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历史教学] 新政府拨乱反正?还是历史教育大复 …

楼主: stupidduck ((0‵◇′0) Ψ)   2010-03-10 19:43:52
五、会议的“胶着”与“非常状态”
如前所述,98历史课纲是被“连带搁置”,某委员也坦承他代表“有疑虑的少数”
,且直言这个小组就是“新政府上台要拨乱反正”,这样的会注定很难开。此外,这位
宣称“新政府上台要拨乱反正”的委员老是在程序问题上占用很多时间,例如到底会议
记录怎么记;即使决定采逐字稿方式,也还要争是否分点纪录或按照发言顺序纪录等等

由于会议本身花很多时间在非关实质的问题上,导致准备报告的委员严重被耽搁,
第七次会议快结束时,丙案一位拟案委员要求延长,让他报告丙案世界史的部分,用掉
最多时间的委员不同意,好不容易才延长半个钟头。(第七次会议记录,页29、33)她
等了三次会议才轮到早已准备报告的部分!
从四月开会开到十月,这个会进展很慢。第八次会议也一样,前半个钟头都是某委
员吵着要我道歉,他咬定我说他非历史专业,其实,我并没明白说是他,是他要对号入
座。前面提过,在第四次会议,我曾指出:“关于专业,我认为‘研商专案小组’”应
以专业为主,我质疑小组中有非历史专业的委员。”(第四次会议记录,页9)这位委
员很在意我这个发言,他在后来的一次会议带来他的著作目录,分发给所有委员,要大
家“审查”他的资格,我当时心想:一个人是不是某个领域的专家,哪里需要自己提几
页著作目录来跟同行证明?犹记得第七次会议开始时,他一直抓住这个问题,一定要我
道歉。幸好几次都是廖隆盛教授化解僵局。其实真正直接说他非历史专业是黄秀政教授

那是第五次会议(07/20)开会之前的事。当时我发了两份针对甲案台湾史和中国
史的商榷文件,名称分别为“关于甲案高中历史第一册更动之处的看法”与“关于甲案
中国史部分(第二、三册)的一些评议”,黄秀政教授一来就拿去看,看得很认真,认
为这才是“学术的讨论”,结果引来该委员的不快,两人吵了起来,吵了一阵子,黄教
授又对该委员说:“周婉窈教授这一份意见是一份真正学者写的意见”(指上述两份文
件),认为该委员的甲案“根本不是历史学的”,该委员当然很不服气,黄秀政教授还
直接挑战他的专业,争吵的详细内容在此就不细表了。我其实从没直接说过哪位委员非
历史专业,只是看到讨论方向走偏时,不断在会议上呼吁要回归专业,结果那位委员每
次都拿这件事来找我麻烦。
有一次会后,一位高中老师说,他听到“他们”的策略就是想拖;意思是,只要拖
过我们这个会委员的聘期(2009年12月31日),若没有结果,教育部就可重组委员会。
不管这位老师的消息来源是否可靠,如以会议老是因一些程序问题而陷入胶着来看,这
个说法让人觉得有某种程度的可靠性。若就目前组成的新小组而言,一下子增加九人,
和继续延聘的十位相比,约占到一半,召集人也是新聘的,让人更加相信“拖招”之说
了。
“非常状态”最明显的一次是,第六次会议预定于九月七日召开,四日下午,中教
司司长请人来电,要我和他联络。在电话中,他说要找我吃晚饭,我一向不喜欢饭局,
因此问说,有什么事要谈吗?他表示希望我们不要表决,就接受甲案,早日有个结果,
他甚至还提及88课纲,我当时突然警觉起来,声调高起来(自己都觉得有点“厉声而言
”),我说:您知道88课纲是什么吗?台湾史放到中国史中教,怎么可能!他才没再继
续讲,当然饭也就不用吃了。第二天,某委员问我是否也和若干委员一样,“接到中教
司相关的关照”?他表示,他的感觉是教育部已屈服来自上面的压力,急着要委员会接
受甲案,若开会时,有人强势干扰议事,要求接受甲案,他打算当场宣布退出委员会,
我说我也会退出。结果那次会议在紧张的气氛中勉强还能进行。
没几天,郑瑞城部长就被换下来了,吴清基上台。读者诸君应该记得八八水灾过后
,有首长和救灾不力没有关系,却被换下台,郑瑞城就是最莫名其妙的例子。有人判断
有两点原因,一是招收陆生的事,他不够积极,一是98课纲迟迟没进展,有些人对他很
不满。如果这个推测属实,我们还是他下台的因素之一呢。既有今日,当初郑部长就不
该连带搁置历史科,让我们这么辛苦!我因此患上高血压,还服抗焦虑药;也有委员每
