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avis (抱着兔子的地鼠)》之铭言:
前面同意,恕删
: 运用人名与既有印象来创作其实由来已久,而且无分古今中外。比如说像光荣的三国志游戏,就是利用大家对三国演义中人物的认识当作卖点。比较贴近本板的例子来说,罗森大的作品也是,利用历史人物或背景,或性格,或事蹟来拼凑成角色在他的故事中出现。再说到奇幻设定的话,所有用到精灵设定的恐怕都要都要先问问托尔金。或许你会说他们所用的都已失去版权效力,那我们来看看比较近的,像是大家都知道的著名游戏公司Blizzard,星海里的陆战队源自于战锤40K的星际战士,有趣的是星际战士也非原创,来自于科幻小说星际伞兵。
: 同公司的另部作品,魔兽争霸的绿皮兽人形像也来自于中古战锤,如果Games Workshop真的为智慧财产权起诉讼,那么我们今天可能玩不到星海与魔兽这样的优秀作品。
举例错误,你所说的绿皮兽人是种族形象,套用在武侠作品中就是各大门派
金庸并不是告说使用武当派、少林寺等门派名,而是使用人物名称与设定。
假如要套用就是暴风雪公司使用卡尔·弗朗兹、格里姆格等人名和设定却完全没做任何改变,只是世界观不同。
那真能跳脱战锤世界产生魔兽争霸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