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解释一下背景
多年前爸妈把爷爷留下来的一栋南部透天厝拿去抵押贷款投资经商
后来投资失败导致经济负担变重
在我毕业那年把这间透天连同贷款转到我名下(400万,20年期)
当年涉事未深,不懂比较
只觉得爸妈处理的应该问题不大,没有多想就签约了
缴了十年贷款到现在婚也结了
老婆帮忙检视我的财务状况才发现这笔房贷利率高的夸张(2.44%)
询问银行近年央行降息是否有配合调降我的利率
银行回答已经调降过了,原本利率3.25%
不愿意再帮我降低利率
想请教版友的是,当年签约的身份是公教人员
名下没有任何房屋
这间算是首间,现在的估值也有8、900万
当年给这样的利率是否合理?
其中是不是有什么可能的眉角导致利率那么高?
再来是虽然我现在已经着手转贷的程序
但当年银行如果真的利率开的太不合理我是否有什么管道可以投诉之类的?
还是说约已经签了只能摸摸鼻子认了?
感谢大家赐教
附上合约给大家参考
https://i.imgur.com/0F8iDWr.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