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 suckcomic版的不当水桶

楼主: sawg (Mr.絲襪)   2011-02-27 21:18:55
销量是否等于作品的价值
一直是两派人马争执不休的话题
用大绝招来解释 不免让人觉得不通人情
推 firstkiki:我举个简单的例子吧,可乐是不是垃圾食物?可乐销售量好 02/27 19:11
→ firstkiki:不好?这样有比较浅显易懂吗? 02/27 19:11
作品的价值 是在于观看者的观赏角度
觉得没意义 那他价值就是0 有意义则相反
硬要吵是没完没了的
这种争议较大的东西 建议是不要轻易砍文或水桶
改以口头劝导或警告会适合点
真要说的话 此点应该偏向软性违航文
至于日后累犯的部分
请板主与evangelew板友自行协商
===
以下一点卓见 看看就好:
先不论"垃圾"一词是哪个板的发言
要批评也行 要评论也行
起码要给作品一点尊重吧?
说他是垃圾是否有点太超过 弄不好这会引战的
说尾田老师的东西是垃圾 难道他不会难过吗...
当然 今天尾田老师没看漫吐板那没差
但假设有呢?
(像隔壁小学馆的某老师就会看我写的一些评论
作者: killeryuan (龍鳥)   2011-02-27 21:22:00
本板是漫画吐槽板,而非漫画评论板,本来就对护航有限制希望小组长能理解.还是感谢小组长的判决与建议.
楼主: sawg (Mr.絲襪)   2011-02-27 21:27:00
所以我才说有争议 不适合用这样处理何况说一部作品是垃圾呢? 我觉得这有点超过了
作者: killeryuan (龍鳥)   2011-02-27 21:31:00
这个...C洽都有这样的言论,何况漫吐,也非攻击作者本身
楼主: sawg (Mr.絲襪)   2011-02-27 21:31:00
不管怎么样去吐它 对作品该有的尊重还是要有观点是其次 我要说的是会引战
作者: killeryuan (龍鳥)   2011-02-27 21:33:00
这其实跟案例的关系不大了 如果案主只是纠正用词那我不会经意介入 是"销售量护航法"让我认定违规
楼主: sawg (Mr.絲襪)   2011-02-27 21:35:00
销量我也说了 价值见仁见智 不能说他错也不能说他对以后有这种情形还是警告或劝导为佳
作者: killeryuan (龍鳥)   2011-02-27 21:36:00
但这并非对错的问题,正如"不爽不要看"其实是至理名言如果是因为板规的确没有明写"销量护航法",那我可以接受
楼主: sawg (Mr.絲襪)   2011-02-27 21:37:00
所以你说是不是有争议嘛( ̄ー ̄;)
作者: killeryuan (龍鳥)   2011-02-27 21:37:00
不如让我们板主回去讨论吧?正因为要避免争议所以要禁止使用啊= =
楼主: sawg (Mr.絲襪)   2011-02-27 21:39:00
...以前发生用销量护航吗? 这说法不太妥
作者: killeryuan (龍鳥)   2011-02-27 21:42:00
有啊,"网球王子卖得好怎可能是烂漫画"...
楼主: sawg (Mr.絲襪)   2011-02-27 21:45:00
如过有判例那就没问题
作者: killeryuan (龍鳥)   2011-02-27 21:46:00
其实这是以前本板上新闻时,出版社老板的回应.
楼主: sawg (Mr.絲襪)   2011-02-27 21:47:00
我说的是"判例" 其他不管
作者: firstkiki (洛晴)   2011-02-27 21:47:00
诚如小组长所述,作品价值观端看个人,当有人对于作品内容有所不满时,该是借由不同的见解表达不同的看法以说服别人,单以作品销售量就想说服他人对于作品的不满,两者不能相提并论吧
楼主: sawg (Mr.絲襪)   2011-02-27 21:51:00
前提是不满到说是"垃圾"
作者: killeryuan (龍鳥)   2011-02-27 21:51:00
我找到一个"乌龙派出所老少皆宜,看不懂你的问题"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1-02-27 21:57:00
丝袜 我想"垃圾食物"这名词可以当作例子被冠上垃圾食物的多半销售量很好 但影不影响是"垃圾食物"?
楼主: sawg (Mr.絲襪)   2011-02-27 21:57:00
我只知道我冰箱堆了一堆垃圾(死
作者: ru04ul4 (拒绝)   2011-02-27 21:58:00
把垃圾拿出冰箱要几个步骤
楼主: sawg (Mr.絲襪)   2011-02-27 21:58:00
我看我把那串翻成日文寄给尾田老师看他有什么反应好了...
作者: killeryuan (龍鳥)   2011-02-27 22:14:00
又一个"这部早就崩溃了, 怎么还有那么多死忠者.."上面这是判大绝招,所以确实有判例.唉呀看错了,是这句"这部是不是崩溃,不是你说的算..."
楼主: sawg (Mr.絲襪)   2011-02-27 22:24:00
...连板主都搞不清楚有没有判例 使用者怎么会知道= =
作者: killeryuan (龍鳥)   2011-02-27 22:36:00
不是搞不清楚啊,我明显记得有类似违规,但要找也要时间
作者: ace0824 (ACE)   2011-02-28 01:44:00
自称自己的意见是卓见,这真的很好笑XDDDDDDD照理也该用"拙见"吧
作者: Angus0824 (Angus)   2011-03-01 01:34:00
说垃圾又如何? 请搞清楚是在漫吐板 你要不要自己去看多少人认为他踩到板规了?? 请搞清楚是在"漫吐板" ok?请不要拿自己喜好来评断一件事情 小组长这样当的?看你这篇文章的内容感觉你跟本一整个搞不清楚状况
作者: cindylin812 (欣蒂)   2011-03-01 02:04:00
卖得好=不能吐 那漫吐差不多可以关了
作者: marcoyao (我爱伊贺(赫))   2011-03-01 04:00:00
丝袜...我是觉得那个要算大绝不然以后漫吐的jump那些吐槽都会因为这个吵起来
作者: cashko   2011-03-01 04:18:00
真是太夸张了,卖得好=不能吐,小组长列张清单告诉漫吐哪些漫画是销售好不可以吐,哪些漫画是销售不好可以吐好了
作者: mageancaesar (魔神凯撒)   2011-03-01 05:46:00
会不会引战该不该骂垃圾是一回事 用销售量护航是不是大绝是另一回事 我觉得还是应该给水桶 骂作品用字一事应该分开来讨论
作者: yuhung (MimiBao)   2011-03-01 11:46:00
请小组长来管漫吐板好了 如果啥事都要想到维护创作者的脆弱心灵,那么大家也不可以骂靠岸和刺陵是垃圾啊!
作者: abdj0025 (日月同天)   2011-03-01 12:03:00
那漫吐版干脆正名为漫画攻击板 好不好?另外这判决有说卖的好=不能吐? 有没有那么敏感啊这判决说的是垃圾这个词有争议 和护航者犯不犯板规根本就是两回事 在质疑别人有没有搞清楚状况之前先看看自己说的话前后到底有没有相干
作者: yuhung (MimiBao)   2011-03-01 12:06:00
卖得好不等于不能吐 但用卖得好来护航作品本来就是大绝招至于垃圾这词漫吐以前又不是没出现过
作者: abdj0025 (日月同天)   2011-03-01 12:07:00
另外判决有说到这比较算软性护航 我也是这样认为
作者: yuhung (MimiBao)   2011-03-01 12:07:00
比垃圾更敏感甚至批评得更深的词汇都有 何以以前OK现在不行这根本不是软性护航 早就是大绝招了以后板友说XX漫画哪里不好 就有人用"可是XX的销量很好啊"来
作者: abdj0025 (日月同天)   2011-03-01 12:08:00
因为现在出现在组务板啊 还以前可以现在不行勒软性护航照样记警告啊 又不是没处罚
作者: yuhung (MimiBao)   2011-03-01 12:08:00
护航,这不但没消除弱点,还有表示"因为卖得好可见是好作品
作者: abdj0025 (日月同天)   2011-03-01 12:09:00
就会出现一大堆这种言论而不会受罚一样
作者: yuhung (MimiBao)   2011-03-01 12:09:00
你似乎没搞清楚板规 软性护航从以前到现在 板主都管得很松就是希望给大家一点弹性
作者: yuhung (MimiBao)   2011-03-01 12:10:00
哇! 什么都你觉得很好、你觉得很棒 那大家讨论有意义吗?
作者: abdj0025 (日月同天)   2011-03-01 12:10:00
就说这次出现在组务 所以组务处理了 你不懂?所以就说软性护航警告两支下去啊 板主要管的松怪我喔
作者: abdj0025 (日月同天)   2011-03-01 12:11:00
而且你说的例子就是属于板规中软性护航里面的例子啊
作者: yuhung (MimiBao)   2011-03-01 12:11:00
不是软护的东西你当软护 还要板主把软护管严一点我说了 这已经"超越"软护 而不只是软护 请你读仔细
作者: yuhung (MimiBao)   2011-03-01 12:12:00
现在板规有好一部分是我以前当板主时一起和板主群修定的
作者: abdj0025 (日月同天)   2011-03-01 12:12:00
那这样板规干脆不要了好不好?
作者: yuhung (MimiBao)   2011-03-01 12:14:00
....................................
作者: marcoyao (我爱伊贺(赫))   2011-03-01 12:17:00
我真的觉得漫吐很悲哀...版规一会被说严一会又被钻漏洞..
作者: abdj0025 (日月同天)   2011-03-01 12:19:00
板规第23页 去掉标头第一行 第一个例子就是我觉得那这样这个"我觉得"是不是要算软性护航?我看了板规 比较一下 他就是犯了"我觉得" 所以才认为
作者: LoveFluid   2011-03-01 12:21:00
除了我觉得这三个字 那人明显还犯了别的
作者: abdj0025 (日月同天)   2011-03-01 12:21:00
他犯了软性护航 回避吐点
作者: abdj0025 (日月同天)   2011-03-01 12:22:00
出现不爽不要看就是大绝啊 你也举个比较模拟两可的例子
作者: LoveFluid   2011-03-01 12:22:00
提出销售量根本就是要堵人家的嘴 也根本无法讨论下去
作者: abdj0025 (日月同天)   2011-03-01 12:23:00
回避吐点就叫可以讨论吗? 那这样何必要软性护航那条?
