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念地藏经 石晋华逃过一劫

楼主: AnpingTW (七月七日安平见)   2014-08-08 22:32:50
推 tvfan:我晚点再打电话卢他们...因为即使不是真的总该有传言吧 08/08 11:33
→ tvfan:这事情岂能随便放过,我会追根究柢 08/08 11:34
→ tvfan:再不行,我会请朋友用记者身分去追新闻 08/08 11:34
t菩萨您好,阿弥陀佛!
国家设立监狱的目的是为了矫正犯罪
这代表国家编列预算、人员等等都是为了实践此一目的
所以在高雄第二监狱服务的公务员必须要以“矫正犯罪”为最主要工作
您第一次把这种文章寄到首长信箱去询问时
末学就觉得相当不妥当
但您既然宣称是为了追求真相等等的
末学也就保持沉默
而高雄第二监狱的人员也回信给您了
现在的情形看起来是您没得到您满意的答复
于是您就要继续进行所谓的“求证”
甚至要动用记者?
末学斗胆请问您
这件事情跟公共利益有何关系?
又公务员领取的薪水是由大众缴纳的税金而来
浪费公务员上班时间就等于浪费十方大众的时间
还有您所谓的记者朋友
如果确实是目前线上的记者
这则超过十年的旧闻有何专题报导的价值?
若真的追了又有哪家媒体的主编会上稿?
末学在此并建议您了解有关行政程序法对一再重复陈情的处理方式
抱歉,本篇文章没论及佛法,
如板主认为不妥请删。
末学忏悔
南无阿弥陀佛!
备注:
行政程序法第 173 条
人民陈情案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不予处理︰
一、无具体之内容或未具真实姓名或住址者。
二、同一事由,经予适当处理,并已明确答复后,而仍一再陈情者。
三、非主管陈情内容之机关,接获陈情人以同一事由分向各机关陈情者。
作者: tvfan (tvfan)   2014-08-08 11:33:00
我晚点再打电话卢他们...因为即使不是真的总该有传言吧这事情岂能随便放过,我会追根究柢再不行,我会请朋友用记者身分去追新闻其实我有点不太想去追查,如同你说的~这没多大意义既然是造成妨碍公务,那我就算了~不去追问了谢谢您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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