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闲聊] 起点似乎确定不能写金庸了

楼主: Mutsumi (シリアナード・レイ)   2016-10-27 02:19:07
※ 引述《fansue (蕃薯)》之铭言:
: 简单的问
: 那以后没有同人&二创能看了吗?
: 虽然说尊重版权是很重要没错啦
: 不过还是蛮想看各个武侠招式互斗
: 虽然说写得好的没几本,但也是有个盼头不是?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464716356.A.420.html
上面是C洽之前关于迪士尼二创同人的资料,有兴趣的可以参考看看
应该是只要没有违反善良风俗的,迪士尼都不会特别去管,有兴趣的可以去pixiv去找看看
最严的应该是老任和三丽鸥
日本的二次同人小说借角色来用的情况也很多啦,某些设定那就直接说这角色是参考XXX的
或是像所谓的综漫一样,把一堆作品混在一起的也很多
之前还看过有人把轨迹系列和战女神系列+etc混在一起写的都有
这些小说,几乎都是无偿的,就算要印出来卖也是以作者个人的名义卖,不能以公司的名义
例如同人大手画了张知名角色的图拿去卖一张10K圆,要不要抓就看该作品的公司判定
这算是同人的灰色地带
PS:前提是个人对个人,商业利用另外讨论
除非像宇奈无英雄一样,他是勇者,把纯爱手札给北斗神拳化之后被Konami告
http://0rz.tw/7E0SG
其它如同其他版友说的,同人和二创可以帮一些作品打开知名度,故就算是日本也是睁眼
闭眼,但只要一扯到商业作品,就非常的麻烦,不管是图文or有声作品,都会看到例如:
黄色会发电的老鼠, ガ○ダ○, Zony, 画某角色特征后眼睛上海苔条之类的规避法
PS:银魂是例外,真的是例外
作者: kira925 (1 2 3 4 疾风炭)   2016-10-27 09:20:00
银魂本来就自家人的东西 OK拉...
作者: W22625231 (馒头)   2016-10-27 09:21:00
请教一下DOA事件是什么?c洽找了一下找不到资料
作者: w3160828 (kk)   2016-10-27 09:32:00
关键字:光荣 生死格斗 简单说就是有把DOA5抽模组出来搞商业作品收钱 激怒光荣
楼主: Mutsumi (シリアナード・レイ)   2016-10-27 11:05:00
给楼上,应该是同人直接用DOA的模组拿去卖钱(18禁),并非商业
作者: w3160828 (kk)   2016-10-27 12:11:00
卖钱就是商业化阿
作者: a12073311 (没有)   2016-10-27 13:41:00
卖钱不是商业化啊 东方原作每部作品都在收费 也是同人同人/商业的区分在于个人(小团体)或公司行号(大团体)
作者: killeryuan (龍鳥)   2016-10-27 14:49:00
卖钱就是商业化 商业志跟同人志只是差别在发行者
作者: RIFF ( 向问天 )   2016-10-27 15:21:00
http://www.mdnkids.com.tw/law/detail.asp?sn=944作者是律师没有法益的权 过度扩张 其实损害言论自由主张损害言论自由的人 跟主张损害著作权的人 同样差劲
作者: linzero (【林】)   2016-10-27 16:43:00
依上面连结该文最后一段,该律师也是会主张金庸能告江南
作者: ice76824 (不成熟的绅士)   2016-10-27 16:43:00
你在讲什么鬼贴连结打自己脸第一次见到
楼主: Mutsumi (シリアナード・レイ)   2016-10-27 17:50:00
同人圈的商业化依据取决于出版者,卖钱但如果是以个人or社团名义的话,不会算在商业化里面喔,但如果是有公司or出版社卖的话,一般就会认定是商业化附带一提,今年最奇妙的同人商业化作品是ぽち小屋的姉なるもの,本来是同人结果被拉到杂志上连载,但同人版本还是有在继续画
作者: RIFF ( 向问天 )   2016-10-27 18:34:00
商业的定义是另一回事 但有利益跟没利益 我想还是有差别的
作者: linzero (【林】)   2016-10-27 18:36:00
有无营利只是法律上攻防的一个点,并不代表能决定生死
作者: RIFF ( 向问天 )   2016-10-27 18:41:00
有很大的法官心证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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