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学弟来信询问伤科店的好坏等等,就借版面简单回答:
一、每个人对伤科店的定义不同,不建议用简单三字就进行讨论。
有人认为只要有推拿师就是伤科店,
另外有人认为推拿师主导、医师只盖章的才叫伤科店。
建议与人讨论前先沟通一下定义。
二、我个人不反推拿师,但反对“诈欺健保”。
这样子,我的个人立场延伸起来就是
“只要医师有看诊有做治疗,那我不反对符合法规的推拿师存在”。
三、如同医师各有各的专长一样,推拿师在合法范畴之内能做的也都不一样。
我是建议医师自己要有一把刷子,不管是针是伤,要能独立处理好患者。
这样子对于医师的角色才能扮演良好。
四、一直以来,走偏门总是比正途好赚钱。
如果你想走正路,就不能忌妒羡慕人家钱赚得多。
五、现有健保制度下,伤科本来就是赔钱货。
所以你看到谁用伤科赚大钱,其中奥妙尽在不言中。
安贫乐道是现在台湾中医师的安心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