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佛教板文章 #1NpleJH- 一文判决文内容,转录自组务板,
按内容:
yogi板友大德虽质疑 本人滥权 理由不充分,似有批判过当之处。
虽其惩处调整本不应溯及既往。经小组长提醒
六、惟衡酌法理‘从新从轻原则’、言论自由权、使用者程序权益保障
及《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第四章第二十五条之立意,
及本案两造原有之误会,
建议buddhanature减轻其惩处,
板主处理程序之合理性既有组务之背书,此举应无损板主之清誉。
故随顺小组长nknuukyo美意,
并考虑组务板迅速结案之美德,符合组务板之承诺,大有新气象之前景。
决定从轻量刑
改判yogi板友禁言7日,即可于一日内禁满发言。
望美意不致流俗而更生对立。
或yogi板友大德日后有对敝人执行板务处分任何看法,
还望考虑先了解始末原委,而弃立刻质问或批判,感恩不尽。
本板新板规亦按组务新规范,规定攻击板主与否,依3-13条款判决处分之。
buddhanature 合十
补充说明:过往无故或无据批判板主可按[妨碍板务]及[攻击板主]判刑禁言7天到14天
这本来是微惩而保快速恢复发言的机制。
现在依组务板规范,纳入3-13条款,依判例以月计算,通常为两个月。
不知过去板主依这条判罚是滥权还是什么。
yogi板友在组务仍有话可说,敝人自此无话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