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关于杂阿含与尼柯耶的修行道次第

楼主: wizer (朝向追求快乐与真相之道)   2024-04-30 08:47:33
观察杂阿含3、4、5、6经以及相应部22相应24经可知,佛教修行道次第当中是否有“断”
以及假若有“断”的话应该放在修行次第的哪里,南北传诸之间是没有一致的看法的;
但对于离苦/灭尽苦的道次第在以上诸经之间若是搁置忽略暂时不看北传杂阿含的“断”
的话,其他的修行位阶在北传则都是对五阴“知、明、离欲”而南传则都是“证知、遍知
、离贪、舍断”。南传的“证知”对应于北传见法的“明”,南传的“离贪”对应北传的
“离欲”,但以上诸经字面上北传的“知”以及南传的“遍知、舍断”没有直接的对应,
除非将南传的“遍知、舍断”不视为独立的修行位阶而视为与“离贪/离欲”类同意义的
加强形容叙述,否则南北传上述诸经的字面上是无法完全一一对应的。
https://agama.buddhason.org/SA/SA0006.htm
对照杂阿含379经以及相应部56相应11经也就是转法轮经,南北传一致的说法都是四圣谛
的三转十二行;若是四圣谛的初转对应见法/明/得法眼净,而四圣谛的三转对应离欲/
解脱/成等正觉/证阿罗汉的话,那么四圣谛的二转就对应于见因缘法与缘生法后的修行
离贪。转法轮经在此提出的修行位阶没有“知”,但有见法初转四圣谛的“明”以及成等
正觉/证阿罗汉的“解脱”。
https://agama.buddhason.org/SA/SA0379.htm
回过头来观察杂阿含282经/中部152经。
https://agama.buddhason.org/SA/SA0282.htm
杂阿含的顺序首先是“贤圣法律无上修根:见可意色修厌离,不可意修不厌离...可意、
不可意、可不可意,修厌、不厌俱离”,其次是“贤圣法律,为圣弟子修诸根:‘生可意
、不可意,此则寂灭,此则胜妙,所谓俱舍’”,最后是“贤圣法律,学见迹:生可意、
不可意,彼圣弟子惭、耻、厌”。
中部的顺序则首先是“圣者之律中无上根的修习:‘...已生起合意的,已生起不合意的
,已生起合意不合意的...这是寂静的;这是胜妙的,即:平静。’,其次是“有学行者
:...以那个已生起合意的,已生起不合意的,已生起合意不合意的困扰、惭、嫌恶”,
最后是“圣者的已修习根:‘在厌逆上愿我住于无厌逆想的’‘在无厌逆上愿我住于厌逆
想的’‘在厌逆与不厌逆上愿我住于无厌逆想的’‘在不厌逆与厌逆上愿我住于厌逆想的
’‘回避厌逆与不厌逆那两者后愿我住于平静的、具念的、正知的’,在那里,他住于平
静的、具念的、正知的’”。
由杂阿含282经与中部152经对应比较可知,杂阿含的“贤圣法律,学见迹”其内容可与中
部的“有学行者”实际对应(惭愧羞耻厌恶),杂阿含的“贤圣法律,为圣弟子修诸根”
内容却与中部的“圣者之律中无上根的修习”对应(俱舍平静则寂灭胜妙),而杂阿含的
“贤圣法律无上修根”到了中部却变成“圣者的已修习根”(修厌不厌俱离,中部称为‘
回避厌逆与不厌逆那两者后愿我住于平静的、具念的、正知的’)。七年多前曾看过有讨
论佛学的相关部落格格主迳自把南北传此二经所传诵之实质内容的对应差异主张认为仅仅
是“北传杂阿含翻译的失误,必须借助《中部152经》才能读懂《杂阿含282经》译文的意
义”,我只能无言以对。
假如亲近善知识、听闻正法、如理作意、行法随顺法的修行道次第是对的,而且还要能与
上述的转法轮经以及杂阿含6经等经的修行道次第完全可以配合的话,那么修行道次第可
以整理如下:
1. 亲近善知识(学习住律仪、学戒、皈依,开始学见迹:生可意、不可意,彼圣弟子惭
、耻、厌)
2. 听闻正法(“知”法而尚未见法未得法眼净,开始为圣弟子修诸根:生可意、不可意
,此则寂灭,此则胜妙,所谓俱舍)
3. 如理作意(成就“明”也就是四圣谛初转,见因缘法与缘生法,开始贤圣法律无上修
根:见可意色修厌离,不可意修不厌离...可意、不可意、可不可意,修厌、不厌俱离,
走上四圣谛二转离欲之一乘道)
4. 行法随顺法(持续修四圣谛二转离欲乃至直到解脱也就是四圣谛三转成等正觉,成为
无学者)
个人管见以为,相较于南传经文,北传杂阿含所相对保留的道次第可能相对维持较多原貌
,并且还有少部分经文可能没有完全被多次编辑完全改观的遗痕(例如,少部分北传经文
修行道次第保留没有“断”的部分,北传转法轮经的叙述意较为简明,见法以前只能不完
全随顺身心因缘而只能以俱舍来提醒自己生可意与不可意时应如何应对,只有见法以上圣
者方能于可不可意修厌不厌俱离,此修行道次第顺序应以杂阿含较为接近正确),希望研
究者与学人能够不要轻视杂阿含经--因为它仍包含着古传的相应阿笈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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