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现在国中生看过爽书都不爱看金庸了吗?

楼主: Kavis (抱着兔子的地鼠)   2016-10-27 14:17:47
其实大家对著作权的反应有点超乎我的意料之外,一方面大家对智慧财产权的维护很正面,另一方面大家似乎又不那么了解智慧财产权的意涵。
智慧财产权并不是绝对正确的,它是为了促进社会发展而产生的一种制度,但它同时也是把双面刃,因为它也可能反过来抑制社会发展。
当然我了解大家对智慧财产权的维护,大多源于善良的心态,不希望原作者的创作成果被人轻易地掠夺。然而就现实层面来说,商业利益才是智慧财产权探讨的重点。而且产权持有人往往随时会从受害的一方转变为加害的一方。
在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智慧财产权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对落后的开发中国家来说,智慧财产权是种特权也是种毒药,因为这些国家原本就没有积累足够的资本,在限制下只会令强者越强弱者越弱。所以抄袭、版权意识薄弱是每个发展中国家必有的阶段,我认为这无关乎道德,而关乎生存。这就像古代贵族把持着教育的权利,另平民永远没机会翻身一样,发展中国家要求进步,讲好听点叫学习,难听的就叫抄袭。
对已发展国家来说又不同,当一个国家进入产业转型阶段,希望从下游产业晋身到上游产业,理所当然地要积累智慧资本,包含知识理论与发明创作。这时强调智慧财产权的好处就出现了,就像其他任何资本一样,只有受到妥善保护才有人愿意去发展积累,积累到一定的程度才有机会在产业上开花结果。台湾正处于这个阶段,所以像大家这样对智慧财产权有维护的共识,是十分良好的。
然而到了下一个阶段,发展成熟的国家中,智慧财产的保护又成了一种危害。比如像本世纪初美国针对微软的反托拉斯法。大家会觉得很奇怪,创作者的权利不是本来就应该被维护的吗?还有像海盗党,他们主张的意见也让人看起来匪夷所思。主要原因是因为,这些创作发明的成果,原本可以用作新的发展的基础,但因为智慧财产的保护,使得这些新的知识或发明无法被立即拿来使用,导致社会发展的减缓甚至停滞。
实际上所有人的创作或发明,都不是凭空诞生出来,都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才能看得更远,从这种角度来看,实际上我们在创作之前都已经先抄袭了。我们学习数学,学习自然科学,学习语文,这些都是前人留下来的恩惠,人类便是站在这些基础上才能不断进步。你的创作实质上并不仅仅属于你的,所以智慧财产权本质上并不是正义,只是为了社会发展的需求而生罢了。当然,我并非说抄袭是正确的,但这中间并不是非黑即白,而有相当的模糊空间。
再回头来看金老这件事情,我们也许可以想得更多更深入。
运用人名与既有印象来创作其实由来已久,而且无分古今中外。比如说像光荣的三国志游戏,就是利用大家对三国演义中人物的认识当作卖点。比较贴近本板的例子来说,罗森大的作品也是,利用历史人物或背景,或性格,或事蹟来拼凑成角色在他的故事中出现。再说到奇幻设定的话,所有用到精灵设定的恐怕都要都要先问问托尔金。或许你会说他们所用的都已失去版权效力,那我们来看看比较近的,像是大家都知道的著名游戏公司Blizzard,星海里的陆战队源自于战锤40K的星际战士,有趣的是星际战士也非原创,来自于科幻小说星际伞兵。
同公司的另部作品,魔兽争霸的绿皮兽人形像也来自于中古战锤,如果Games Workshop真的为智慧财产权起诉讼,那么我们今天可能玩不到星海与魔兽这样的优秀作品。这就是为什么智慧财产权是把双面刃了。
当然就法律上来说,金老的主张并没有错,这本就是他应得的权益。但情理上,我又能同意大陆网民所说的打压后进的说法。
我这篇文并不是想替江南辩护,只是一好随着一坏,重点在于大家对智慧财产权的看法。希望跟大家分享对此的心得,从中衍生更深入的看法,而不只是将是非黑白分个彻底透明。
作者: StarS (大日如来)   2016-10-27 14:24:00