作者: LoveFluid   2011-03-01 12:23:00
例子举个你啦!你自己看嘛!
作者: yuhung (MimiBao)   2011-03-01 12:25:00
越过软护边界成为大绝招的 你觉得是软护
作者: abdj0025 (日月同天)   2011-03-01 12:25:00
管的松不代表遇到严重的不处理啊
作者: yuhung (MimiBao)   2011-03-01 12:26:00
明明是软护可以口头告诫软处理给板友空间的 你觉得是板主没在管,既然这么厉害那为什么你不去当板主?
作者: abdj0025 (日月同天)   2011-03-01 12:27:00
我有说我觉得板主没在管? 你也未免太过度延伸我说的话我已经说了 管的松不代表遇到严重的不处理
作者: ace0824 (ACE)   2011-03-01 12:58:00
为什么不能骂垃圾,各花入各眼,汉堡也是垃圾食品阿我昨天还是有吃阿,吐嘈原本就是宣泄自己的不满还要管什么用词不能用,那你干脆一一列出来好了
作者: abdj0025 (日月同天)   2011-03-01 13:01:00
所以我建议漫吐改名啊 看是漫画攻击板或漫画宣泄板都可以
作者: ace0824 (ACE)   2011-03-01 13:02:00
你干脆说废板不是比较快?你要不要去港漫板走走
作者: marcoyao (我爱伊贺(赫))   2011-03-01 13:02:00
我觉得真多人误解漫吐...
作者: ace0824 (ACE)   2011-03-01 13:03:00
那骂得有多难听,黄玉郎等作者还不是很有气度不要把每个创作者都想成这么肚量狭小吧
作者: abdj0025 (日月同天)   2011-03-01 13:05:00
怎么这么喜欢过渡延伸别人说的话啊? 你是心中很想废板所以才把别人所说的话都解读成废板吗
作者: ace0824 (ACE)   2011-03-01 13:06:00
奇怪,我根本没解释你的话,吐嘈板干嘛要因为垃圾改名
作者: abdj0025 (日月同天)   2011-03-01 13:06:00
怎么你们板规规定的事情 一个一个都在犯啊
作者: ace0824 (ACE)   2011-03-01 13:07:00
吐嘈就很单纯的宣泄不满阿,你不满意垃圾一词,就用道理护航阿
作者: abdj0025 (日月同天)   2011-03-01 13:07:00
一个要人来当板主 大绝 一个解读别人说废板比较快 疑测吐槽不是该有诙谐有趣的成分吗?
作者: ace0824 (ACE)   2011-03-01 13:08:00
那里有规定吐嘈一定要诙谐有趣了,有人就是不爽就吐嘈
作者: abdj0025 (日月同天)   2011-03-01 13:08:00
你叫没解释我的话 那何必说什么"你干脆说……"之类的话
作者: abdj0025 (日月同天)   2011-03-01 13:09:00
不爽就宣泄啊 吐嘈带有诙谐有趣的成分嘛更何况我是说要改掉英文板名? 改个称呼而已嘛
作者: marcoyao (我爱伊贺(赫))   2011-03-01 13:09:00
很多吐槽的确带有诙谐的成份啊 干嘛要改名...
作者: ace0824 (ACE)   2011-03-01 13:10:00
如果要因为不能用垃圾一词搞到改名,那真的废板比较快阿
作者: abdj0025 (日月同天)   2011-03-01 13:10:00
那垃圾有诙谐的成分吗?
作者: abdj0025 (日月同天)   2011-03-01 13:11:00
况且这篇有跟漫吐板说垃圾不能用?都不知道你们在过度反映什么 这篇说垃圾这个词有点超过
作者: ace0824 (ACE)   2011-03-01 13:11:00
我几时说过垃圾跟诙谐有关的,不要自己解读好吗XDDDDD
作者: ace0824 (ACE)   2011-03-01 13:12:00
我也说过啦,去港漫区块走走吧,那边骂得更难听阿
作者: abdj0025 (日月同天)   2011-03-01 13:12:00
彼此彼此啊 况且我也不是对你说那句啊so? 你这样不就是比烂吗? 板规喔
作者: abdj0025 (日月同天)   2011-03-01 13:13:00
我都不知道你们要怎么去要求你们那个板的使用者了
作者: ace0824 (ACE)   2011-03-01 13:13:00
我只是想说每个板有自己的风格习惯这样
作者: ace0824 (ACE)   2011-03-01 13:14:00
所以?我也只是说骂垃圾没啥问题这样阿
作者: abdj0025 (日月同天)   2011-03-01 13:15:00
所以垃圾有比较诙谐的部份吗? 这次就真的是问你
作者: ace0824 (ACE)   2011-03-01 13:15:00
我就没有说过垃圾跟诙谐有关阿,你问我干嘛?
作者: abdj0025 (日月同天)   2011-03-01 13:16:00
所以垃圾偏吐槽吗?
作者: ace0824 (ACE)   2011-03-01 13:17:00
当然算吐槽,只是吐嘈中的用词而已阿
作者: abdj0025 (日月同天)   2011-03-01 13:18:00
怎么这下又管的那么松啊 "我觉得"叫大绝 "垃圾"不算攻击我都快搞不清楚你们心中的界线到底是画在哪边了
作者: ace0824 (ACE)   2011-03-01 13:20:00
漫吐板如果不站在吐嘈者这边,那还叫漫吐板吗你以护航者的角度来看,自然会很严格
作者: abdj0025 (日月同天)   2011-03-01 13:20:00
现在不是站哪边的问题吧 你怎么一跳就跳到这我就算吐槽 也不会说垃圾啊 而且你又怎么判定我是用
作者: ace0824 (ACE)   2011-03-01 13:21:00
你上面说的"大绝"是护航者使用,"垃圾"是吐嘈者使用
作者: abdj0025 (日月同天)   2011-03-01 13:21:00
护航者的角度来看? 这不就又犯疑测了吗
作者: abdj0025 (日月同天)   2011-03-01 13:22:00
"我觉得"可是你们规定中的软性护航喔
作者: ace0824 (ACE)   2011-03-01 13:22:00
拿OP的销量很棒来说他很好,这不是护航者是什么?
作者: ace0824 (ACE)   2011-03-01 13:23:00
"我觉得"如果是吐嘈者使用,没有什么护航的疑虑阿
作者: abdj0025 (日月同天)   2011-03-01 13:23:00
我有说他不是护航吗? 另外你的焦点又跳掉了
作者: abdj0025 (日月同天)   2011-03-01 13:24:00
你到底有没有打算跟我对话啊? 你会玩连连看吗?
作者: ace0824 (ACE)   2011-03-01 13:24:00
你到底想说什么?直接说清楚好了
作者: ace0824 (ACE)   2011-03-01 13:25:00
那好,你说你搞不懂什么好了
作者: abdj0025 (日月同天)   2011-03-01 13:25:00
我都已经说的那么清楚了 你自己要乱连的啊我觉得我说了你还是会乱连啊 说了有用吗?我提到"我觉得"算软性护航 你跟我扯到吐槽者做什么?
作者: ace0824 (ACE)   2011-03-01 13:26:00
我也说了很清楚了阿,可是我还是搞不懂你想说什么
作者: abdj0025 (日月同天)   2011-03-01 13:27:00
我知道你在说什么啊 你以为我说到搞不清楚就是指我搞不清你的话?
作者: ace0824 (ACE)   2011-03-01 13:27:00
我说啦,吐嘈者使用"我觉得"不算护航,护航者使用才算软护然后你是说那个部份有"我觉得"?
作者: abdj0025 (日月同天)   2011-03-01 13:28:00
我在跟你说吐槽者说"我觉得"?就这个案例啊 "我觉得销售量好 所以不是垃圾"
作者: ace0824 (ACE)   2011-03-01 13:28:00
我现在就在问你这个争议使用"我觉得"的是谁阿?
作者: ace0824 (ACE)   2011-03-01 13:29:00
就漫吐板把"销售量护航"视为大绝招阿
作者: marcoyao (我爱伊贺(赫))   2011-03-01 13:29:00
算大绝啊...销售量好根本不是护航 是不爽不要看的变形了
作者: abdj0025 (日月同天)   2011-03-01 13:30:00
这已经出现我觉得 他是说不爽不要看还是不然你来画吗?
作者: ace0824 (ACE)   2011-03-01 13:30:00
这跟XXX很红,所以它很好看是同样道理了5566也很红阿
作者: abdj0025 (日月同天)   2011-03-01 13:31:00
他这样不就在说"我觉得好" 照你们的板规看就是软性护航啊所以这叫做不爽不要看还是不然你来画吗?
作者: ace0824 (ACE)   2011-03-01 13:32:00
大绝招的意思是放出来没讨论空间,销量放出来是没啥好讨论
作者: marcoyao (我爱伊贺(赫))   2011-03-01 13:32:00
销售量好并不是她觉得好啊 他又没说好在哪...
作者: abdj0025 (日月同天)   2011-03-01 13:32:00
而且明明软性护航有处罚 不知道在怕什么"大家都来用"那板规中那句就有说他觉得好在哪里吗?那回避吐点 你就和他有讨论空间了吗?
作者: ace0824 (ACE)   2011-03-01 13:33:00
而且他不是用"我觉得",而是"许多人觉得"了
作者: abdj0025 (日月同天)   2011-03-01 13:35:00
他是在说"这么多人看 销售量好 所以我觉得balabala"
作者: ace0824 (ACE)   2011-03-01 13:35:00
回避吐点只是代表他也知道有问题啦,你这样搞法
作者: abdj0025 (日月同天)   2011-03-01 13:36:00
你要提没有讨论空间 那回避吐点没讨论空间 就都算大绝啊
作者: ace0824 (ACE)   2011-03-01 13:36:00
他说的"还蛮多人喜欢看的",这不是许多人觉得?
作者: abdj0025 (日月同天)   2011-03-01 13:37:00
我有要你把大绝都列出来? 而且列出来的例子明明就有偏向
作者: ace0824 (ACE)   2011-03-01 13:37:00
那是代表他退缩了,不想讨论了阿,大绝招则不同阿
作者: ace0824 (ACE)   2011-03-01 13:38:00
他的推文根本没用上"我觉得"阿,而是拿销量证明卖很好而已
作者: abdj0025 (日月同天)   2011-03-01 13:39:00
那如果让我看到你们判大绝的判例里是用延伸的来判而我用护航者没用你们规定的词句 你们要不要改判?"销量卖的好 所以我觉得不是垃圾"这时就又要句句斟酌有没有用到什么词了?
