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宗义] 佛教内外道安立、三转法轮与四部宗义建立

楼主: cool810 (silence)   2017-11-10 09:42:39
: 是否佛教徒之差别 (2)
: 摘自:《佛教四部宗义.见解明释集》 仓忠仁波切
: 转自:https://tsadong.tian.yam.com/posts
是否佛教徒之差别 (3)
摘自:《佛教四部宗义.见解明释集》 仓忠仁波切
转自:https://tsadong.tian.yam.com/posts
佛法如何救度我们?
  如经论中说,诸佛不是直接拔除众生相续内的诸种痛苦,不是直接洗涤净除众生的恶
业,不是将所证悟功德直接赐予众生,唯是开示法性之道,使众生了知如何修行而完全净
除恶业、痛苦、障碍。所以,所谓救度众生,绝对不是将手放在头上直接给予证量。(注
1)
  佛以说法救度众生,因此,佛教徒必须依据佛的教法而修行,这样才能调整自己的内
心,解决自相续的障碍及证获功德。依于佛法精勤修行且成办诸种功德,就是佛法的救度
。从另一角度来说,佛必定有加持力,但如果弟子方面没有信心、不精勤修行,或是不具
足法缘,即使佛就在身旁仍然无能被救度;反之,若是具足各种因缘及福德,虽然佛只说
一句话而已,弟子的内心就会改变,就会被救度。
再者,断除烦恼的功德是灭谛,证获“断除烦恼之功德的灭谛”才是真正获得救度,
也就是说,自心续断除烦恼才是真正被佛法救度。
譬如,一般人说:他帮助我离开困难危险,他救了我!
又,从救度的方法来说,能救度的方便是道谛,因为,证获灭谛的方便就是道谛,透
由修道谛才能证获灭谛。由上说可知,所谓“法宝是究竟的皈依处”就是因此缘故。
  总之,广义而言,依于经教精勤修行且证获功德就是获得佛法的救度;狭义而言,基
本上,见道位断除见所断而证获灭谛一分,就是获得佛法的救度。
要言之,真正的救度就是——自心续证获断除烦恼的灭谛。
譬如,我们生病痛苦时医生给予解决病苦的药物,透过吃药解决生病而获得无病的快
乐,我们说医生救了我!
* 从见、行二方面理解佛法的根本
  佛法的根本可从见、行二方面而理解,见是“缘起见”,行是“无害行”。
缘起见,是以基本的“因果缘起之见”而建立;无害行,就是以无害(悲)作为动机
而不伤害众生之行。
  缘起的道理,可分为三种:因果缘起(聚合缘起)、依他缘起(观待缘起)、安立缘
起(施设缘起)。前前为粗分,后后为细分。因此,思惟缘起的道理也有粗细的差别。(
注2)
  “因果缘起”是:依于聚合众多法而产生另一法,因缘聚合而生果。
这是粗分的缘起道理,一般的各种因果、因缘都是这一类缘起。因为心及身语造善而
产生安乐果,因为心及身语造不善而产生不安乐果,包括心续中的各种苦与乐等等,彼等
皆是粗分因果缘起。
如果不能了解内在心续的缘起,可借由了解外在的缘起进而了解内在的缘起,透由认
识外在的缘起,就能体认内心的种种乐与苦都是缘起。
  承上所说,无害行是“行”的部分;无害行是因果缘起,这就是“见”的部分。
所以,佛法的根本就是——在认识二谛的基础之上,由无害行而感得安乐果,并且通
达无害行是因果缘起之理。
又,从中能了解,最初修行乃至所证获的诸种果位皆是存在的,因为,因缘聚合必定
生果。
  再者,从修行上最主要的根本法(基)、所修法(道)、所证果(果)而言:
世俗谛与胜义谛是根本法,彼二是修行佛法的根本;所修是世俗谛与胜义谛,二谛是
所修法;透由修二谛而证获佛法身果位。佛法身果位有色、非色二分——非色分之自性身
