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议] 可以公开不开板的原因吗??

楼主: lyric2059 (影)   2008-06-14 23:53:01
※ 引述《orion (火星上的人类学家)》之铭言:
: ※ 引述《Wilburh (下次去日本玩...)》之铭言:
: : 我最后一段的确有情感上的抒发
: : 对不起
: : 但是我相信我前面所述应该有表达我的论点
: : 我记得有人曾经说过
: : 如果星光一直这么成功
: : 一年会多出很多艺人
: : 这句话
: 个人以为,正因为从未有过如星光这样成功的选秀节目,
: 组规才有修订的必要性。
: 以前疏漏的(这里说疏漏并非对以前的小组长不敬)
: 组规已经足以应付从前的情况,
: 不足的由小组长依照惯例判断即可。
: 如果贸然打破惯例,那如何对以前的组长与使用者交代?
^^^^^^^^^^^^^^^^^^^^^^^
看到这句话
我就想到276赌万中说的组长们彻底羞辱了我们,也羞辱了自己,更羞辱了ptt
看看你们现在的组长做的事情
这样就对的起以前的组长和使用者吗?
如果只说了句以疏漏的 就要否定以上所有人所表达的意见
甚至说要新订之后再说等不负责言论
那请问开Suggest版是干麻?
一串同标题文下来 我一直觉得是不是组长们鬼打墙了
这么多PTT使用者们 清清楚楚表达的他们的看法和意见 组务们都还不清楚意思吗?
而且标记结案这么多 一个正式的回应都没有
不要跟我说 矛盾点都很多的回复就叫做正式的回应
既然组规早在决定是否开开杨、萧、卓、卢的时候就已经发现有疏漏小瑕疵情况
那为何不早早修订?
这跟立委几乎都在到处握手拉票
没有乖乖在立法院 修订早已不适合现在环境的法条 有什么不一样?
非要等到越来越多人觉得板务群根本都是自由心证的来决定事情
甚至有种变相的感觉是在对众多使用者说
“我就是老大 不给开就是不给开 哪有那么多理由 能耐我何?”的感觉
既然大家要求林宥嘉部份解说 那就针对林宥嘉申请部分
已经否决的卢、卓版就算了
没有说林版开 就要强迫卢版也要一起开(已经否决了 再重新申请吧)
最后 更改发文限制 是很幼稚的行为!!
我被丢水球通知我可能是最后一个发文
看到水球的时候 真的觉得 你们等于在证实我上面说的话
我是老大 能耐我何 这种赖皮行为
版群们阿
今天恶意利用权限践踏他人意念
小心日后 再不同场合上也会相同对等回报阿
我是很相信因果论的
上面有说的比较过分地方 见谅吧
如果觉得我太会骑机车的话
想拿我一个PTT小小使用者开刀的话 就请便吧
要想想消息传出去 只是让组长们们更难堪而已
然后 隐版了阿?
那各位在里面逛逛的朋友 出去前要三思
因为我怕我发完文
这个版之后就不敢开了 科科
: 现在既然从前的规定不足以应付新情况,
: 订出新规定是必然的。
: : 我想或许是这点造成组务们的困扰
: : 但是
: : 这些人若是出道
: : 确实是演艺圈的新血轮啊
: : 若是这些人成功
: : 不也是为演艺圈多了一些歌手的多样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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