作者: ace0824 (ACE)   2011-03-01 13:41:00
现在不就是销售量到底比较接近"软护"或是"大绝招"
作者: abdj0025 (日月同天)   2011-03-01 13:42:00
你自己提到没有什么词 所以不算什么板规的啊
作者: ace0824 (ACE)   2011-03-01 13:42:00
那就对啦,这种延伸判断原本就是各板自己的判断范围内结果人家判断是"大绝招",你又拿"大绝招"没有来说嘴
作者: abdj0025 (日月同天)   2011-03-01 13:43:00
所以你们觉得是大绝的 就算没有我觉得也要延伸到变大绝?你要不要搞懂我在举什么例? 你要延伸去判的标准就不一啊
作者: ace0824 (ACE)   2011-03-01 13:44:00
那你觉得是"软护"的,就算我们不认为,你也要当"软护"?
作者: abdj0025 (日月同天)   2011-03-01 13:44:00
或者说你们标准真的很一致 延伸出的判例就是大绝现在申诉到这里 不就是看组务怎么判定?
作者: ace0824 (ACE)   2011-03-01 13:45:00
同一件案件,每个法官引用的法条也不尽相同是阿,我也不是板主,就只是表达一下不满而已
作者: abdj0025 (日月同天)   2011-03-01 13:46:00
你要说法官 我要跟你这这里叫二审
作者: ace0824 (ACE)   2011-03-01 13:46:00
反正判决结果都出来了,没什么好说的了
作者: ace0824 (ACE)   2011-03-01 13:47:00
你都拿权力来压人了,我再说什么,有啥意义吗
作者: abdj0025 (日月同天)   2011-03-01 13:48:00
不知道是谁先提法官的喔 不知道是谁先提判定的喔现在就又要说到用权力压人 算不算某方面的大绝啊?
作者: ace0824 (ACE)   2011-03-01 13:49:00
我提法官举例,只是说引用的法条不同而已不过毕竟二审可以逆转一审的判决,其实也没啥好说的了
作者: abdj0025 (日月同天)   2011-03-01 13:50:00
你要提到法官 还提法条 不就是要提判定吗?
作者: ace0824 (ACE)   2011-03-01 13:51:00
判决都已经出来了,也没办法上诉,所以我想看看你们在想啥
作者: abdj0025 (日月同天)   2011-03-01 13:51:00
这时候就要表达出一种无力感 好让觉得怎么组务怎么讨厌还顺便疑测我们的想法
作者: ace0824 (ACE)   2011-03-01 13:52:00
是很无力阿,以前的大绝招,现在变成软护了
作者: abdj0025 (日月同天)   2011-03-01 13:53:00
那是因为之前的没拿来这里判过啊你这样就好像在说我在家乡没戴安全帽没事 到外面就出事
作者: ace0824 (ACE)   2011-03-01 13:53:00
先例一开就变成判例了,我也没想到会搞到这里来
作者: abdj0025 (日月同天)   2011-03-01 13:54:00
当然这举的例不是很好啦
作者: ace0824 (ACE)   2011-03-01 13:54:00
没,我只是想到世界各地的法律都不同而已
作者: abdj0025 (日月同天)   2011-03-01 13:55:00
判例 你没看龙鸟举半天还没举到普通使用者的销售量判例
作者: ace0824 (ACE)   2011-03-01 13:56:00
他的事跟我无关,我只针对这个判决及垃圾一词发表感想
作者: Angus0824 (Angus)   2011-03-01 14:04:00
一堆人的觉得不妥 只有你们两个组长觉得判决ok是你们有问题还是我们有问题? 管板不是当个版在管的不过爬了一下你们之前的判决文 我只能说不意外啦
作者: abdj0025 (日月同天)   2011-03-01 14:09:00
依你们的标准来看 你这发言就是大绝喔反正一堆人觉得怎样就一定是怎样 和销售量差不多嘛另外这篇根本没说到他没犯板规吧 你要不要先搞清楚?
作者: Angus0824 (Angus)   2011-03-01 14:10:00
我现在不是在漫吐板 而且硬要说大绝 我觉得你们把人家说的话都应扣上大绝的帽子还比较威
作者: abdj0025 (日月同天)   2011-03-01 14:10:00
你说一堆人觉得他犯板规 这篇是判决说他没犯板规?
作者: abdj0025 (日月同天)   2011-03-01 14:11:00
啧啧 说别人扣帽子也算毫无讨论空间的大绝
作者: Angus0824 (Angus)   2011-03-01 14:11:00
还好啊 反正你都先开了 怪我囉 只是我没你那么无聊
作者: abdj0025 (日月同天)   2011-03-01 14:12:00
太棒了 再多说一点啊 我要看看你还有多少词可以说
作者: Angus0824 (Angus)   2011-03-01 14:12:00
你说我叫要照做喔 你以为你是谁啊 笑死了
作者: abdj0025 (日月同天)   2011-03-01 14:13:00
你可以不做啊 我有说你不做我要跑去肛你吗? 没有嘛
作者: Angus0824 (Angus)   2011-03-01 14:13:00
懒得跟这么没格调的人吵下去了 你就继续躲在这个小天地
作者: Angus0824 (Angus)   2011-03-01 14:14:00
自爽 当个板管版吧
作者: abdj0025 (日月同天)   2011-03-01 14:14:00
哇哇哇 还真的多讲一些了 简直就是傲娇嘛
作者: abdj0025 (日月同天)   2011-03-01 14:15:00
说的好像使用者的言论"一定"没错一样╮(′~‵〞)╭
作者: Angus0824 (Angus)   2011-03-01 14:15:00
我说懒 没有说不 谢谢
作者: Angus0824 (Angus)   2011-03-01 14:20:00
我出于自己意愿说的 又不是你叫我说我才要说的 在想啥
作者: abdj0025 (日月同天)   2011-03-01 14:21:00
在想你还会有多少词汇可以用啊你不回还好 越回就越像傲娇 你不知道吗?你只差没有口吃而已
作者: Angus0824 (Angus)   2011-03-01 14:22:00
这句话应该还给你吧 你比较适合 不过傲娇自己改一下
作者: abdj0025 (日月同天)   2011-03-01 14:23:00
我想旁人看起来一定觉得我们是小俩口在斗嘴你的反应真的太棒了 虽然我不萌傲娇啦
作者: marcoyao (我爱伊贺(赫))   2011-03-01 14:24:00
是啊...旁人都觉得就一个简单的问题却一直没人解释
作者: abdj0025 (日月同天)   2011-03-01 14:24:00
你可以说说看是什么简单问题 我看看能不能解释
作者: marcoyao (我爱伊贺(赫))   2011-03-01 14:25:00
我只能说 我会挺漫吐的人认为销售量是大绝这个看法
作者: abdj0025 (日月同天)   2011-03-01 14:25:00
听说有判例 就找一个普通使用者用销售量护航的判例出来吧
作者: marcoyao (我爱伊贺(赫))   2011-03-01 14:26:00
因为销售量根本没有护航到啊...根本不能算软护
作者: abdj0025 (日月同天)   2011-03-01 14:26:00
怎么没护航到? "销售量高 所以我觉得他好"你可以去看看软性护航那条板规这点相信我已经在上面不知道说过几次了
作者: marcoyao (我爱伊贺(赫))   2011-03-01 14:28:00
也可以解释成她就是销售量高 不爽不要看啊上面也有很多人发表这个看法了
作者: abdj0025 (日月同天)   2011-03-01 14:29:00
为什么要舍近求远? 软性护航比较近吧
作者: marcoyao (我爱伊贺(赫))   2011-03-01 14:29:00
我也是这种看法 不过我想两方看法也不会变了
作者: abdj0025 (日月同天)   2011-03-01 14:31:00
所以你说的没人解释根本就没这回事吧
作者: marcoyao (我爱伊贺(赫))   2011-03-01 14:32:00
就两方卡在同个点却一直跳针啊我是觉得漫吐版主们这样判是对的 这次的申诉我觉得很干涉
作者: abdj0025 (日月同天)   2011-03-01 14:33:00
就算这样 还是有人解释啊 我不懂你说没人解释是什么意思
作者: marcoyao (我爱伊贺(赫))   2011-03-01 14:33:00
我是觉得可以判决写成建议 判决这样影响漫吐很大
作者: abdj0025 (日月同天)   2011-03-01 14:35:00
他内文就有写建议啊 况且判决书并不尽是判决啊
作者: ssarc (ftb)   2011-03-01 14:35:00
销售量护航是否为软护,应该要看他的语气。所谓软护,本身不就是种语气问题吗? 我觉得,这三个字,因为本身为较为何缓的开头,因此多被认定为软护。但若以此开头后面却是开大绝例如销售量,仿佛因为很多人看因此缺点不算缺点,那就违规了
作者: abdj0025 (日月同天)   2011-03-01 14:39:00
他只是针对垃圾这个词去用销售量做护航
作者: ssarc (ftb)   2011-03-01 14:40:00
就版主和版友的观点,你说是建议,又说不尽是判决,我们会
作者: abdj0025 (日月同天)   2011-03-01 14:41:00
我会说判决书不尽是判决是指不一定很明确的要人怎么做
作者: ssarc (ftb)   2011-03-01 14:41:00
就这么不在意吗? 小组长的言论通常为众人遵循标准,请谨慎
作者: ssarc (ftb)   2011-03-01 14:42:00
销售量和垃圾无关吧? 很多人买他跟我认为垃圾不冲突
作者: abdj0025 (日月同天)   2011-03-01 14:43:00
所以板规中软性护航的部分 里面举例说"我觉得这很好"
作者: ssarc (ftb)   2011-03-01 14:43:00
况且,此为漫画吐嘈,轻吐重吐乱吐都是吐,护航就不是了
作者: ssarc (ftb)   2011-03-01 14:47:00
恩....个人认为有关。因为这是漫画吐槽,对于漫画批评的条件本身就较宽松,相对的,对于表达喜爱作品的言论标准先天也较
作者: abdj0025 (日月同天)   2011-03-01 14:48:00
你说有关是哪边有关? "我觉得这很好"这句?
