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转录自 Buzz_Theater 看板]
作者: skydreaming ((‵▽′)Ψ..咦?) 看板: Buzz_Theater
标题: [修订] 视听剧场先团体后个人采取的审核方式
时间: Sat Jun 14 23:57:08 2008
视听剧场“先团体组合后个人”采取的审核方式
1、经过组务讨论,认为星光帮等选秀节目出来的合辑团体并无制作专属歌曲,
属于商业性临时组合的团体模式,唱的是口水歌,视同非正式出道,
未来同质性的选秀团体欲开板,都将改移至视听剧场“综合区”(Idols_Other)。
之后也会将现行的星光帮讨论板(Star-Clan)与快乐帮讨论板(happy-clan),
全部改移至视听剧场综合区。
2、未来以“组合团体”名义开板者(主流商业领域),
条件规范为“须有正式制作的全新专辑者”才能审核通过。
例:S.H.E.
3、如某歌手先前曾在某组合团体活动(主流商业领域),后又发行个人专辑作品者,
如现行已有该团体板,又欲再开个人板,条件是:
(1)前属团体已解散或已长达三年未有任何以组合团体名义进行“唱片活动”。
例:小虎队的苏友朋
(特殊情况则需另行处理,例如解散后几年后又复团者,当属申请特例)
(2)或已开的组合团体板,若确定该团已解散并无活动者,
可直接申请转为该组合团体中较活跃的某个人板。
(3)前属组合团体虽存在,但前属团体非属于“全新制作过唱片”者。
且能提出明确证据来认定该歌手发行个人专辑作品后,
无再跟此组合团体进行任何相关的“唱片活动”。
4、如某歌手先前是在某组合团体(主流商业领域),后发行个人专辑作品者,
但原属的团体仍有以团体为名来进行“唱片活动”者,一律不开个人板。
例:香取慎吾划归于SMAP板
5、以上规范适用于未来(6/15以后)
所有区域的唱片“组合团体”(主流商业领域)的开板限制。
本规则日后有争议之处将由组务招开会议讨论解决。
视听剧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