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当面对伤害我们的人的时候,我们经常会把所造的业与能造的人混成一体,因
而对对方生起瞋怒,这里要说明的是,这是一种明显错谬、且不合理的想法。你必须把所
造的业与能造的人分开思惟。
我们都了解到,当我们造作罪业时、业障现前时,我们会透过忏罪法门,将所要忏除的罪
障、业障忏除。这时候经由忏罪,我们获得清净。很明显的,罪障与业障并非与自己是一
体的,如果罪障、业障与自己一体,忏除的过程中是不是连自己也要忏除,这明显是不合
理的。
同样的道理,把所造的业与能造业的人视为一体也是不合理的,对于伤害我们的人,如果
我们要瞋怒,应当是瞋怒造业者心中的烦恼,展现于外的恶行,而并非造业者本身,这两
者并不能视为一体,对于造业者本身我们仍然应保持悲悯。
如果你对于业果的法则无法动摇这样的事实深深了知,那么造业者本身将因所造恶业,在
未来无可避免地领受苦果。所以,面对对我们造作恶业的人,应当思惟透由造作者的造作
恶业让我们过去所造恶业异熟感果,而能欣然接受;另一方对于对方造作恶业,等于造作
苦因,将于未来领受苦果而感到悲悯,如果你也觉得这样的想法相当合理,那么,顶礼伤
害你的人似乎就不是不合理的事,因为他赐予你诸佛菩萨无法给你的安忍波罗蜜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