作者: ssarc (ftb)   2011-03-01 14:49:00
严格。我觉得垃圾,OK,因为是吐槽;我觉得很好,这是针对
作者: abdj0025 (日月同天)   2011-03-01 14:49:00
那这样把软性护航这条撤掉好不好 一翻两瞪眼 都不用想
作者: ssarc (ftb)   2011-03-01 14:50:00
我觉得垃圾此吐槽的反驳,换言之他不会本身就出现,必是以回应为前提的条件,既然是反驳,因此视为护航,既然是护航
作者: abdj0025 (日月同天)   2011-03-01 14:50:00
我是拿板规中举的例子来说喔
作者: ssarc (ftb)   2011-03-01 14:51:00
就本版本应要有充足条件,而非单句打发,因此视为软护软护本来就是容许护航的一个灰色空间,但认定与否仍是以版主为准。会有软护也是因为此类言论太多而不得不设所以版规才说四不一没有。我是觉得,考量漫吐成立原由和宗旨
作者: abdj0025 (日月同天)   2011-03-01 14:54:00
我看半天 不太懂你要表达什么 "我觉得很好"和拿销售量高所以我觉得很好不是垃圾 没什么两样啊
作者: ssarc (ftb)   2011-03-01 14:55:00
这样应较能理解此类版规成立之目的与弹性,最重要的还是漫吐
作者: abdj0025 (日月同天)   2011-03-01 14:55:00
四不一没有 不代表说比较严重的软性护航不处理啊
作者: ssarc (ftb)   2011-03-01 14:56:00
核心精神:给予发泄不被呛声的净土
作者: abdj0025 (日月同天)   2011-03-01 14:56:00
我想我从没说过这案例没错吧 你要管的松没问题啊超过你管松的界线就给他判下去 这很难理解吗?今天板规有说软性护航都不会惩罚只有口头告诫吗?
作者: killeryuan (龍鳥)   2011-03-01 15:21:00
怎么会举不出判例?本板10472就是了啊另外给群组长,"我有说你不做我要跑去肛你吗"这种话真的非常不得体,请自重
作者: abdj0025 (日月同天)   2011-03-01 15:24:00
你的10472似乎不是判普通使用者用销售量护航喔
作者: killeryuan (龍鳥)   2011-03-01 15:27:00
"不是你说的算" 跟 "销售量不降反升" 一样意思啊...都是用广大爱好者去压吐槽者
作者: abdj0025 (日月同天)   2011-03-01 15:28:00
一样意思? 一个是说"不是你说的就对" 一个是在描述事情这你觉得是一样意思?
作者: killeryuan (龍鳥)   2011-03-01 15:29:00
原文"看那精美的销售量数字 不降反升耶"这是单纯描述?
作者: abdj0025 (日月同天)   2011-03-01 15:29:00
另外判例不是这样给你延伸的"他是在说销售量数字不降反升"这件事啊 你想表达什么?你那样延伸判例 就好像说机车不能改装车体 所以脚踏车不能在后面装翘的老高的挡泥板 两件不同事怎么做判例?
作者: killeryuan (龍鳥)   2011-03-01 15:31:00
我又没有想改判,只是被说"举不出判例"不服气罢了
作者: megalord (我要拯救世界)   2011-03-01 16:11:00
你觉得很好只是你觉得,但是拿出销售量作依据就是要反驳土曹者了 当然不是软护而是标准护航了啊 两者哪会一样补充 是行为上已经构成硬性护航 但是是违规的那种当初软性护航与一般不正确护航的定义是我订的 我觉得我也
作者: abdj0025 (日月同天)   2011-03-01 16:14:00
回避吐点就有讨论空间吗? 你回答我这个就好了
作者: liparis (Tony)   2011-03-01 16:14:00
都已经回避吐点了.那儿不是放大绝???????????????????????
作者: megalord (我要拯救世界)   2011-03-01 16:15:00
讲得很明白了 软护就是不以反驳吐槽为目的 仅阐述本人的
作者: abdj0025 (日月同天)   2011-03-01 16:15:00
回避吐点是归在软性护航那边喔
作者: megalord (我要拯救世界)   2011-03-01 16:16:00
感受 但是不正确护航就是有攻击性的 要让吐槽停止的今天他拿出销量 不就是要用庞大消费者认同压吐槽者的认同
作者: abdj0025 (日月同天)   2011-03-01 16:17:00
为什么就不是在阐述销售量很好这件事?这判决也说了 你拿出判例 我们就了解了今天列出判例的人却根本不是相关判例 要怎么让我们信服?
作者: megalord (我要拯救世界)   2011-03-01 16:19:00
你没事跑到漫吐说海贼销量很好干嘛? 你告诉我啊?若不是因为有人吐槽海贼 今天怎么会有人说海贼销量好?
作者: abdj0025 (日月同天)   2011-03-01 16:20:00
那没事跑到漫吐说这作品我觉得很好就可以吗?
作者: megalord (我要拯救世界)   2011-03-01 16:20:00
就是有人要护海贼才会拿销量好来护啊照abdj的说法 那不爽不要看也可以解释成我只是在阐述
作者: ace0824 (ACE)   2011-03-01 16:23:00
他的意思究办要把所有大绝列出来才行啦,不要浪费时间了
作者: abdj0025 (日月同天)   2011-03-01 16:23:00
很可惜 你们又在擅自疑测我的意思了
作者: ace0824 (ACE)   2011-03-01 16:24:00
目前就是在没明文规定前,他觉得销售量接近"软护"这样跟他说再多也没有用的啦
作者: abdj0025 (日月同天)   2011-03-01 16:24:00
就是依照你们的板规 而我这样认为的啊 没明文规定?
作者: ace0824 (ACE)   2011-03-01 16:25:00
有人认为销售量接近"大绝招"延伸,你认为是"软护"延伸然后就这样啦,因为是判决结果,没啥好争的啦
作者: abdj0025 (日月同天)   2011-03-01 16:26:00
所以你又跳出来表达你的不满了 我都觉得你好累
作者: ace0824 (ACE)   2011-03-01 16:27:00
不用"你觉得",因为我觉得你比较累
作者: marcoyao (我爱伊贺(赫))   2011-03-01 18:26:00
想问一个问题 如果当初龙鸟没撤销水桶你们会强迫他改判吗毕竟你们的意思就只是建议
作者: mageancaesar (魔神凯撒)   2011-03-01 19:37:00
这判决成立的话以后漫吐早晚只剩乱吐日会有人po文了
作者: viviya (^_^)   2011-03-01 19:38:00
在讨论对错之前,小组长不先改错字吗? 卓见很激励人心阿
作者: mageancaesar (魔神凯撒)   2011-03-01 19:38:00
喜不喜欢一部作品 觉不觉得一部作品有价值本来就是
作者: mageancaesar (魔神凯撒)   2011-03-01 19:39:00
主观的 硬要"客关" 顾虑"所有人"的感受本来就不可能
作者: viviya (^_^)   2011-03-01 19:40:00
如果造成漫吐版本身管版的困难,申诉情况更浮滥,只是让你们自己更忙而已.再者,这种建议公开贴出来,对板,对你们,根本是有害无益,徒增纷端.盼请小组长将建议改成私信处里即可
作者: mageancaesar (魔神凯撒)   2011-03-01 19:42:00
老实说再这样下去漫吐早晚如我之前预料变c洽2版...看看现在 竟没人愿意征选版主...看了上面一整串abdj论点 我觉得以后干脆软护和大绝罚一样重不就好了 漫吐现在这么乱 版规不够严也是一个原因 不过我知道这不可能会成行 所以我还是维持漫吐早晚变c洽2版的看法
作者: yuhung (MimiBao)   2011-03-01 20:09:00
板规不够严吗? 我记得我在任时还有人说我们太严 = =有人说好松、有人说好严 这让板主好难办更难办的事情是 现在标准大绝招却变成软护或一般错误护航这样一来板主就算想肃整风气也不行(摊手)
作者: ru04ul4 (拒绝)   2011-03-01 20:16:00
小组长开大绝 不桶吗(喂
作者: pipiispipi   2011-03-01 23:28:00
这部漫画很垃圾=攻击=伤害作者心灵(我先做个笔记
作者: papertim (吃纸小鹿)   2011-03-02 09:11:00
这种判决会让"大绝招"好像要逐一列出来才算,不在表列就不用受罚的情况大绝招只是一种概念,只要符合板规中大绝招的条件,就不应在漫吐板中出现,不然这个版的立场何在?
作者: zombsu (ZoMb)   2011-03-02 09:23:00
我觉得既然小组长这么坚持 各位漫吐板主不妨就实施看看嘛板龟就真的给他改成如使用销售量来护航是可以的只要你拿出销售量来护航 就很抱歉板主保不了吐槽者久而久之大家也就知道这是什么样的情况了 只要拿销售量说嘴大家自然就知道这吐槽无法进行下去了 很多人觉得好看就对了如果这就是小组长们乐见的就作作看啊 不作又怎么知道不OK?