歪理一堆 只是想为了抄袭解套而已
作者: VXcc (vX)   2016-10-27 14:27:00
金庸之前开放那么久了 有谁写出一本跟他齐名的金庸武小说吗哪来打压后进
作者: dailylily (Easy)   2016-10-27 14:35:00
可以解释一下微软反托拉斯法的部分吗?跟著作权的关系?另外 金庸有打压后进吗?我想他是乐于提供授权的 只要对方的创作他满意 君不见取得其授权的产品之多 想看不到都难 如果说他成功塑造了脚色形象并且推到如此知名的
作者: StarS (大日如来)   2016-10-27 14:38:00
只让先行者无偿提供 有没有想过有一天没人想当先行者
作者: dailylily (Easy)   2016-10-27 14:38:00
程度 只是不愿意让人占他便宜也叫打压后进 那这样只会抄、没办法独立创作出作品的后进留着干麻
作者: in09   2016-10-27 14:41:00
赞成你的看法,我也认为智慧财产权是双面刃,我在冰岛的话,会
作者: StarS (大日如来)   2016-10-27 14:41:00
写篇论文有引到到别本书的内容都要特别注明出来尊重原作者
作者: in09   2016-10-27 14:42:00
虑投海盗党一票
作者: dailylily (Easy)   2016-10-27 14:42:00
至于智慧财产权是否会阻碍发展 老实说在人性卑劣的假设下没有智财权发展只会更慢而已 没有智财权 大公无私的
作者: StarS (大日如来)   2016-10-27 14:43:00
怎么会觉得创作者跟研发者就不需要重视别人的著作权呢
作者: dailylily (Easy)   2016-10-27 14:43:00
科学疯子根本活不下去 大概只有乌托邦办得到吧
作者: innominate (innominate)   2016-10-27 14:45:00
原po是少数能够抓到智慧财产权意涵的人
作者: StarS (大日如来)   2016-10-27 14:45:00
虽然科学界也一堆鸟事 不过大部份的人还是尊重前人的成果
作者: innominate (innominate)   2016-10-27 14:46:00
智财权不是人类的真理,能调整的地方多的是只是现在掌权的是美国,美国一定是运用最大力量维护如果哪天某国的智财实力超过美国,规则就会改了
作者: jeff7099 (小杰的攻击)   2016-10-27 14:55:00
我记得暴雪有跟战锤买下部分版权唷……
作者: ji3yjo4gj94 (520)   2016-10-27 15:01:00
推你敢逆风出来谈智财的勇气
作者: enjoytbook (en)   2016-10-27 15:01:00
抄设定(广义上)郑丰也抄阿,这一带武侠都建立在这上面,但网小连招式名甚至人物都直接抄就根本没内阿*内容
作者: linzero (【林】)   2016-10-27 15:06:00
科技类智财权很可能会影响科技进步。但文学类的会影响文学发展吗?
作者: Bokolo (舶客樓)   2016-10-27 15:08:00
这说法不错
作者: in09   2016-10-27 15:11:00
会不会影响文学发展我不知道,不过少了同人文我的人生少了好
作者: linzero (【林】)   2016-10-27 15:11:00
文学类的借用,有部分是为了被借用作品的的固定读者群,
作者: twinschoi (绿光)   2016-10-27 15:20:00
金庸不用告赢 他只要影响到广电 就可以让起点怕了
作者: Westzone (锋之痕)   2016-10-27 15:54:00
讲的不伦不类..你说今天那个作者有先跟金庸要授权..金庸不给那还说得过去..今天连要授权都没有是在哭甚啥而且形象类似不代表名字也要用一样..连名字都拿来借用跟人家说不要介意一厢情愿自我感觉良好..
作者: FE03 (说书人)   2016-10-27 16:56:00
你想谈智财权我没有意见啦 可是你不觉得你回错文了么?
