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读经] 佛诞节-《释迦佛赞偈》、《浴佛功德经》33

楼主: cool810 (silence)   2018-08-12 12:42:05
(....接续前文....佛诞节-31)
摘自:《中论释-正理海略讲》见悲青增格西
转自:达赖喇嘛西藏宗教基金会佛学课
http://chienching.blogspot.com/
寅二、破他生等之正理。分二:卯一、破其他三生;卯二、破四生之结论及断诤。今初
破其他三生中(已经破除了自生,其他三生:他生、共生、无因生),首先要破他生。
经论中有很多破他生的正理,佛护论师是根据《中论》第二十品“若有他生,则‘是
因’与‘非因’将相同”来破除。月称论师在《入中论》中也是用这个正理来破。
《入中论》说:“若谓依他有他生,火焰亦应生黑暗,又应一切生一切,诸非能生他
性同。”在《显句论》中,也是用相同的理路,指出要去看《中论》第一品“诸法之自性
……”。
佛护论师这样说:“无他生,以应一切生一切之故。”(若用论式来表达是:“苗为
有法,应该从自己的‘是因’、‘非因’产生自己(应一切生一切),以有他生故。”)
清辨论师听到这个时会想到什么?首先,一切是因、非因不会生一切是果、非果,一
切生一切不是事实,符合自己因素条件的那些因才会生自己的果。若一切生一切,就会变
成西瓜种子生大麦、大麦种子生西瓜等。
其次,说无他生也不对。在清辨论师看来,他生是一定要有的,不可能没有他生,所
以他就猜想:一定是无胜义的他生(无实有的他生)。
像《般若心经》说“无眼耳鼻舌身意”,这并不是在说没有眼、耳等,而是说无实有
的眼、耳等(胜义中实有的眼、耳等不能成立),类似于此,于是他就帮佛护论师加字,把
“无他生”改成“非为胜义的他生”(或“无胜义的他生”)。
(以自续而言,胜义理智观察法的究竟存在方式,若究竟上不依无害知而有自方成立
的因生自方成立的果,这样的他生是胜义有,是所破分,胜义理智究竟观察,没有这样的
他生。若胜义中有不依无害知而实有的因生实有的果,那就随便了,什么都可以了。)
也就是说,佛护论师说:“无他生,以应一切生一切之故。”清辨论师看到的是“无
他生,以一切生一切之故”,而这句话因不对,宗也不对,一切生一切不存在,无他生也
不存在。所以他就把“以一切生一切之故”改成“以某些生某些故”,把“无他生”改成
“非为胜义的他生”。
清辨论师破佛护论师时说:第一、你(佛护论师)没有讲能够打击(为利益对方而破除)
对方(心续中颠倒知)的应成及成办内容的因,即没有讲到应成论式,也没有讲到因明论式
。第二、若真的要讲应成论式、因明论式,因与宗都要改,如此就与龙树菩萨的意趣相违
。应成论式是打击别人的一种方法,因明论式是成办自宗想成办的方法。刚才那句,既不
是应成论式,也不是因明论式,所以要改变(清辨论师认为佛护论师也是承许他生的,但
没有讲对)。
一切生一切不存在,应该是某一些生某一些。因改变了,宗(所立)也要改变,因为理
由相同。“无他生”不存在,要改为“非为胜义的他生”。“非为胜义的他生”,就会抛
出自生、二生、或无因生。如此,宗就不是遮无,而是遮非,就会与龙树菩萨的意趣相违。
总之,佛护论师说(应成):“应一切生一切,以他生之故。”因明论式是“无他生,
以非一切生一切故。”所以,佛护论师有讲应成论式,也有讲因明论式。清辨论师说佛护
论师没有讲,指的是没有讲正确的应成论式和因明论式。不是正确的论式要让它变成正确
,但是变成正确时,宗就会变成遮非,有这样的问题。
思考一下,为什么有他生则一切是因、非因会生一切是果、非果?此处“他生”是宗
派间的名称,并不是他生他,就叫他生。因与果,对因来说,果是他,而不是因本身;对
果来说,因是他,而不是果本身。这边讲的他生并不是这样的概念(一般概念的他生他)。
他生(这边讲的)是指自相有的因生自相有的果,他生是专有名词,这个名词来自有部
宗、经部宗、唯识宗、及中观自续派的典籍当中。也就是说,如果因为因与果不同(因和
果是各异的法,没有是因又是果,因与果不同,这是对的),针对果来说,因就是他,所
以是他生(自相有的因生自相有的果),这样世间要有他生的概念。若世间一般人有这样的
概念,那就不是宗义创造的一个名称。
世间一般人的想法是像这样:一个人种下一棵种子,辛苦浇水、施肥,后来长成大树
。他见到那棵树时,指著树说:“这是我种的”。事实上,他是种下种子,慢慢浇水、施
肥,等到十几年,才长成那么大,而他说这棵树是他种。同样,母亲只有一百五十公分高
,儿子有一百八十公分高。母亲还会说:“这是我生的。”我们明明知道我的手不是我,
我也不是我的手;但手痛时,会说:“我的手痛。”用手打人时,还是会说:“我打人了