作者: POWERBALANCE (PB)   2011-03-02 12:08:00
我的看法是 有重罚就必须明文规定 今天漫吐板主直接把板规内找不到"明文规定"的直接重罚大绝招是有疑义而既然板主跟组长的看法不同 板务修订明文规定即可本来法规都是在罚人伤人的的事 今天漫吐要特殊到管这种思想或思路的问题还拿来罚,本来就要觉悟永远不可能可以服得了一半以上的人的心,大多数人不理会只不过是摸摸鼻子,多说只是自讨没趣。用销量护航就吐不下去吗?别想说服对方不就可以自顾自地继续吐下去了?XDDDD 方式很多种,不一定要用法规硬著来,一般走法规都是逼不得已才走的,既麻烦又伤神伤财…..自行衡量得失我的话直接把乱吐时间增加到不同时段不就得XD
作者: hitolin (呼呼呼)   2011-03-02 14:59:00
楼上真的懂得大绝的意思? 又真的懂漫吐的立板宗旨?漫吐板为开放吐嘈动漫为宗旨设立的板,虽以吐嘈为主,但若有不赞同处仍可指证其吐嘈错误点。这叫护航。护航的存在不是为了攻击吐嘈文,因此倘若有人并未以指正错误,只为了打击吐嘈者/吐嘈文所衍生的推文or文章都会受到板规约束。其中特别是"不爽不要看","不然你来画"等文字完全不能指正错误还只会干扰讨论,就以大绝招处之这是对整个版的尊重,也是以版的宗旨为出发才设立的版规而不是你单纯所见的表面意义而已建议小组长在对板规释意,可与板主讨论后再公布之,避免争端
作者: marcoyao (我爱伊贺(赫))   2011-03-02 15:36:00
这个事件可以看得出来有多少人误解了漫吐0.0
作者: xxxer   2011-03-02 18:47:00
这…既然已经告到组务了,小组长跟板主先(私下)讨论岂不有串通之嫌..-.-...这不可能能这么作的,ptt从来没有这种例子吧PO大在法理上是完全站得住脚的,群组长跟小组长的看法就纯是对定义不完全明确的板规诠释不同 但其实都还留有余地而h大m大说的 恐怕才是今天漫吐纷争不断的原因 而这原因 有其他方式可以"弥补",这方式我曾在漫吐提过,不过现今已删掉回到原点,既已告上组务,那就理当尊重小组长的判决,老实说当你根本不信任裁判时,你早就无形中失去了得回"公理"的机会在漫吐,理当以板主的判决为优先,在组务就理当以小组长的判决为准,而事前的沟通、宣导,这都是判决之前的先决要件
作者: hitolin (呼呼呼)   2011-03-02 19:07:00
现在明显就是版主跟小组长对板归的认知有落差,争议也在这不信任裁判,这么大的帽子要被扣上让人不胜惶恐再说,后段的建议属无强制性之建议,既然是建议,为何不能私
作者: slimner (深遂的空虚)   2011-03-02 19:09:00
小组长认定是软护, 软护不能罚吗?为什么一堆人认为漫吐软护不用罚?
作者: hitolin (呼呼呼)   2011-03-02 19:10:00
下与版主沟通? 跟板主沟通就是挂钩? 只要裁判自身了解自己的责任之所在,公正行事,何来挂勾之嫌.
作者: xxxer   2011-03-02 19:10:00
-.-|||||||||||||||||||||||||||||||||||||||||||||||||||||在我看来,也许该说是互不信任比较公道些?
作者: hitolin (呼呼呼)   2011-03-02 19:11:00
抱歉,我认为你的不信任让人感到非常震惊
作者: xxxer   2011-03-02 19:11:00
至于私下沟通(倒)...这就不用再说了我说的不信任,并非指龙鸟大或kiki大当事方
作者: hitolin (呼呼呼)   2011-03-02 19:12:00
本文推文个人回应P大之部分,并建议小组长或许有些未确定之言论,可以采用私下沟通,避免该言词引起喧然大波对整体事情并无帮助,请问何来不信任之友?你越说越远,根本没人提你说的那两位,请先万不要乱扯
作者: xxxer   2011-03-02 19:14:00
<( __)>
作者: hitolin (呼呼呼)   2011-03-02 19:22:00
我想我的推文顺序也有不是,抱歉。
作者: POWERBALANCE (PB)   2011-03-02 19:33:00
也许我对漫吐的认识不够深,但h大应该也可以得出征结点,你说的问题,其实无法靠私下沟通解决,只能靠平时彼此双方对双方的认识与了解,这也没办法临时抱佛脚别忘了,走出了漫吐,一般人对法规的看法应该跟我相差不了太多吧...?我想.= =b 还有不爽不要看的确会让"讨论"无法继续 但销量的确不一定啦!就像一堆人不是说出销量不见得不是垃圾或好作品的说法吗 干嘛要把它当作是大绝招直接禁掉 难道这不叫讨论吗....嗯....大概是双方都别太急吧 如果有表达不当的地方 还请见谅 还有啊 信任的确是讨论的前提 在漫吐跟组务还有任何地方都是 以上
作者: hitolin (呼呼呼)   2011-03-02 19:52:00
在该板也有"黑暗"此标题可以进行您所说的"良性讨论"讨论时下动漫画百态都可以。唯可惜他并没有选择这条路
作者: POWERBALANCE (PB)   2011-03-02 19:54:00
其实老实说 我觉得漫吐真的很特殊啦 为何销量的讨论不能放在平时的标题讨论?@@这我真的不懂 而h大也只以用"黑暗"来讨论间接回答我 为什么? evan大这次的上诉
作者: mageancaesar (魔神凯撒)   2011-03-02 19:55:00
漫吐版吐嘈者应该要有主场优势 本来就不该"公平"
作者: POWERBALANCE (PB)   2011-03-02 19:56:00
我倒觉得是出在作人的上面....而不是理的上面
作者: mageancaesar (魔神凯撒)   2011-03-02 19:57:00
多数会去漫吐的吐嘈者就是因为不想在其他地方吵类似销售量等不等于有价值 就是受不了想骂垃圾之类的词一吐怨气 毕竟其他地方对作品的负面意见多数是反对的只要不是人身攻击 任何辱骂作品的词只要不涉人身攻击就该被允许 而针对这些词(非针对吐点)的就该是违规在我的认知上 除非作者亲自或请代理人检举 否则任何辱骂作品的词都不算人身攻击 也不可针对用字护航不要扯一堆顾虑支持者的心情 互相尊重之了类的好听话在漫吐之外很多地方根本没顾虑吐嘈者的心情 漫吐已经
作者: POWERBALANCE (PB)   2011-03-02 20:04:00
evan大的被罚 好像不是扯什么互相尊重之类的话被罚
作者: mageancaesar (魔神凯撒)   2011-03-02 20:05:00
是唯一可以尽情吐嘈的地方 如果连在漫吐吐嘈都要顾虑一堆 就像在吸烟区还要顾虑二手烟一样荒谬
作者: POWERBALANCE (PB)   2011-03-02 20:07:00
毫无顾虑不就是乱吐提供的吗? 所以才能真正毫无争议
作者: mageancaesar (魔神凯撒)   2011-03-02 20:07:00
因为追根究底是因为本案是起因于那个"垃圾"一词而我认为针对那种是护航本身就应该要算违规了所以我上面有说如果连吐嘈的"用字"都要顾虑 那早晚大家都只在毫无争议的乱吐发文了 虽然是我自己一年多前的预言 但我不希望我的预言成真......
作者: POWERBALANCE (PB)   2011-03-02 20:11:00
说到这里,老实说,我才真正开始同情吐嘈者XD
作者: raygod (...)   2011-03-02 20:13:00
PO没搞清楚吧,销售量不是不能讨论,只是不能拿销售量来护航
作者: POWERBALANCE (PB)   2011-03-02 20:13:00
最后讲一些屁话啦!我会建议 骂作品可以 但别直接骂作者 作为条件交换怎样?天下可没有白吃的午餐有舍才有得 想要整碗捧去 全天下都不可能有这种事 这
作者: raygod (...)   2011-03-02 20:14:00
作者为什么不能骂,我吃到难吃的菜当然会骂厨师阿
作者: POWERBALANCE (PB)   2011-03-02 20:15:00
叫真正的现实 护航吐嘈讲白了就是比较广泛的讨论吧我是说别直接骂垃圾啦!
作者: raygod (...)   2011-03-02 20:16:00
言之有理的护航漫吐版一直都很欢迎阿...
作者: POWERBALANCE (PB)   2011-03-02 20:17:00
征结点你们应该自己也清楚吧 常常有人说言之有理的护航漫吐欢迎 但是有争议的时候 又说吐嘈就是要毫无顾
作者: mageancaesar (魔神凯撒)   2011-03-02 20:18:00
我是赞成尽量不用强烈的字 但那应该是版有自制的范围
作者: POWERBALANCE (PB)   2011-03-02 20:18:00
虑 再这样下去 漫吐就是从现状愈来愈往下掉而已漫吐板友很多是很不错的 但并不是每个都有办法自制我只能建议板主拣一些重大的东西来作一下润饰 像死人条款 说真的 那真的太扯啦....!至少该规定死半年或一年内的 别.....也许那板友真的根本不知道编剧是谁
作者: mageancaesar (魔神凯撒)   2011-03-02 20:21:00
所以如果真的满肚子怨气不吐不快 还是可以随意骂呀y
作者: POWERBALANCE (PB)   2011-03-02 20:21:00
但看的人真的会马上对漫吐打上很大的折扣
作者: mageancaesar (魔神凯撒)   2011-03-02 20:22:00
漫吐不是为了给fans看的 fans不来最好...
作者: POWERBALANCE (PB)   2011-03-02 20:23:00
是啊...说真的 走到这个地步的 别再想用什么"常识啦""默契"来运作了 明文在板旨内说一下吧 fans最好别来毕竟当头看到真的会一肚子火 或者建议选标题看 尽到最起码的告知义务 大家都可以互相一下....板的立场也就守得住了
作者: raygod (...)   2011-03-02 20:26:00
fans不来是不正确的,应该说是死忠fans不要来...其实很多人是爱之深责之切,真的讨厌死一个漫画就不会去看了
作者: megalord (我要拯救世界)   2011-03-02 20:47:00
1.POWERBALANCE你是哪位?凭什么漫吐版要跟你谈交换条件?2.而且我也不认为漫吐有必要跟一个连一篇文章都没有的人谈这个板的未来 毕竟这个板的过去你没有贡献过3.板旨也已经讲了虽然鼓励理性 但是宣泄也是功能4.什么都顾虑fans?那真的改名叫漫画护航板算了5.漫吐板在你开始上PTT以前就存在了 像你这样认为漫吐是不公不义地存在的网友多如过江之鲫 烙狠话说你们这样搞我等著看你们没落 结局是漫吐现在只有周六上午五点人数会低于1006.如果你要承认这是分身ID我没关系啊 要战干嘛不用本尊?7.整碗捧去?漫吐应该是整碗端给你们 挖一个小汤匙说"这些留给我你们不要抢"才对吧
作者: POWERBALANCE (PB)   2011-03-02 20:59:00
创板元老m大 我说了这是屁话啊^^还有我今后可是会去漫吐贡献啦
作者: arashi0faxst (Arashi.F)   2011-03-02 21:04:00
真不懂知道是屁还要光明正大的跑到别人鼻前放屁的人的心理啊~
作者: POWERBALANCE (PB)   2011-03-02 21:05:00
我的屁话是跟其他人说的 不是跟a大也不是跟m大说的有爱的话 屁也能闻成香的啊没爱的话 就算是本来就是香的也没用啊
作者: arashi0faxst (Arashi.F)   2011-03-02 21:28:00
说来说去,还是改变不了是屁的事实啊~
作者: POWERBALANCE (PB)   2011-03-02 21:31:00
话说 香妃的香 其实是狐臭 只是他人闻成香的屁嘛 应该本来也是香的 只是人闻成臭的而已话嘛 说是屁话 其实大家都知道我的意思 有人就是要抓来酸 那我也只能摸摸鼻子了
作者: arashi0faxst (Arashi.F)   2011-03-02 21:46:00
给你几个知识好了:1.香妃是否存在目前也无法证实,而其相为到底是从何而来--连其人都不知是否存在,探讨一个不知道有没有的体味不觉可笑?
