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汽车开关车门未注意乘客安全 最重吊扣驾照6个月
(中央社记者余晓涵台北21日电)频传乘客被公共汽车门夹伤意外,交通部今天预告,若公共汽车
司机开关车门时未注意乘客安全,导致乘客受伤,可依法处记违规点数3点,或吊扣驾驶
执照3个月到6个月。
针对乘客被公共汽车门夹伤、拖行等意外,交通部今天预告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规则”第78条
草案,增订公共汽车开启或关闭车门上 、下乘客时,应先确认乘客安全。
交通部说,公共汽车驾驶人应有注意开启车门时是否会造成乘客受伤的义务,若公共汽车驾驶人违
反该规定并致乘客受伤或重伤者,就可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61条第3项规定, 处记
违规点数3点或吊扣驾驶执照3个月至6个月。(编辑:陈清芳)1100421
https://www.cna.com.tw/news/ahel/202104210173.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