作者: ocean11 (深海)   2016-10-27 17:25:00
前面叙述同意,后面套到例子就变了样,立场也太明显。
作者: enjoytbook (en)   2016-10-27 17:36:00
铁定会影响文学发展阿,赘婿为什么卖不好呢~
作者: darkbrigher (暗行者)   2016-10-27 17:40:00
打压后进XDDDD 连跟金庸沟通一下都没有就要拍连续剧电影?另外elf的形象 并不是托尔金原创 是整个欧洲古老神话流传下来的 但如果你要说用到托尔金原创的精灵语 谱系 神系 那是他原创的没错 就算是orc 也是先有隐约的传说 再由托尔金发扬光大...单讲形象那是很难告的 除非像万岱日升一样 注册钢弹脸 而江南这例子是直接抄袭名字跟人物设定 情况根本跟你讲的几个例子不同
作者: immark9930 (苏)   2016-10-27 19:03:00
讲这么多就是站在江南边啊 颗颗
作者: a12073311 (没有)   2016-10-27 19:04:00
讲这么多就是想要爽又不想付钱而已啊
作者: kctrl (小瓜呆)   2016-10-27 19:28:00
想表达的东西了解,但是举例错误,你举的例子很多都是作者借古老概念再次创作,了不起算发扬光大,但是要说是原创还离的远的很,而且概念性的东西说真的也没什么智财权可言
作者: RIFF ( 向问天 )   2016-10-27 19:49:00
“合理使用” 法官心证大众文化创作利益便是 美日 也有差异
作者: YCL13 (静默)   2016-10-27 19:52:00
瞎扯指数高达87分。
作者: darkbrigher (暗行者)   2016-10-27 19:53:00
美日? 美日连名字不能提啦
作者: RIFF ( 向问天 )   2016-10-27 19:55:00
法律太繁杂也是问题 TRUMP说他将每布一法便同时废两法法律上 程式文字 与摄影图画 与舞蹈 好像分别有差异
作者: darkbrigher (暗行者)   2016-10-27 19:57:00
大师riff又将开示了
作者: NNAA (LE)   2016-10-27 19:58:00
小说智慧财产权能够抑制社会发展...我也是醉了
作者: Gilbertsky (Gilbert)   2016-10-27 20:35:00
论述的部分我觉得讲得很不错 不过金老这个比较不适用金老想抓的部分 我觉得反而是会限制文创进步的东西
作者: lpb (Θ_Θ)   2016-10-27 20:44:00
这篇根本神逻辑,会笑死。
作者: ppn   2016-10-27 22:20:00
难得看到对智财有如此认识的人 不过中国这边刚好是在1->2
作者: ERIE34 (白莺草)   2016-10-27 22:21:00
神话故事这种属于全人类财产的东西拿来跟江南比我也是醉了,金庸他老人家还没挂呢,何况保护作者也只有死后50~70年,以全人类的进步发展来说不过延上几十年而已,企图把作者不想被抄=阻碍全民进步的标签会不会太难看而且如果是关系到救人(医药专利)和科技发展这种影响全民权益的层面,你这论点还有点说服力,江南抄人物设定出同人,是为了拯救帮助谁呀?
作者: ppn   2016-10-27 22:24:00
如此情势仍应以维护智财为大方向 3阶段离台湾还是太远了
作者: ERIE34 (白莺草)   2016-10-27 22:26:00
就算是神话为基底的创作,也很少书里人物名字全抄的,多少会有自创角吧,何况除非你找的到还活在世上的神话创作者,不然这个抄袭举例根本不成立
作者: ppn   2016-10-27 22:30:00
觉得米老鼠比较符合原Po所说的第三阶段的情形
作者: JustinTW (DoW FAN)   2016-10-27 23:17:00
双面刃+1,不过1不支持,很多只是商业借口
作者: chicom225 (杰士塔威)   2016-10-27 23:40:00
推这篇
作者: ice76824 (不成熟的绅士)   2016-10-28 00:04:00
逻辑太神 不推不行
作者: yyff   2016-10-28 14:12:00
这是事实啊,说得不错啊
作者: Gaujing (高进)   2016-10-29 11:20:00
双方看到的点不同 老金看到的是华人圈第一步都没建立那些打压学说直接跳第三步去掠夺 本来就是一件很不合理的事情
作者: roger214 (我想去流浪)   2016-10-30 22:29:00
上面的大概都不是研发或者创作人出身的吧要不要回答一下 gnu 是怎出现的?用专利阻挡对手 几乎是现代企业封锁 阻杀对手的常见手段台湾企业为何老是被人打压 甚至连韩国也来 不是没原因的一堆天真孩子还真以为这世界那么善良?
作者: innominate (innominate)   2016-11-01 01:47:00
应该这样说,专利权被滥用,让大公司大财团来打压创意他们可以找一票人搞一堆专利,设一堵墙来阻挡竞争对手是不是真的专利不清楚,但光用法律资源就可以压扁你现代社会的步调这么快? 专利或著作权的时效也长的离谱看看美国的著作权条款,人都死了还要保护70年这是著作者的利益吗? 根本不是今天要不是他妈的美国是智慧财产权大国你看看美国会不会这样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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