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类] 《心类学显要》(14) 意现前-5

楼主: cool810 (silence)   2018-02-17 13:52:06
摘自:《心类学显要》仓忠仁波切 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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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种子”、“习气”有何差别?
某一觉知随眠即转为“种子”或“习气”。
毗婆沙宗并没有直接阐释种子、习气的部分,但是,如《俱舍》相关释论中所说,有
一类阿罗汉未断除我执的习气将会退失果位至预流果,退失果位时,心续中的习气醒觉而
现行烦恼。由此推论,与经部宗以上所阐释的义理上应该是相差不多。
(注:《俱舍论》:“于契经中说阿罗汉由种性异故有六种,一者退法、二者思法、
三者护法、四安住法、五堪达法、六不动法。”)
经部宗以上所阐释的义理——
1.“种子”是:堪能遇缘润发而显现为觉知体性的习气。能于未来遇缘润发又再显现
为觉知的习气,彼是“习气”又是“种子”。
例如,现行通达补特伽罗无我之智,前心续中现行的补特伽罗我执,也就随眠成为补
特伽罗我执的种子,当彼种子遇缘润发而现行补特伽罗我执,就是补特伽罗我执的习气显
现为觉知的体性。
以此角度而言,随眠时位的“补特伽罗我执的习气”,也就是“补特伽罗我执的种子
”。
2.“习气”是:不堪遇缘润发而显现为觉知体性的习气。未来遇缘不再显现为觉知的
习气,并不是“种子”,仅是“习气”。
例如,以大乘宗义来说,八地以上菩萨心续中不再显现补特伽罗我执,但其心续中有
补特伽罗我执的习气,彼习气并不是补特伽罗我执的种子。
总之,某一习气具有未来遇缘能再显现为觉知的体性,就是“种子”;某一习气未来
不再显现为觉知的体性,则仅是“习气”。
(注:习气和种子有总别的关系,习气是总,种子是别。是种子周遍是习气,是习气
不周遍是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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