作者: POWERBALANCE (PB)   2011-03-02 21:47:00
你请继续慢慢酸 我还没傻到要跟一个真正充满敌意的继续交谈
作者: arashi0faxst (Arashi.F)   2011-03-02 21:47:00
你也说是屁话了,那说出来不就放屁吗?我能理解总是人有生理需求的嘛,至于屁是香是臭,跟Pyridine一样闻过自有定论啦~顺便说,Pyridine的话,在实验室中如果拿出抽风橱的话,可是会得到不少白眼+逃难+口罩的伺候的~((惨一点整间实验室的人都跑到走廊上避难
作者: judy3116 (坑底生存者)   2011-03-03 01:15:00
我去爬过争议推文的原文了,申诉的推文指的目标推文内容"垃圾"指的是该段剧情内容相当多余,去掉也不会影响主线老实说我觉得在这用"垃圾"作为形容并无不当但 →evangelew:可惜 你口中多余的垃圾 还蛮多人喜欢看的看那精美的02/23 22:46→ evangelew:销售量数字 不降反升耶 02/23 22:46这样前后接下来看私认为就颇有问题了私以为应从此争议推文点的上下文来看,而不是单看此两句不过最大症结可能还是在各人解读跟定义差异,纯提出浅见个人觉得这会是大绝招的一种变型
作者: firstkiki (洛晴)   2011-03-03 03:26:00
POWERBALANCE还是少说一点吧,从你一开始的言论就可看出完全不懂漫吐板的宗旨跟开板立意,还有现今板规的运作想来插花搅局也花点心思研究一下漫吐板,好吗?
作者: cashko   2011-03-03 03:46:00
记得不服小组长处理,上面还可以投诉,还是说版主不能上诉
作者: Midoryugi (Ⓥ绵羊Ⓥ)   2011-03-03 06:11:00
好长 ="=
作者: marcoyao (我爱伊贺(赫))   2011-03-03 11:27:00
举某个版的例子好了 当初很多人去那版说那漫画的剧情内容怎样时 也许因为带点不满所以带点吐槽 结果就被那边某些疯狂fans砲轰到翻掉 可是会这样吐槽的我相信也是对那作品有爱才会吐 于是漫吐这时候的地位就真的很重要了可是如果连都在漫吐都遇到 啊她就销售量很好啊...请问这些吐槽者还能去哪生存而且这件事件为什么会闹那么大?就是因为漫吐上大多数的人都有销售量护航算大绝的共识了虽说对少数护航者很不公平 但是讲难听点这是漫吐版 不是漫护版还是说一下 这几天辛苦组务们跟版主们还有关心这件事的人了
作者: Puff1009   2011-03-03 12:36:00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所以现实生活中有罪犯钻法律漏洞即使犯了罪也因为他钻漏洞可判无罪 这也是国家法律的错?事实上就是不管怎么改 只要你有心 人人都可以钻洞小组长和组务愿意花时间处理漫吐的事情 大家都很感激但放话要大家有本事把板规写清楚 不然一切你说了算这种态度实在无法服众既然这是你的"卓见" 那我们漫吐板友的拙见就当放屁吧!
楼主: sawg (Mr.絲襪)   2011-03-03 13:45:00
是啊是啊 反正我说啥你们也是当放屁那我也只好把你们当放屁了 大家互相而已
作者: BCsway (未来)   2011-03-03 14:29:00
XDDDD 国家法律罚不到当然是订法律的人的错这不是以理所当然吗? Puff是在骂还是在帮小组长阿科科
作者: Puff1009   2011-03-03 14:30:00
抱歉 我不是学法律的 我想表达的只是很单纯的一件事绝对不可能有滴水不漏的法律或板规以这次来说 板归是例示 不是列举法条也一样是例示 不是列举 但小组长却一定要讲成列举大绝招的板规本来就是概括条款 不可能全部列举明明就是小组长解读错误 现在却硬要弄得板主修改板规
楼主: sawg (Mr.絲襪)   2011-03-03 14:33:00
都你们说了算嘛(摊手) 组务我看可以通通去死了
作者: Puff1009   2011-03-03 14:33:00
那下次出现另一个变形大绝招 也一样可以闹到组务区然后说板规没有列举 (尽管板规都列示了)
作者: Puff1009   2011-03-03 14:34:00
我想表达的只有这件事情 先前推文举例不好是我的错
楼主: sawg (Mr.絲襪)   2011-03-03 14:34:00
反正跟组务杠上 后果自己知道的嘛(摊手)我就说到这里 希望之后不要有类似案件看自己不喜欢看的文 我也很伤眼的
作者: BCsway (未来)   2011-03-03 14:35:00
法条哪里不是列举了-.- 法官不可能判没列到的事情有罪的罪刑"法定"有没有听过 延伸脑补那干脆连板规都不用了靠默契管板不就好哩?
楼主: sawg (Mr.絲襪)   2011-03-03 14:36:00
板皇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作者: Puff1009   2011-03-03 14:42:00
喔 所以法律是把怎么杀人、杀人方法都一一列进去是吗?"反正跟组务杠上 后果自己知道的嘛(摊手)"这算威胁吗?
作者: BCsway (未来)   2011-03-03 14:43:00
你是在展现你的无知吗? 重点是"杀人" 不是杀人手法
作者: Puff1009   2011-03-03 14:45:00
杀人过程、有无蓄意...等等 当然都会影响判决今天就是有人踩了板规 大家都觉得明明是大绝招但小组长却觉得踩板规是一回事但不是大绝招...
作者: BCsway (未来)   2011-03-03 14:45:00
那些影响是程度上问题 但有没有罪是看"杀人"是否事实
作者: Puff1009   2011-03-03 14:46:00
过去顺理成章觉得是大绝招的东西 突然又要板主列增板规看了下面的申诉制度 球员裁判场地都是你们的...
作者: BCsway (未来)   2011-03-03 15:18:00
-.- 板友吵架被板主罚 罚完之后再说跟他吵的板友根本主同一派 所以球员场地裁判都是你们的 不觉得这种说法很幼稚吗?
作者: marcoyao (我爱伊贺(赫))   2011-03-03 16:13:00
我也许之前口气很差 在这边道歉一下...只是希望不要再有像这样的事件发生造成又要增修版规的困扰 毕竟之前还有人说漫吐版规多而烦...当然很希望丝袜也能体谅 下次如果再度有这种事发生时希望不要像这次闹的不愉快...
作者: haha98 (口合口合九十八)   2011-03-03 19:11:00
无知的力量 表露无遗
作者: abdj0025 (日月同天)   2011-03-03 21:22:00
这时候就可以用人数来压人了 真是太棒了
作者: viviya (^_^)   2011-03-03 21:42:00
请组长层级的人不要再做出意气用事的发言了虽然我不觉得发言过当会拔掉小组长但毕竟我们需要组长层级的前辈们示范何谓执权者的气度
作者: abdj0025 (日月同天)   2011-03-03 21:44:00
所以以后发生事情 组务阶级都乖乖安静给你们就好执权者的器度有什么用? 你以为这东西是讲一讲就有用的东西吗?
作者: viviya (^_^)   2011-03-03 21:46:00
秉正持言,与意气用事并非一体。何谓以身作则,向组长您讨教
作者: abdj0025 (日月同天)   2011-03-03 21:46:00
不在其位 说起来是很简单 你这种发言说实在见多了
作者: viviya (^_^)   2011-03-03 21:47:00
是的。但如果组长自己都做不到的事情,如何要求旗下板主做
作者: abdj0025 (日月同天)   2011-03-03 21:47:00
不用讨教了 讲好听叫讨教
作者: viviya (^_^)   2011-03-03 21:49:00
在一连串的讨论中,确实能看到火气,但亦不乏诸多良好建言甚至口吻温婉,却不知组长如何选择放大攻击性言论对于内文相关建议却一概不回应不理呢?谢谢>
作者: abdj0025 (日月同天)   2011-03-03 21:50:00
可以看看你们板上那些酸的言论中有没有建议啊结果呢?另外这篇文又我发的了? 内文相关建议却要我负责回应
作者: viviya (^_^)   2011-03-03 21:51:00
不好意思,我是说在本公告下的推文^_^
作者: abdj0025 (日月同天)   2011-03-03 21:52:00
另外看到口吻温婉 好一个口吻温婉所以你的内文相关建议是在指什么? 可以说清楚吗?丢一个词出来好像煞有其事 却叫我完全不懂想表达什么
作者: viviya (^_^)   2011-03-03 21:55:00
就我个人而言,不理解为什么既然是建议却必须要依附在公告下发表,一篇公告具有其权力相信大家都明白,既然是建议何不与
作者: abdj0025 (日月同天)   2011-03-03 21:56:00
所以这问我?
作者: viviya (^_^)   2011-03-03 21:56:00
组长沟通,却必须发表出来造成更多风波?既然您不认为这属于您的回应范围,一开始又何须问我?
作者: abdj0025 (日月同天)   2011-03-03 21:57:00
你在说什么建议什么组长什么沟通? 你到底在指什么?是你自己先问我为何不回应内文相关建议的吧 谁先问你啊?
作者: viviya (^_^)   2011-03-03 21:58:00
既然您不能回应我个人的问题,我向s组长提问,您又何必中途跳出来说话呢?