与智法身,以及,色分之化身与报身。
如以“心”而言,根本法是“心”(世俗)与“心之法性”(胜义),由彼二开展出所修
法、所证果,也就是说,从心的角度而区分出:
方便分法类──慈、悲、忍辱等等,彼等是世俗谛的心类;智慧分法类——通达法性
(空性)的见解,也就是观察法性的胜义智。由修彼二分法类而证获果位。
总之,佛法就是——从根本(基)的世俗谛与胜义谛之二分而开展,所修法(道)是
方便与智慧之二分法类,所证获(果)的佛法身果位也有二分。
如是“基、道、果”一贯,就是佛教法。
* 以发心目的之不同而建立三士道,并建立三士道之皈依
以“发心目的”而建立三士道——下士道、中士道、上士道 (注3)
 1.“下士道”之发心目的:欲求来世获得人天善道的增上生果位。
  这是最基础根器者所修的道,其中(下士道)又有“不共道”、“共道”的差别。
1-1.“不共下士道”之发心目的:唯希求来世获得人天善道的增上生果位。
这一类修行者唯欲求获得来世增上生果位,不欲求更上的道。
1-2.“共下士道”之发心目的:以获得增上生果位作为基础,其后更趋入中士道,甚至
更趋入上士道。
这一类修行者以下士道作为共道,其后趋入修中士道之解脱轮回,甚至又更趋入修上
士道之证获无上佛果。
 2.“中士道”之发心目的是:欲求证获解脱轮回的果位。
  这是中等根器者所修的道,修行者透由观察而了解,即使来世获得增上生果位并不能
真正解决痛苦,仍然会遭受轮回的各种痛苦,因此必须证获解脱轮回的果位。
中士道又有“不共道”、“共道”的差别。
2-1.“不共中士道”之发心目的:唯希求证获解脱的果位。
这一类修行者只欲求证获解脱果位,不欲求无上佛果。
2-2.“共中士道”之发心目的:不仅希求证获解脱果位,又更希求无上菩提之佛果位。
这一类修行者以中士道作为共道,其后更趋入修上士道之证获无上佛果。
 3.“上士道”之发心目的:欲求证获无上菩提之佛果位。
  这是最上根器者所修的道。这一类修行者透由观察而了解,无始轮回一切有情无数次
是我的大恩母亲,他们仍然遭受轮回的痛苦,只有自己解脱并不足够,且是自私无良心的
行为,自身必须承担一切有情成就无上佛果的重责大任。
但是,反观自己并不具足佛的断、证究竟圆满功德,能同时现量通达诸法的二谛,如
同清楚了知掌中物,究竟通达所有因缘、众生的根器、解决痛苦的方便等等。
因此,在自心续中生起欲求无上佛果的菩提心──发心为利他,欲正等菩提──为了
能圆满救度一切众生,自己必须迅速成佛。
再者,上士道之主要目的是证获佛果位,但是,修上士道的基础,就是必须以修下士
道与中士道作为前行,如是修习之目的有二:调伏自心、利益众生。因为,自己了知诸道
的内涵,才能因应众生的根器而行利益。
* 以“发心目的”的不同而建立“三士道之皈依”
  (1) 下士道之皈依:惧怕三恶道苦而欲求人天善道、坚信唯有佛法僧三宝能救怙,
以此动机作为因而皈依三宝。
(2) 中士道之皈依:惧怕轮回痛苦而欲求解脱轮回、坚信唯有佛法僧三宝能救怙,
以此动机作为因而皈依三宝。
(3) 上士道之皈依:惧怕一切有情众生遭受二障之苦、相信唯有三宝能救一切有情
脱离一切障,因而欲求无上佛果,以此动机作为因而皈依三宝。
  如弥勒菩萨所造《庄严经论》中说“大乘皈依之四不共殊胜功德”:
(1)遍缘之功德。大乘皈依是遍缘一切有情,故功德极殊胜。(2)承认无上佛果,
故功德极殊胜。(3)了知佛果极其殊胜且不可思议,故功德极殊胜。(4)大乘皈依的功
德超胜下二乘,故功德极殊胜。
* 以发心目的而建立三士道之皈依,我们自己是何种皈依?
