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实修] 古印度佛法传承源流~菩提心的修持方式-73

楼主: cool810 (silence)   2019-01-31 10:15:03
(接续前文:#1SKFeW3m 古印度佛法传承源流~菩提心的修持方式-72)
CBETA B10, No.0067《菩提道次第广论》卷十〈上士道.学菩萨行〉
http://tripitaka.cbeta.org/B10n0067
庚二、显示学习智慧、方便一分不能成佛
第二经义,亦于颠倒执著所起未清净者,作如是说,非说不应修习施等。若不尔者,
说堕所缘而行布施,则不须说堕所缘故,理应总云行施当悔,然未作如是说故。
《修次下编》如是回答,理最切要。若倒解此,则一切行品皆为补特伽罗或法我相执
,许为有相故。
又若舍心念舍此物(布施),及防护心防此恶行(持戒),如是等类诸善分别,一切皆是
执著三轮法我执者,则诸已得法无我见,于一切种理应断除,如瞋、慢等不应习近。
又诸分别念此为此,一切皆是分别三轮法我执者,则思知识所有功德,及思暇满,死
没无常,诸恶趣苦,净修归依,从如此业起如是果,大慈大悲及菩提心,修学行心所有学
处,一切皆思此者为此,此从此生,此中有此功德过患而引定解。
如于此等增长定解,当是渐增诸法我执,又法无我增长定解,此道定解渐趣微劣。行
见二品违如寒热,故于二品全无发生猛利恒常定解之处。
故如果位,安立法身为所应得,及立色身为所应得,二无相违。于如是道时二我相执
所缘之事,虽微尘许戏论永离,引发定解,及于此从此生,此中有此功德过失,引发定解
,二须无违。
此复依赖因位正见,抉择二谛之理。故以教理抉择生死涅槃一切诸法,于自本性无少
自性立胜义量,与因果法各各决定无少紊乱,安立因果名言之量,此二互相,况为能损所
损,实互为伴。获此定解,其后乃为证二谛义,始得堕入获得诸佛密意数中。
此理于毘钵舍那时,兹当广说。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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