。”
所谓他生(此处讲的他生),因必须要自相有,才能生出有自相的果,所以在一般世间
的想法中,没有他生(自相有的因生自相有的果)的概念。他生只是宗派间的概念,并非一
般的概念。因此,执他生是实有执著,而且是分别的实有执著(遍计的我执)。
龙树菩萨说无自生、无他生、无二生、无无因生。对此,应成派全部都可以接受(了
义)。自续派以下能接受无自生、无二生、无无因生(了义),不需要加字,但是不能接受
无他生(不了义),因为在他们看来是有他生的。
所以“苗为有法,不是实有,以是无自生、无他生、无二生、无无因生故”,应成派
可以接受(了义)。自续派以下因为主张有他生,所以要加上胜义(所破)的简别,成为“无
实有,以无胜义的自生、他生、二生、无因生故。”加“胜义”一词,是为了加在他生那
边(无实有的他生)。
会说“瓶非实有”,根本不必说“兔角非实有”。瓶是世俗有,但胜义无,所以要说
“瓶非实有”(不能说“没有瓶”);而兔角根本不存在(根本无),世俗上没有,所以不需
加胜义(所破)简别,要说“没有兔角”。
若名言上有他生(自相有的他生),就必须要加字(加简别),成为“无胜义的他生”(
胜义观察中实有的他生不能够成立);但是名言上也没有他生(不仅胜义中实有的他生不能
成立,就连名言一般概念中实有的他生也不能成立),所以就直接说“没有他生”即可。
(总之,名言中有,是存在的,如瓶,瓶是自相无;自相有,是不存在的,如兔角。
而自续派以下自相有是存在的,无是不存在的。自续派以下,认为有就要自相有,若是自
相无就是不存在;把有与自相有混淆在一起,说:是有就是自相有,无自相就是虚无不存
在;因为不懂自相无,无法分辨有、自相有的差别,也无法分辨无、自相无的差别。)
无自生、无二生、无无因生,自续派以下(自续、唯识、经部、毗婆沙)都能接受,但
不能接受无他生,所以要加个“无胜义的他生”(对于他生加胜义所破的简别)。
为什么应成派可以直接接受无他生(没有他生),而自续派以下就要加胜义的简别(破
除他生的简别)?因为他生牵扯到的不是他生他(不是一般概念的他生他),而是自相有的
因生自相有的果。若是自相有的因生自相有的果会如何?自相有就是境上自己独立而有。
若自相有的种子生了自相有的苗,种子与苗是没有关系的,因为二者都是独立而有的
;没有关系还可以生的话,那么印度的大象是不是也可以生台湾的牛?就可以了。
自相有的因与自相有的果,因果互相没有关系;没有关系就不能说谁生了谁;如果还
说谁生谁,那么一切是因、非因会生一切是果、非果,火可以生烟、黑暗也可以生烟、火
可以生黑暗、黑暗也可以生光明。
这边的重点是,他生是基于自相有的概念而说出的,自相有的因生自相有的果才叫做
他生。其次,什么叫做自相有?自相有就是自己方面有。所谓自己方面有,就是自己本质
上面有,不是安立过去的。一个东西在境本质上面有的话,就会变成一个独立的东西。独
立的二种东西若还有关系,就可一切生一切,……。
以下消读《正理海》本文。破他生时,佛护论师说:“无他生,以应一切生一切之故
。”
为何有他生则一切是因、非因会生一切是果、非果?就谈到他生的“他”,并不是指
只是相异的他,而是指自相有的因与果。若有自相有的因与自相有的果,苗与种子就会没
有关系。如果没有关系的二个东西还能形成因果,那么一切是因、非因都可以生苗。种子
(是因)、木炭(非因)与苗(果)的情形就会变成一样,能生的、不能生的,一切都会一样。
《入中论》说:“又应一切生一切,诸非能生他性同。”及“所有自相各异法,是一
相续不应理。”总之,若是自相有,二者就不可以有关系;因此,二者不能是同一相续,
也不能形成因果(因果是各异的同一相续,所以因果非自相各异法)。
对于上述的内容,宗喀巴大师以前的一些西藏人,因不善正理,做了错误的解释。例
如所作性遍于无常,因为有苗的所作性,所以苗是无常,这个建立以后,就类推到一切;
或如有烟必有火,厨房里有烟就遍于厨房里有火,这个成立之后,剩下的就全部遍过去,
所有有烟的地方必须要有火。因此,也以同是他为因,类推到一切。
另外,有人认为,他生之“他”必须同时,二法必须同时才叫做他,先后就谈不上他
。所以,苗针对种子而言不是他,种子针对苗而言也不是他,因为它们是前后。用这个方
式来破他生(非同时)。然而这些都是不知前面所说的关键点的说法。
这方面要注意,因为中观方面的书籍很多,但是讲解这些时就乱了套。像这样,看起
来是在解释龙树菩萨的句子,但是不知道前面的想法,所以解释也就似是而非。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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