述罚则。
其连署所成之新板,即行冻结,待日后决议是否裁撤或保留。
b.预防制:
若ptt站上所有网友,经查觉有贿赂之情事且掌握明确事証者,请尽速通报各小组
预先在连署成功前破获,以期端正风气。
c.追惩制:
已经贿赂得其板、组职者,日后若有明显事証查明犯行,将追诉刑责。
d.罚则:
以上罪行之判定轻重或施罚方式,由各小组长裁决之
情节轻微者,犯行后显具悔意,可能酌量轻判
犯行重大者,最重可申请为本组不欢迎者
不服小组判决者可续行上诉。本组最后强调,连署实为各人之自由意志,无法强求
请依各候选人之政见、理念再行定夺,选贤与能实是正道。
#5 有效连署︰有效连署的意思为,可以在组内的连署机制进行连署
但是赞成票要扣除反对票,且不能有重复IP出现。
#6 连署板未记录详细连署时间,但有连署时限
请当事人注意连署人数,必要时须存证之以备查验避免争议。
连署结束后7日内提出无窜改之原连署书面资料供组务板查核,违者不受理。
#7 未规定之法规,群组长依法自由心证,视情况作适当裁决,有问题欢迎来函询问。
2.申诉/罢免
本站实施四级站务制,依规定相关事项的管理及申诉程序如下:
板主→小组长→群组长→站务
本群组管辖范围仅至群组长阶段
#1 欲申诉者,请附带资料证据,于本组务板提出。
#2 依照所属层级逐步上诉之。踰越流程上诉者无效。
详细请参阅#1CLXxDNX (SYSOP) [ptt.cc] [公告] Ptt申诉制度变更
https://www.ptt.cc/bbs/SYSOP/M.1280712397.A.5E1.html
#3 吁请先跟当事人寄信说明沟通,并默认缓冲时间等待回信
若无实质建设性。无提申诉之必要。
#4 不可私下作业或煽动其他群众,视恶意造反及乱板论。
#5 为避免事后争议,使用者对于板务的申诉请于该案七天内提出
若超过七天,板主/小组长/群组长有权不受理。
#6 不论是警告、水桶或是罪大恶极之永久水桶
均不得由非原板主群解除或重审
有疑虑者请依照站方或群组申诉条款之期限规定,向所属组务板申诉。
#7 申诉案非当事人、板主或组长特别要求说明者,切勿任意发言影响板务处理
非当事人无论引用任何法规皆非官方发言,无效。
注︰在看板使用者遵守该项前提下
组务板针对尚未结案之文章原则上不做锁文处理。
#8 为了增进申诉案的执行效率,申诉者于组务板申诉后
请寄信通知看板板主或被申诉者。
另外,由于已有告知被申诉者的动作
被申诉者必须在七天内做出答辩的动作,违者将对被申诉者作出警告
被申诉者若因故无法按时回应,请先行至组务板告知。
#9 欲提罢免者,请附带资料证据,于组务板提出,再行提出罢免连署,违者不受理。
流程如下:
使用者认为板主不适任,须先至各小组组务板发表申请罢免文章
无小组组务板者则须至群组务板发表申请罢免文章

申请者须通知欲罢免之板主至组务板说明 如该板主逾期未至组务板答复

板主应于组务规定时间内至组务板答复 则记警告一只
情节严重者得以直接免职

板主答复完后,申请者再于连署板中发表罢免连署
连署的有效票数须达25票

如有效票数达25票,组务方能受理罢免申请
有效票数达25票并不代表罢免通过,请各位使用者注意

其后将罢免连署文章转录至组务板
如经组务判断该位板主不适任,得以拔除该名板主职位
以上皆须通知当事人到案关切,且不可使用分身帐号,亦不可先提罢免再申诉。
违者不受理;若不依组规行事。视情形论处。
注:本组虽无规定罢免连署需转录至该看板,但转录者板主不得无故删除。
#10 遭站方或组内列为不受欢迎之使用者,提出申诉或罢免案无效。
#11 其他群组规定、判例、特殊案件之处理或可参考
但是否沿用由本组小组长或群组长认定之。
五、看板试阅办法
1.试阅期之实行总则
若组务判定使用者欲申请之看板,为须长期观察后方能确定看板走向之看板
得以给予一至三个月之试阅期,藉以观察看板走向是否符合开板时之目的与期望。
2.试阅期中之看板相关事项
#1 尚在试阅期之看板并非为正式看板,板主亦非正式板主。
#2 承上,因此新增板主条例不适用于试阅期中之看板
倘若有特殊原因而必须进行板主交接,需至该组之组务板进行说明
如无组务板的小组则至群组务板进行说明,届时交由各小组务处理
若该看板于试阅期中发生重大事故,如板主违规而遭免职,该看板以关板处理。
3.试阅看板评定流程与标准
组务开板时将给予明确试阅截止日期,请试阅看板板主于截止日期后七日内
主动至所属小组组务板提交以下资料:
#1 看板申请原因或开板期望主文 (必要)
#2 板主针对该看板讨论内容与方向所撰述文章一至三篇 (必要)
a.综合性质讨论看板,请提供开板板主发表之优质文章
b.单一、跨越不同媒体平台之大型企划作品(如IM@S)或作者
请提供开板板主撰写之看板介绍文
#3 看板中符合开板期望之优质文章三至五篇 (必要)
#4 自评看板讨论情况是否符合原始开板期望,该项请务必详细说明 (必要)
#5 未来需要修正的看板方向或期望?
#6 其它可供参考之资料
#7 所属群组小组长额外要求答复之内容
※注1:七日内未提交资料之看板,将暂时以隐板或唯读处理
※注2:文章不需转贴全文,提供连结即可
试阅期后之处理
#1 若于试阅期结束,并经组务评定后,认定该看板符合开板期望时
则由组务于组务板以及该看板发文公告后,该看板方为正式看板。
#2 若经组务评定后,认定该看板之成效不彰,或未符合开板期望时
请板主于所属组务板提出改善方向大纲(细则请于改善期后提出)
组务原则上会给予一至三个月的试阅修正期,待修正期后再次评定
修正期评定标准同试阅期评定标准,若因看板特殊性需要增加标准会于公告中说明
#3 若评定结果公告后七日内未提出改善方向,或改善期情况不佳
则由组务判定该看板应搬迁至适当之小组,或以终止试阅并关闭处理。
4.试阅期看板废板细则
由于站规所定义之废板权为“删除”而非“唯读”
但本组认为删除看板并非一体适用
因此试阅未过之看板,本组原则上采取“唯读保留资料不删除”的方式。
相关废板程序如下:
小组长组务板公告最终试阅结果 → 板主答辩 → 小组长组务板公告废板 →
至群组务申请废板 → 群组务同意后向站方申请唯读 →
小组长于该看板公告废板 → 站方设置唯读后移入C_Memory留存
※若申请唯读中有乱板情况,组务得依照板务处理权暂时提高发文权限。
作者: tontontonni (只有眼泪是真的)   2015-03-08 00:29:00
组长没出声,就公然当皇帝恣意妄为,违反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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