  我们自己一定清楚了知自己的心,因为,对自己而言,自己的心是现前分,并不是隐
蔽分。所以,我们自己一定清楚自心续中的皈依心。这就如同,于眼知中瓶直接显现,眼
知直接通达瓶。
  佛教修行者,最基本的动机必定是希求来世的安乐,如果内心的动机只是希求今世安
乐,那么就不是佛教修行者。
例如,虽然表面上看似造很多的善业,行布施、供养等等,但动机上却是希求今世安
乐、家庭圆满、事业顺利、身体健康等等,这是以“我爱执”所引发的“贪”作为动机而
造业,因为内心动机不正确的缘故,所造皆是非福业。如《菩提道次第广论》说,不论所
造任何善,仅是欲求今世安乐,皆是非福业。
  造善一定要确定自己的动机:
1.以“欲求来世增上生”的动机而造善,所造的善成为来世获得人天善道的因。
2.以“欲求解脱”的动机而造善,所造的善成为将来证获解脱的因。
3.以“为利一切有情而希求成佛”的动机而造善,即使只是布施少许饮食,却是造集
广大殊胜善业,因为动机的缘故,所造的善成为证获佛果的因。(注4)
要言之,心续中没有出离心,所造的善是轮回的因,以出离心所摄而造善,所造的善
是成办解脱的因;由大慈悲、菩提心(大悲心、菩提心以厌离行苦的出离心为基础)所摄
而造善,所造的善则是成就佛果的因。
* 造善、修行,彼二有差别
  所谓“修行”就是串习的意义。为何需要串习?因为有欲求目的。为了获得所欲求的
目的,所以必须精进串习,若是没有欲求的目的,则不可能串习,所以,修行必定有欲求
的目的。(注5)
“造善”不一定有欲求的目的。例如,社会上的善心人士,他们赈灾救助、关照老弱
妇孺、协助病患残障、作义工与馈赠等等,但是他们的内心没有任何欲求目的,其中的某
些人,在自己的生活上没有太多贪求,饮食与使用的物品都非常简单。这些善心人士,或
是不希求来世增上生的利益,乃至不希求个人的名闻利养,甚至不认同任何宗教、不承许
任何宗教见解,虽然这些都是造善却不是修行,因此他们不是修行者,因为,基本上,他
们对于来世的增上生(以及解脱乃至佛果的果位)完全没有欲求。
* 依三乘安立三种皈依之理
  大乘皈依佛宝——大乘修行者,以欲求无上佛果作为所缘,皈依佛宝且修行,故安立
其皈依佛宝。
  独觉乘皈依法宝——独觉乘修行者供养礼敬佛宝,并且于修行的最后生不依他力,但
依自力证获涅槃,故安立其皈依法宝。
  声闻乘皈依僧宝——声闻乘修行者供养礼敬佛宝,并且于修行最后生必须依他教导,
无能以自力证获涅槃,故安立其皈依僧宝。
  安立“皈依佛宝”的理由:(1)诸大乘种性入道者将证获之佛,是果皈依;向自己
展示道的已证成之佛,是因皈依。(2)声闻乘与独觉乘入道者皈依佛宝,是前说之因皈
依。(3)虽未入道,但内心信解供养及承事诸佛等是最殊胜事,并且从事彼等殊胜行为

  安立“皈依法宝”的理由:(1)独觉种性入道者,最后生不依赖他语言教而欲求以
自力证获涅槃,是果皈依。(2)虽未入道,内心信解正法是最殊胜并欲求修行,将之安
立为皈依法宝的行相。
  安立“皈依僧宝”的理由:(1)声闻种性入道者,最后生由依赖他语言教而证获涅
槃,是果皈依。(2)虽未入道,内心信解僧宝是最殊胜并于此从事殊胜行为,将之安立
为皈依僧宝的行相。
  以上,依三乘安立三种皈依、安立三种皈依的理由,是因为,三乘的根器、所欲求的
果位、所证获的果位、修行的方便等皆有差别。如《宝性论》中说:“依能调所证,弟子
为三乘,信三供养等,是故说三皈。”
* 小乘三种皈依境的体性
  下二部宗所主张的三宝皆是无漏。
  佛宝:佛圣者相续中的尽无生智。
  佛圣者相续中的尽无生智:现证“灭尽烦恼障及非烦恼障且不复重生”之智。阿罗汉
圣者相续中的尽无生智:现证“灭尽烦恼障且不复重生”之智。其中主要以“灭尽障碍且
不复重生”而安立。
  法宝:有学道或无学道圣者相续中的择灭、灭谛或涅槃。
  此中不包括道谛。灭谛、择灭的名言词句虽是不同,但内涵却是相同。再者,涅槃也
是灭谛,所以,灭谛、择灭、涅槃皆是法宝。
  僧宝:有学及无学圣者心续中的无漏智(道谛)。或说为:有学道或无学道圣者相续
中入定根本智的无漏道。
  见道以上的有学道及无学道之圣者补特伽罗,因为其相续中有苦谛与集谛,故是有漏
,不是僧宝;仅承许圣者相续中的无漏道是僧宝。
* 大乘三种皈依境的体性
  佛宝:具有断证究竟圆满的功德。
  法宝:见道位以上圣者心续中的断德(灭谛)、证德(道谛)随一。
  僧宝:心续中有道谛与灭谛功德之见道以上的圣者补特伽罗。
  佛宝是具足证断究竟圆满的功德,其中,包含佛的身语意之究竟圆满功德,因此,佛
圣者的身语意是皈依的对象,因为彼等皆是佛宝。佛圣者:具足断证究竟圆满功德的补特
伽罗。
