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道路不得站立? 女乘客遭公共汽车司机要求下车
2016-09-25 12:56 〔记者陈薏云/新北报导〕
新北市一名23岁刘姓女乘客,19日晚间下班,搭乘中兴巴士
918路线公共汽车返家,却因台64快速道路上是否能“站立”与司机起了口角,陈姓公共汽车司机
更说“不坐请你下车”,并在快速道路上减速至40公里,企图要刘女下车,双方一路僵持
到离开快速道路,刘女才愤而下车。中兴巴士表示,主管机关确实明定快速道路乘客不得
站立,但记者实际搭乘,车上仍有乘客站立,司机皆视而不见,客运内部对守法无明确规
范相关乘客配套措施,也让快速道路的安全隐忧浮上台面。
刘女表示,当时搭上918的低底盘公共汽车,车上只剩1个位子,加上上班一整天,腰痛不已,
所以决定站立,没想到一上64快速道路板桥端的匝道,陈姓司机就用车上麦克风喊“小姐
,请你坐下”,刘女拒绝后,司机表示“如果没位置才站,有位置规定就是要坐”,后又
说这是安全起见,但刘女质疑,若以安全为由,又怎会说出“如果没位子才站”这样的话
。后更将车子减速,企图以“下车”让刘女就范坐下,但当时行驶于快速道路上,司机将
时速降到40左右,并用麦克风向其他乘客表示“因为这位小姐不坐下,我们只好开慢慢的
”,也让车上乘客议论纷纷。
刘女在车上委屈至极,仍坚持一路站到下中和的匝道,到家后致电中兴巴士客诉。中兴巴
士表示,陈姓司机是出于好意,担心乘客危险,只是言语方式不当,讲话较粗,也已向刘
女联系上,致上歉意。刘女后接受客运公司说法,也建议应明定不得站立的相关规定,搭
乘如此多次,也常站立,却遇到失礼的对待,客运公司也表示将再研议相关规定。
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33条,汽车行驶于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或设站管制之道路,不
遵使用限制、禁止、行车管制及管理事项之管制规则而有下列行为者,处汽车驾驶人新台
币,3千元以上6千元以下罚锾,其中第5条即为站立乘客。另省道台64线速限60~80km/h,
若满座的情况下,恐有安全疑虑。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836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