次开会随身携带“救心丹”。
六、甲、乙、丙案
这个专案小组由不同的委员分别拟了三个案:甲、乙、丙案,若不是高中历史老师
,想必不容易弄清楚。在这里,我想简单说明一下,我何以支持丙案。教高中历史的老
师,应该比较了解技术性问题。
首先,第三次会议只有甲案和乙案时,突然要表决,我匆促之间帮两位高中老师弄
出丙案,第四次会议,既然能透过表决推翻“1:2:1”的甲案,重新“比案”,我又
决定留下来,必须选个案来支持。乙案维持95、98的“1:1:2”学期配置,中国史从
盛清教起,清以前放到高三上,我其实也能赞成。高三上下两学期,历史课在社会组是
必修,一周三小时,比起高一、高二每周二小时,多出一个钟头来。乙案提案人廖隆盛
教授认为历史教学要详今略古,他指出中国(大陆)其实也是先教中国近现代史,古代
史最后才教。这是我第一次听到这种先后颠倒的教法,问题在于“中国能,台湾不能”
!廖老师的主张,在会议记录中讲得很清楚,我就不替他代言了。在整个98课纲开会过
程中,我深刻认识到廖教授是很有理念的,只是他的主张,外人看来可能太激烈,容易
遭受“腰斩”中国史的批评。
由于我判断乙案被高中老师接受的可能性较低,且某委员表明就是要“拨乱反正”
,本会又无法在一开始即确立“小修”的原则,弄到必须与“1:2:1”比案,在这种
情况下,“1:1.5:1.5”的丙案看来还有竞争力,且第一回问卷也是最受欢迎,因此
,我感觉别无选择,遂参与丙案的设计。此外,就教学内容而言,虽然世界史缩短为
1.5学期,实际上并非就是缩短0.5学期的分量,因为本来98课纲就有一部分的中国近代
史编到世界史部分,也就是说,98课纲中的中国史其实也不止一学期。由于高中老师反
映混编到世界史的中国史,很不好教,如果将那些内容再抓回中国史中,实际上中国史
并非增加0.5学期,只是比原来多一些而已。而且丙案的世界史不是从两河流域教起,
而是从十字军东征教起,之前的放到高三上学期教(原本98高三上是历史专题)。因此
,整体来说,世界史是2.5学期,虽然高三上的历史课在自然组是选修,我认为,全国
高中生(自然组和社会组)若能学习十字军东征以后的世界历史,其实也不错;社会组
的学生到了高三上则有机会读较古代的世界史,打下基础,“培养国际观”,有助于日
后从事人文社会性质的工作,也未尝不好。如此,世界史总共有2.5学期,也可以写得
比较详尽。
为了能够拟出理想的“1:1.5:1.5”课纲,八月下旬我和陈老师到高雄两天,和
王文霞教授、林秀蓉老师、林桂玲老师开会讨论丙案课纲。会前我们都先做好准备,见
面时逐项讨论,重点在中国史和世界史,因为中国史由1变成1.5,世界史由2变成1.5,
且改为从十字军东征写起,变动相当大,不能不仔细思考和讨论。至于台湾史,不管甲
、乙、丙案,都维持一学期(高一上),我尊重95、98台湾史课纲都已经过公听会等程
序,没做太多更动,基本上只是将说明改得更清晰,且在必要的地方加入原住民议题(
我发现原住民还是少了一些),并增加若干小课题。
七、丙案修正案
由于会议开得很没效率,进展很慢(王文霞教授等了三次会议才得开始报告丙案世
界史),廖隆盛教授为了加速这个会的进展,提出一个想法,说他愿意放弃乙案,改而
提出“丙案修正案”,希望可以有个结果。
按照会议的决议,我们这甲乙丙三案都是要发给全国高中老师来进行问卷调查的,
廖老师认为其实98课纲都调查过了,高中老师的批评可归纳为两点,一是高三的专题太
难,二是中国史教不完,而目前甲案和丙案在课程安排上都可以解决这两个问题──中
国史教学时间增加;高三上的专题改为高二下必选课没上完的世界史,就只剩高三下有
专题。他认为不必再调查(实在没有时间了),如果以丙案为底,在时间上采取弹性作
法,或许可以解决目前的僵局。这个时候,国文科已大致出笼,文言文采取45%到65%
的弹性作法,也就是让教科书出版商和学校自行决定到底要教多少文言文。可能受到国
文科弹性作法的影响,廖教授认为甲案就是要争中国史2学期,那么,如果我们丙案稍
微让一点,也就是中国史可教1.5到2学期,反之,世界史亦然,那么,就可以满足甲案
委员的要求,这样比较有可能早日定案。
廖教授事前有和我们丙案四位委员提到这个构想,我们基本上接受,但前提是须以