作者: abdj0025 (日月同天)   2011-03-03 21:59:00
你有说你向sawg提问? 我从头到尾道都没看到你指谁
作者: viviya (^_^)   2011-03-03 21:59:00
我从头到尾都在跟s组长建议,您跳出来质疑,又很快要跳出去我也不知道您要表达什么呢^^|||
作者: abdj0025 (日月同天)   2011-03-03 22:00:00
你一开始就有指明sawg? 那这样为何我不能回?况且你还在我下面推文 不回你我回谁?一开始就来个"组务层级"先声夺人 等到后面再来说我只是对某人说话 算我笨 刚好跳你这个坑
楼主: sawg (Mr.絲襪)   2011-03-03 22:14:00
我说话一向是人家什么态度回我 我就什么态度回人家什么气度我不懂 我说话就是这样
作者: fantasysnow (就是雪)   2011-03-04 01:55:00
中华民国刑法第一条规定“行为之处罚,以行为时之法律有明文规定者为限。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处分,亦同。需要翻译吗楼上几位? 暴民也不是这样当的"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就不得定罪处刑"版规不可违反符合组规 组规不可违反站规 站规不可违反中华民国之法律 这道理很浅显易懂吧自己版规定不够详尽 当然是小组长说得算不爽不要在PTT开漫吐版啊 (放大绝)有怎样的暴民版众 就有怎样的看板 我只能说不意外
作者: sunnychu   2011-03-04 02:10:00
如果这么简单 那就不需要大法官释宪,也不会一二审结果不同了。我很意外小组长们那些不自重亦不想自重的言论。
作者: fantasysnow (就是雪)   2011-03-04 02:19:00
有问题吗?只是把事实说出来不够委婉而已法官都做出裁决了下面还有人在乱 人都有火气的只要裁决时不要带情绪性字眼就好 其它你管得着?小组长同时也是二审法官阿倒是漫吐自己都修法了 还有人在这边战 真是吃饱太闲
作者: sunnychu   2011-03-04 02:36:00
那些肛啊 威胁后果啊等等的言论只是"不够委婉"吗如果法官裁决人民都必需照单全收就不会有司改会了同样 若只有裁决时不带情绪字眼就好 政务人员法也不会规定言行重大瑕疵必需辞职负责了
作者: fantasysnow (就是雪)   2011-03-04 03:18:00
我不觉得那些言行有问题啊 如果你觉得有问题欢迎向站务检举喔~是说漫吐某些人吐曹还不是都用这些字眼 却不准其他人用 还真是两套标准 反正漫吐不意外不服从判决还牵拖到组务用词 都给妳们玩就好了反正漫吐版永远是对的嘛 不知检讨自己只会牵拖
作者: marcoyao (我爱伊贺(赫))   2011-03-04 03:31:00
我们是不是两边都该放下偏见...我是想说你要嘛对人 不要对版好吗 漫吐版没错...至于我是希望这件事可以停了 毕竟有漏洞的确是漫吐的疏忽但也请不要讲话太难听...当我们的确再检讨时...听到漫吐版被f大这样骂...唉...
作者: fantasysnow (就是雪)   2011-03-04 03:40:00
停?判决出来就该停了我只看到一群暴民 自己的主张没被认同就大喊"司法不公""法官言词有问题" 你都不相信执法者了干麻还需要法条来支持你的主张
作者: marcoyao (我爱伊贺(赫))   2011-03-04 03:42:00
在我看来...你这样的行为跟你口中的暴民没什么不同...双方我想一开始只是想讨论个问题 到火气都上升时的确不好我也承认我们这边很多人讲话太冲 但是我想后来大部分的人都喊停了...剩下少数人时 f大妳此时才过来这样讲话...我是觉得时间点怪 而且这样对漫吐很多人不公平
作者: fantasysnow (就是雪)   2011-03-04 03:46:00
看了看漫吐的公告改判文推文 再回来看这里我并没有看到有想熄火的迹象 只不过是半夜去睡觉罢了至于m大你说的部份 我承认我对漫吐版"少部分人"
作者: marcoyao (我爱伊贺(赫))   2011-03-04 03:48:00
请问...漫吐就那几个人吗...是不是也有人喊停了...
作者: fantasysnow (就是雪)   2011-03-04 03:48:00
包含M大你在内不公平 我先道歉
作者: marcoyao (我爱伊贺(赫))   2011-03-04 03:50:00
我觉得妳不是对少部分人...是多数人...很多来漫吐的单纯也只是寻求欢乐 发生这种事大家都不乐见
作者: fantasysnow (就是雪)   2011-03-04 03:51:00
我以前也有在漫吐潜水的 漫吐版风早变了既然你认为是少数人 何不管好那群人?公告底下直接骂脏话 还是前版主呢我只能说有什么板主就有什么板(茶)喔~ 刚刚又看了下 还有对组长的人身攻击呢(茶)
作者: Midoryugi (Ⓥ绵羊Ⓥ)   2011-03-04 06:23:00
还好昨天有标记,不然都不晓得追到哪了 = =
作者: xrayxrayx (xrayxray)   2011-03-04 07:13:00
随便开口就暴民什么的,我也不意外只能说这次判例比我在哈哈几年来看过的都要扯不被认同不是问题,只是理由难以接受用尊重和见仁见智这种跟大绝招没两样的搞笑论点我觉得这种发言对漫吐的侮辱很大远比楼上F大单纯的贬低要严重得多
楼主: sawg (Mr.絲襪)   2011-03-04 09:47:00
侮辱? 从来没认同过何来的尊重?至于搞笑嘛... 这是判决 总不能写太直接吧(笑)只能说 用什么态度对我 我就用什么态度回
作者: fantasysnow (就是雪)   2011-03-04 13:34:00
随便说判决是侮辱什么的 我也觉得漫吐不意外漫吐的水准不过如此罢了对了 不爽可以换群组待喔(茶) 反正都比黑特黑了可以建议组长废版吗 都在版里直接对组长人身攻击了
作者: xrayxrayx (xrayxray)   2011-03-04 13:55:00
我在漫吐几乎没有发言也能代表漫吐,感谢夸奖了
作者: fantasysnow (就是雪)   2011-03-04 14:10:00
你承认是从漫吐来的就好^.< 反正前版主都带头了你有没有承认好像都没差耶 啧啧 真是个暴民版上梁不正下梁歪
作者: marcoyao (我爱伊贺(赫))   2011-03-04 15:00:00
奇怪了...为什么会扯到废版...f大你可不可以看看漫吐聊天室再来讲这种话 说真的一直被讲暴民版...我都会火大了...还是如果你们真的想要漫吐废版早点说...只是我觉得这样会伤害很多人吐槽权利还有我真的希望这件事不要在延伸下去了...丝袜你也可以停了 我希望...毕竟这件事也烧很久了
作者: fantasysnow (就是雪)   2011-03-04 15:16:00
到底是谁不想停我都搞不懂耶 判决出来就该停了还在那边吵着要糖吃 你看了不火其他人看了就不火喔
作者: marcoyao (我爱伊贺(赫))   2011-03-04 15:21:00
那请问为什么这篇不锁文处理...锁文了不就不会吵了?判决都出来了 烧也烧很久了 讲话还是很难听这样子这篇已经可以锁了...反正讨论下去也没多大意义
作者: legendrl (Legend R/L)   2011-03-04 15:59:00
从卓见那边就有问题了;说作品是垃圾的是evangelew,以下摘自他的推文:…你口中多余的垃圾…他是回应:这整个大战包含整个艾斯回忆全都是多余的垃圾怎么会扯到整到作品都是垃圾?你应该叫evangelew等说整个作品是垃圾的板友尊重作品吧
作者: fantasysnow (就是雪)   2011-03-04 16:58:00
看吧~ 有人就是根本不服判决 反正漫吐都对嘛不相信司法的人 还要司法还他清白 好好笑不满意组长去站务上告啊 只会在这边当暴民怎么判漫吐都会有人有意见 组长还真难为看了m大说的漫吐聊天室 只看到前版主不知检讨版规反而质疑为何有人要开分身来战(茶) 真是爱牵拖
作者: cindylin812 (欣蒂)   2011-03-04 17:12:00
有人在组务引战 要不要罚啊
作者: fantasysnow (就是雪)   2011-03-04 17:14:00
对呀~ 漫吐板来的真的一堆在引战 快罚一罚
作者: legendrl (Legend R/L)   2011-03-04 17:16:00
少给我扣帽子,我平常看的板主要是PC_HARDWARE、STORAGE从那里看出来我是从漫吐来的?臆测也要有限度吧我是看到判决文,想看看发生了什么事,才到专板去看原文还有我从来没有说不服什么,都是你在讲吧
作者: mageancaesar (魔神凯撒)   2011-03-04 17:20:00
法官判错在所难免 法官也是人 而且这里也不可能有陪审团制度补救 所以事实上是不论如何法官说了算没错
作者: legendrl (Legend R/L)   2011-03-04 17:21:00
打错了,是PC_Shopping
作者: mageancaesar (魔神凯撒)   2011-03-04 17:22:00
而为了避免类似事件 漫吐也已经更改版规了老实说小白每个版都会有 漫吐也不例外 小组长等人没有必要一般见识 跟着当小白..尤其当我看到上面一些用字再看看本判决的原文...嗯......\
作者: fantasysnow (就是雪)   2011-03-04 17:28:00
如果是这样 那我在这里对legendrl大道歉至于臆测使用者心态 这倒是漫吐版常干的事 一堆文字狱版规定了当然无话可说 问题是版规没有的还用潜规则来处罚 还不让人申诉(茶)
作者: cindylin812 (欣蒂)   2011-03-04 17:30:00
大家不要再被某人钓了 快回温馨的漫吐吧
作者: firstkiki (洛晴)   2011-03-04 18:30:00
骂组务就要废板,那骂执政者不就要废国了,什么好笑的逻逻辑
作者: legendrl (Legend R/L)   2011-03-04 18:55:00
我为"少给我扣帽子"向漫吐板道歉,我没有贬低漫吐的意思只是上个bbs还要分是那个板来的,不累吗
作者: fantasysnow (就是雪)   2011-03-04 19:10:00
呦 暴民板主出现了
作者: lesan21 (谁来赏我点吃的~)   2011-03-04 20:15:00
只会扣人暴民的帽子 是高尚到哪去 先扣先赢是吧?小组长最大嘛 以后漫画吐槽版通通用销量来护航 还有存在意义吗?我奉劝小组长 你对漫吐版的成见已经在推文里面表露无遗用这种私心在判决 很令人不耻.....当小组长了不起阿~ 废物
作者: marcoyao (我爱伊贺(赫))   2011-03-04 20:58:00
不管是挺漫吐的还是挺组务的...可以别吵了吗...越骂越夸张了喔...