  再者,从证获功德的角度而言,无论出家众或在家众,证获见道以上的圣者补特伽罗
,就是僧宝。
‧正明佛宝‧
  有将“佛宝”定义为: 具备无为等八种功德的究竟皈依处。或定义为:自他二利已
达究竟的皈依处。分类:(1)世俗佛宝——报身、化身、智法身。(2)胜义佛宝——自
性法身(无余断离二障之遍智上的空性)。
  是以“彼法自身的体性”而区分为世俗佛宝、胜义佛宝,因此,佛宝中有常、无常二
分:
(1)报身、化身、智法身等(无常法),彼等是佛又是佛宝,各自的体性皆是世俗
谛,故安立为世俗佛宝。(2)自性法身(常法,例如无余断离二障之遍智上的空性),
彼是佛又是佛宝,例如,佛相续中一切相智之空性、灭谛之空性、道谛之空性等,彼等的
体性是胜义谛,故安立为胜义佛宝。
  或如某些经典说,以“修行是否圆满”的角度而区分,这种区分方式比较适当。将“
修行已圆满的皈依处”安立为胜义皈依处;将“修行未圆满的皈依处”安立为世俗皈依处

  “佛宝八功德”是有的,如《宝性论》中说:“无为及俱成,不依他而知,具悲智及
力,唯佛具二利。”(1)无为自性清净之功德(无余断离二障之遍智上的空性)。(2)
任运俱成忽尔清净之功德(无余断离二障之灭谛的空性)。(3)彼二功德无能以声词及
分别圆满了知之功德。(4)具大悲之功德。(5)证如所有性智、证尽所有性智之功德。
(6)去除所化的罪失之功德。(7)自利之功德。(8)利他之功德。前六摄于后二,前
三功德摄为自利功德;后三功德摄为利他功德。
  佛宝(佛)可分为三身或四身。三身是:法身、报身、化身。再将法身作区分,则是
分为四身:自性法身、智法身、报身、化身。
  此处提供一个思考方向,中文词句上有安立为“智慧法身”,如此则有疑虑─所谓“
智慧”仅是第六意知,不包含前五根知。所以,应当安立为“智法身”或“意智法身”。
  (一)自性法身:具有二种清净的法性身。也就是说,自性法身可分为二:自性清净
身(无余断离二障之遍智上的空性)、离垢清净身(无余断离二障之灭谛的空性)。以所
破而言,前者是远离执自性成立,后者是远离烦恼障、所知障。
  (二)智法身:现证尽所有性之智、现证如所有性之智。
  (三)报身:五种功德决定的究竟色身。圆满报身是具足五种决定的究竟色身。五种
决定是:(1)处所决定,唯是于色究竟天密严刹土。(2)眷属决定,唯是圣者菩萨。(
3)法决定,唯是大乘法。(4)身决定,具足三十二相及八十随好。(5)时决定,直至
轮回未空而安住。
(注:《大乘本生心地观经》:“三僧祇劫所修万行,利益安乐诸众生已,十地满心
,运身直往色究竟天,……尔时,菩萨入金刚定,断除一切微细所知诸烦恼障,证得阿耨
多罗三藐三菩提,如是妙果名现报利益,是真报身有始无终……。”)
  (四)化身:不具足五种决定的究竟色身。分为三种:(1)巧化身,如化现为音乐
天神,化现为工人等等而救度众生。(2)生化身,如化现为鹿王、房、树等等。(3)殊
胜化身,例如,释迦牟尼佛从兜率天降生南瞻部洲,示现十二法行、转法轮。殊胜化身必
定有转法轮。
‧正明法宝‧
  有将“法宝”定义为:具有无分别等八种功德随一的圣者相续中的清净谛。或是安立
为:灭谛与道谛随一之圣者相续中的清净谛。分类有二:(1)世俗法宝,例如,十二分
教。(2)胜义法宝,灭谛与道谛。
  “法宝八功德”是有的,如《宝性论》中说:“不思议无二。无分净现对,依何得何
法,离染二谛相。”(1)不可思议之功德:无能以声词与分别而观择。(2)无二之功德
:远离业与烦恼。(3)无分别之功德:无各种非理作意的分别。(4)清净之功德:道自
体无垢染。(5)明显之功德:明现如所有性、尽所有性。(6)对治之功德:具力摧灭所
断品。(7)灭谛之功德;(8)道谛之功德。前六摄于后二——前三功德摄为灭谛之功德
,后三功德摄为道谛之功德。
‧正明僧宝‧
  有将“僧宝”定义为:具足明解等八种功德随一的圣者补特伽罗。分类有二:(1)
世俗僧宝:四位以上凡夫僧众。(2)胜义僧宝:心续中具有道谛、灭谛的圣者。
  “僧宝八功德”是有的,如《宝性论》中说:“如实如量中,智见清净故,具慧不退
众,有无上功德。”(1)以各自了知之理见诸如所有性的清净功德。(2)以各自了知之
理见诸尽所有性的清净功德。(3)现证众生心续具足如来藏的清净功德。(4)离贪障的
功德。(5)离碍障的功德。(6)离下劣障的功德。(7)明知的功德。(8)解脱的功德
。前六摄于后二——前三功德摄于明知的功德,后三功德摄于解脱的功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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