丙案“1:1.5:1.5”的课纲的“单元”、“主题”和“重点”为基础(当时中国史、
世界史的“说明”部分还没拟定,要等问卷调查后,哪案胜出后才拟)。第八次会议在
丙案终于报告完毕之后,廖教授当场声明放弃乙案,提出“丙案修正案”的构想。这个
修正案提出后,引起很多讨论。关于教科书方面,我们指出书局可以编三至五册历史教
科书,由学校选择,本案拟案的一位老师说明:“……这里也有可能是中国史变成1册
,台湾史一定1本,有可能中国史2本,世界史2本,那也有可能中国史1本,世界史2本
。”(第八次会议记录,页34)最后归纳为三到五册,也就是,如果按照“1:1.5:
1.5”的学期配置,可以编成三册,也就是台湾史、中国史、世界史各一册,后两者厚
一点就是;也可以中国史编成二册,世界史编成二册,总共五册;四册的情况是,台湾
史一册,中国史一册,世界史二册,或反过来,台湾史一册,中国史二册,世界史一册

我们接受“丙案修正案”,代表我们在教学时数上对甲案的退让,但是我很担心,
这个退让会被误解为内容的退让,因此一再发言确认这件事。我的发言有:“我们的想
法是,不管他编几本,他都要把1.5课纲的内容编入。”(页34)最后我又提问:“不
过我想,是不是再澄清我对修正案的理解?就是说,假如这个修正案大家都达到共识,
高一、高二还是依我们提出来的课纲,还是1.5学期,只是说在编的时候可以有弹性,
我想再确认这一点,而不是说可以不按照丙案的课纲。”吴召集人文星回答说:“廖委
员的精神是这样子,他现在有确认。”(页38)
第八次会议的走向是放弃向高中教师进行问卷调查,转而制订“丙案修正案”,也
就是以丙案课纲为内容,学期配置则采弹性作法,中国史和世界史都可教到二学期,由
学校决定,教科书要编几册则由书局决定。我们丙案委员则被要求于下次会议提出修正
案的具体内容。为此,我们拟订一个弹性学期配置表,在拟订过程中,两位高中老师建
议中国史的学期配置是1.5至2,世界史则是1至1.5,我提出疑问,指出按照廖教授的原
意,世界史也应该可教至2学期,两位老师认为这样图表看起来会太复杂,不易为人接
受,而且可能无法满足甲案委员们的要求。两位林老师认为只要能守住丙案的课纲,也
就是不管中国史、世界史要教几学期,一定得包括我们丙案的1.5:1.5课纲,这样一来
,其实世界史也很难只教一个学期。我信赖两位高中老师的判断,也就没坚持一定要将
世界史可教1.5至2列入图表中。
八、丙案修正案的通过与被强“翻”掉
第九次会议订于十一月十五日举行,我们一直忙到前一天晚上还在互通电子信,希
望丙案的“1:1.5:1.5”课纲能尽善尽美。我认为,比起甲案,我们丙案的中国史和
世界史实在好很多。
这里有甲案﹙http://0rz.tw/XeOiY﹚和丙案﹙http://0rz.tw/vHKhL﹚的连结,欢
迎点阅,直接比较,高中老师尤其能看出两案的重大差别。中国史是陈弱水老师和两位
林老师的合作成果,世界史主要由王文霞教授拟定,我们大家都给意见。台湾史甲、丙
案都有“说明”部分,高中老师一看即可了解两者的“貌似神离”。
开会前几天,我很焦虑,因为如果“丙案修正案”通过,就会开始讨论台湾史的“
说明”部分,我预期某委员一定会要改成他的版本,如果他的主张得逞,台湾史就是“
两岸友好关系史”了,而且很多地方会远离台湾史学界的共同认知。为此我很紧张,自
从黄秀政教授因为私人原因离开这个委员会之后,捍卫台湾史的学术性就等于我一个人
要扛下来,吴召集人虽然也是台湾史专家,但碍于身分,尽量避免涉入争论。
这个会一开始花很多时间讨论要不要取消高中老师的问卷调查,最后以十票通过取
消问卷(出席者13位;第九次会议记录,页15-16)。表决通过的意思是,如果“丙案
修正案”通过了,专案小组就以这个修正案为底,订出新课纲。因此,接下来表决是否
以“丙案修正案”为基础,继续讨论下去,结果以九票对四票通过。(页16)我认为,
丙案修正案在学期配置上的弹性争取到几位委员的支持,例如台北菁英女高的老师就说
:“……回头来看这丙案[修正案]的话,我会觉得我回学校可以交代了,因为我们那些
老师他们都很想要中国史两学期,丙案可以给我中国史两学期的弹性,如果哪一年哪一
天我们的老师们,慢慢又有人觉得中国史教很久、教很多很烦的时候,他又可以回到中
