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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二十一:经不说此异色、心等,有实体用,为证不成。亦说轮王成就七宝,岂即成就
他身非情?若谓于宝有自在力,假说成就,于善、恶法何不许然,而执实得?若谓七宝在
现在故,可假说成,宁知所成善恶等法,离现在有?离现实法理非有故。现在必有善种等
故。
讲解:外人引经为证,唯识家也以教理难曰:经上但说成不成,并没有说离开色、心等法
,别有成不成的实在体用。所以你引经为证,是不能成立的。
契经上也说转轮圣王成就七宝,难道说是轮王,变成他身有情及非情了吗?若说因为轮王
七宝,有随心所欲的自在力用,所以假说名为成就,并非实有七宝可得。那么,凡夫于善
恶法,为什么不许说是唯识所变,假名成就,一定要执著有实法可得呢?若说因为七宝是
现在有的缘故,可以假说名为成就,那你又怎样知道所成的善、恶等法,是离开现在而有
,不名成就呢?因为离开现在的实法,理上就没有,现在法必须有善种的缘故。
论文二十二:又得于法有何胜用?若言能起,应起无为。一切非情应永不起,未得已失应
永不生。若俱生得为因起者,所执二生便为无用。又具善、恶、无记得者,善、恶、无记
应顿现前,若待余因,得便无用。
讲解:再问,你这个得,在一切法上,究竟有什么殊用呢?若说这个得有生起诸法的胜用
,那你们自许有得的无为,就应该能够生起。无得的非情器界,及未得、已失等法,就应
该永久不生。然而事实并不如此,有得的无为,不见得就能够生起,无得的非情,及未得
已失等法,反倒能够生起了。若说非情及未得已失等法,现虽无得,但它们都有一个与生
俱生的得,能为后时生得之因。如此说来,那你们所执著的有为九法中的本生和随生,不
是就没有互为能所的作用了吗。
再者,俱生得,具有善、恶、无记三性,那善、恶、无记,就应当随着俱生得一时顿现。
若虽有得,须待余因方能俱起者,那么,余因自能生法,要得干吗用呢?
论文二十三:若得于法是不失因,有情由此成就彼故,诸可成法不离有情,若离有情,实
不可得,故得于法,俱为无用。得实无故,非得亦无。
讲解:假若这个得,于一切法是不失的因,所以有情类由此得因,就可以成就善、恶等法
。照这样说,凡是可以成就的法,便不能离开有情,设若离开有情,那还有什么得?所以
这个得,对于一切法来说是没用的。推究起来,得实无故,所以非得亦无。
论文二十四:然依有情,可成诸法,分位假立,三种成就:一种子成就,二自在成就,三
现行成就。翻此假立不成就名,此类虽多,而于三界见所断种未永害位,假立非得,名异
生性,于诸圣法未成就故。
讲解:然而依据有情可以成就之法,方便立为三种成就,一者种子成就,二者自在成就,
三者现行成就(注:种子是业因,自在是业力,现行是业果)。正面既然是成就——得,
翻过来当然是非得。这不成就的种类虽然很多,但对于三界见道所断的烦恼,在种子没有
被圣道永远损害的时候,这方便建立叫做非得,名异生性(凡夫),因为对于圣人的无漏
法,没有成就的原故。
论文二十五:复如何知异色、心等有实同分?契经说故,如契经说此天同分,此人同分,
乃至广说。
讲解:不相应行第一为得,第二为非得,已如前破,现在破第三同分。小乘执同分为一实
法,论主问曰:你又怎样知道离开色、心等法,别有一个同分的实法呢?外人答曰:这是
佛经上说的。经上说:大家同是天人,就是天同分;同生人趣,就是人同分,乃至广说四
圣六凡一切同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