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的规定的话.....理论上,如果看到内裤的人感到不舒服的话、其实是算的....性骚扰
跟年
龄还是性别无太大关系的
(性攻击也是,所以一堆本子里女逆推男的也一样、就是强暴可告bj4)
不过这也要是露内裤的人是故意让人看,还有着骚扰受众、让对方不舒服的恶意的话吧?
就跟上司开黄腔骚扰下属一样。所以没有你偷看到人家内裤还说自己被性骚扰的道理,
同样的看到的人没有感到恶心或不舒服也不算。
看的人说不舒服就算了吧 总不会说不舒服还要测谎吧 当
非故意的不就跟幸运色狼一样? 不过幸运色狼真能免罪吗?
作者: DON3000 (><b) 2019-08-07 14:07:00
通常要让男生感到不舒服 可能是因为...
之前好像在板上听过 不管你是不是故意的 只要受害者觉得不爽就可告你
作者: revise (小陶) 2019-08-07 14:23:00
惨的是男生往往 不赢
记得日本有痴汉冤罪 而且就算法官判无罪 男方在社会上也会死亡
作者:
ryohgi (疯狂阿行)
2019-08-07 15:19:00光是会吸引目光就够不舒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