间这里又回到1.5学期的话,其实也是会有这样一个来回的弹性,我会觉得这个案对学
科中心来讲是很好交代的。”(第九次会议记录,页12)虽然我不是很清楚该女中的历
史老师是否都想要教二学期的中国史。
丙案修正案通过后,理当以我们丙案的课纲为底,开始进一步讨论才是,但某委员
开始“翻”,一直吵说通过的只是“时段”,不是丙案拟的课纲。即使这个修正案有弹
性,中国史可以教到二学期,他还是不满意,说:“……但是我代表甲案这方,如果中
国史册数无法达到两个学期的话,而且以弹性来伸缩的话,根据我们对于中国史专业的
了解是不足时数的,再加上我们对于今天整个世界局势的看法,我们认为没有两个钟头
的中国史是不充分的内容,所以对于以丙案修正案为讨论基础,我们甲案拟稿这小组是
碍难同意的,因此我恳请是不是可以把今天表决的结果,呈请教育部两案并陈,然后由
教育部来决定,因为最后负责的还是教育部,不是我们专案小组。”(按,“两个钟头
”应为“两个学期”之误,第九次会议记录,页19;底线为我所加)接下来,会议就被
这个两案并陈的议题缠住,林桂玲老师说:“如果我们要两案并陈,我们刚刚表决做什
么?”(页20)甲案的一位教授提醒该案某委员:“他们的意思就是一表决通过,就甲
案就都没有了,只剩下这个修正案。”(页20)经此提醒,某委员更是一再要将甲案翻
回来,两位高中老师也加入行列。换句话说,表决时没支持丙案修正案的人不认帐了。
(丙案修正案是以9票对4票通过的,若要正式翻案就要有2/3的委员同意。)
原本吴召集人还坚持丙案修正案不只是表决时数,还包括课纲,但在甲案某委员不
断吵闹之下,最后竟然同意某委员的主张,同意表决只限于时数,内容则要甲案和丙案
一起讨论。当召集人做此宣布时,我受到很大的震撼,感觉好像你好不容易攻下一座山
头,结果将领突然要你们迅速撤走!或许更贴切来说,好不容易守住一个隘口,却听到
指挥官在背后大喊:“撤!撤!”我们丙案委员虽然提出抗议,但大势已去,接下来甲
案一位教授开始训话,说:“我觉得很多的委员一开口、闭口就说没有专业,不可以怎
样怎样?”、“……我觉得这种语言其实是不太对的,因为坐在这里的人都是教育部长
或是教育部聘的专业,不是我们任何一个人可以对别人的批评,那既然一次又一次再一
次的这样子提出来,……”其实我只提过一次(没指明何人),比较多次是呼吁“回归
专业”,每次吵这个问题的是某委员。甲案那位教授接着说:“甚至刚刚林委员也有说
我们台湾史要专业,事实上在座的各位,即使不是具备台湾史专业的学者,某一个程度
事实上教育部也是认可他是专业的,……”(第九次会议记录,页36)意思是,即使不
是研究台湾史的,教育部也认可他在这方面的专业吗?我当时处在“丙案修正案”全面
被“翻”的震憾中,恍惚中听到吕芳上教授说:“将来的时间不会太多了,我是觉得我
们现在的问题就是缺乏共识,因为有时候,你如果说我专业,我专业绝对不是在台湾史
,这个是很显然的事情,不要去把这个事情扩大就好了,就到此为止差不多嘛。”(第
九次会议记录,页37)会议就这样结束了。
会后,我心情沮丧到极点,恍恍惚惚搭出租车回到家,我先生问我怎么了,我说“
退回原点”,就躺到沙发。他说,○○同学来电话,曹永坤夫人把票放哪里哪里,要我
去拿。我好像听到了,但实在太累,就说没办法去。我先生有事出门,我躺在沙发睡着
了,醒来才发现事态严重,曹妈妈(曹永坤夫人)要给我当天下午音乐会的入场券,我
竟然没理会这件事。后来我提起精神,打电话给曹妈妈,她已从音乐会回到家中,我只
说太累了,无法去(实在不知道如何说才好),她当然表示没关系,但我听得出来她的
失望,也才知道那是最好的位置,是当天演奏的音乐家特地给的!曹妈妈和曹永坤先生
一样,都是很有教养的人,不轻易谴责人,这才更让我难过。我抬头望着屋角,期望曹
永坤先生,若在天有灵,可以知道前因后果而原谅我!但是,我无法告诉曹妈妈真正的
原因,我想那一天回到家,我陷入类似忧郁症患者的谷底情绪,无法起身做任何事。或
许哪一天曹妈妈有机会读到这篇文章,那么,说不定她可以原谅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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