作者: abdj0025 (日月同天)   2011-03-04 21:05:00
比较明显的人身攻击就看看会不会被送violation
作者: chinagogoya (下棋逍遙遊)   2011-03-04 21:23:00
看到卓见就嘘文了
作者: fantasysnow (就是雪)   2011-03-04 21:25:00
暴民越来越多了呢 漫吐还不是爱扣放大决的帽子先扣先赢嘛~ 啧啧"现任"版主还在置底闲聊文拿别人ID做文章人身攻击呢直接来这骂人废物 这就是漫吐的水准 啧啧
作者: xrayxrayx (xrayxray)   2011-03-04 21:28:00
楼上明显是钓鱼,看到也请别再理了
作者: abdj0025 (日月同天)   2011-03-04 21:30:00
不知道气度只是拿来要求别人的东西而已吗?另外说到人身攻击喔 记得某板主不是很care人身攻击的吗?我在别的地方判 就拿维基来跟我说人身攻击如何如何
作者: k66110011 (笨呆)   2011-03-04 21:36:00
喔~喔喔~~喔喔喔~~~~
作者: LoveFluid   2011-03-04 21:40:00
突然想到最近一个人身攻击的新闻" 骂同事Childish 系主任判赔5万"(嘉义大学外文系)当初看到这个新闻满震惊的
作者: fantasysnow (就是雪)   2011-03-04 21:48:00
那不知道说"脑子坏了""废物"算不算人身呢?
作者: LoveFluid   2011-03-04 21:52:00
如果Childish都算攻击了 那"没长进"当然也算囉 ^^话说龙鸟这次可是拼命在漫吐呼吁大家和平 不要语言失控所以我想喜欢漫吐的人们不妨和平看待这件事情吧
作者: abdj0025 (日月同天)   2011-03-04 21:55:00
又是延伸用法 不意外啊 都给你们延伸就好
作者: fantasysnow (就是雪)   2011-03-04 21:56:00
哦 你是法官呀 原来Childish=没长进 受教
作者: abdj0025 (日月同天)   2011-03-04 21:56:00
我也想要来延伸一下 用人数来否定组务判决 -> 组务不用判
作者: fantasysnow (就是雪)   2011-03-04 21:57:00
漫吐版喜欢过渡延伸又不是这一两天的事了(茶)
作者: abdj0025 (日月同天)   2011-03-04 21:57:00
了->站务系统不用存在了->PTT不用开了->漫吐也不用开了到头来还是否定漫吐存在╮(′~‵〞)╭
作者: yuhung (MimiBao)   2011-03-04 21:59:00
"原告指称这个字(Childish)有幼稚、不成熟的涵义""没长进"其实也是不成熟的意思啊
作者: abdj0025 (日月同天)   2011-03-04 22:00:00
所以说就给你们延伸就好啊
作者: viviya (^_^)   2011-03-04 22:00:00
引述abdj0025的判决:对人说不长进,在大多的情形下都是表更正
作者: abdj0025 (日月同天)   2011-03-04 22:02:00
复制贴上需要那么久吗?
作者: viviya (^_^)   2011-03-04 22:02:00
"但是骂这项行为与人身攻击并不能完全划上等号"觉得他人不长进,恨铁不成钢,于是吐出一句废物,我想也很合理
作者: abdj0025 (日月同天)   2011-03-04 22:03:00
所以我不知道你们的板主可以推出A不一定等于b 为何能推出B一定不等于A这句 这是我很好奇 而他没回我的所以说看要不要交给violation判啊
作者: viviya (^_^)   2011-03-04 22:05:00
呵,你也是我们的小组长阿
作者: abdj0025 (日月同天)   2011-03-04 22:05:00
如果我指称你们是废物 不知道你们会做何反应
作者: fantasysnow (就是雪)   2011-03-04 22:05:00
原来漫吐的暴民吵不赢都喜欢扯到别的案子(茶)
作者: fantasysnow (就是雪)   2011-03-04 22:06:00
在漫吐的判决文吵西恰的判决 另辟战场啊
作者: abdj0025 (日月同天)   2011-03-04 22:07:00
他们只是想找东西来酸
作者: viviya (^_^)   2011-03-04 22:07:00
他们,不是"他们"唷,我们都在同一个分类底下,都归你们管所以其实他们应该是包涵我们跟你们,
作者: abdj0025 (日月同天)   2011-03-04 22:08:00
所以你又想表达什么?
作者: viviya (^_^)   2011-03-04 22:08:00
正因为需要你们秉公处理,才会在公告底下发声
作者: abdj0025 (日月同天)   2011-03-04 22:09:00
我想你需要再读国文吧
作者: viviya (^_^)   2011-03-04 22:09:00
如果不需要你们,大家又何必起争端呢?
作者: viviya (^_^)   2011-03-04 22:10:00
在你的认知范围内,但偏偏这些人又都是归属同一个组
作者: abdj0025 (日月同天)   2011-03-04 22:10:00
那这样说好了 你可以考虑去修语文学 不然修个语意判断也好so? 那代表什么?
作者: viviya (^_^)   2011-03-04 22:11:00
我们当然都是依靠着组务的判断来追求正义跟和平的阿
作者: abdj0025 (日月同天)   2011-03-04 22:11:00
有没有人可以用三十字跟我简单叙述他在说什么?我给他五十元 快来个人来我面前跟我说啊!
作者: viviya (^_^)   2011-03-04 22:12:00
当你一开始使用"他们",根本就不把这些人的诉求当成你管辖下乡民的意见反应,而是一种排斥心态了好了,给我五十块
作者: abdj0025 (日月同天)   2011-03-04 22:13:00
你在"疑测"和过度延伸我的发言 怎么你们特别喜欢去做你们板规所规定不能做的事啊?你说的我还是看不懂啊 还扭曲了勒还是说你们到别板就要特别发泄一下 不然都没得做这些事
作者: viviya (^_^)   2011-03-04 22:14:00
算了反正我也超过三十字,没达到征文标准好啦我开始觉得这情况也太妙了,不论如何如果判决已确定我自然以组长的判定为依归,辛苦大家囉︿︿
作者: fantasysnow (就是雪)   2011-03-04 22:15:00
"他们"有错吗 别往自己脸上贴金了 是有熟到要说"我们"
作者: abdj0025 (日月同天)   2011-03-04 22:16:00
嘴巴上是这样说啦 实际上如何就不得而知了
作者: fantasysnow (就是雪)   2011-03-04 22:16:00
喔 啧啧
作者: fantasysnow (就是雪)   2011-03-04 22:21:00
组长真是辛苦了<(_ _)>
作者: abdj0025 (日月同天)   2011-03-04 22:22:00
千万不要这样做和这样说 不然就会有人开始在嘲笑了对某些人来说 "组长辛苦了"这句话可是茶余饭后的笑料呢大概都会被理解成拍马屁和被拍马屁很爽的关系
作者: fantasysnow (就是雪)   2011-03-04 22:29:00
好吧@@"
作者: killeryuan (龍鳥)   2011-03-05 00:04:00
喂喂,先扯到组务判决的是你自己吧,什么找东西酸的我在组务判决文表达意见 却被你在小组板酸 这算什么?
作者: judy3116 (坑底生存者)   2011-03-05 01:18:00
可以不要再战了吗,到后面都完全离题了....= =木已成舟,漫吐版规也已补正修订,也该停止这闹剧了虽然以我潜水特久,注册时间短的来说话可能不够分量不过离题的争论已经失去意义了
作者: abdj0025 (日月同天)   2011-03-05 01:27:00
我只是对你在那边说人身攻击该如何如何 但是自己板内的一些言论却不用你来质疑我的标准去做感到疑惑我反而要问你这算什么不过我也为你感到可怜就是了 在那边推文说不要如何如何的可是却还是一堆人不打算理你说的话
作者: killeryuan (龍鳥)   2011-03-05 02:39:00
本板板规人身攻击要本人检举 没人检举我只能劝导 锁文这样也要酸?真是莫名其妙
作者: fantasysnow (就是雪)   2011-03-05 03:48:00
本来懒得管的 既然你都这样说了 那我检举一下漫吐f版主人身好了(茶)
作者: mageancaesar (魔神凯撒)   2011-03-05 06:58:00
我觉得1.本判决有误 可是同时2.如果没有在第一时间更改判决 我支持之后坚持己见的做法致于明显钓鱼的 请当没看到就好
楼主: sawg (Mr.絲襪)   2011-03-05 07:23:00
嘛 要拉仇恨欢迎啊 到到时我会不会厨二病发作(笑)
作者: Midoryugi (Ⓥ绵羊Ⓥ)   2011-03-05 08:49:00
@_@
作者: abdj0025 (日月同天)   2011-03-05 09:10:00
"板规没规定我要主动处理啊(笑)" 规劝我是看到了 锁文呢你整理出莫名奇妙的句子来质疑我 那我只好也来莫名奇妙一下 话说回来 你还是没回我啊 为什么你可以从我的句子推出A"不一定"等于B 为何却能推出B"一定不"等于A呢?我也不只望你会给我什么回答就是了 当我问爽的不过这坑也蛮精美的 不去看->就不用检举了 去看->知道一堆骂你的还来看 傲娇 作什么都不对不过就算我去看了 也不会检举就是了 大家就加油地 努力地酸 看看能不能激荡出更多更好更棒的言语新用法
作者: killeryuan (龍鳥)   2011-03-05 13:42:00
"规定要本人检举" 你可以看成 "没规定板主要主动处理"你真行.回答你的问题又会变成讨论组务判例被酸,才不干.另外要检举请来信或利用漫吐置底检举区.
作者: XSZX (沉默‧封印......)   2011-03-05 22:40:00
莫名奇妙的判决......
作者: z0714   2011-03-08 16:57:00
现在版务最强就是跳针 活在过去时代
作者: weier08 (我们君)   2011-05-06 01:02:00
整个很莫名其妙的判决 然后某些网友一直跳针 你们真懂漫吐版版规/作用吗? 请组长层级不要再做出意气用事的发言+1
作者: canandmap (地图上的流浪者)   2011-07-10 17:09:00
以上四位的嘘文态度,也好不到哪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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