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食素(不杀生、放生)是由于慈悲、不忍有情众生遭受威胁。
那么佛教怎么没有成为全台最大的动物保护组织?
举最近的虐猫案解释,一个小小生命被凌迟、在伤口洒盐、拿锅具砸头致死,最先提出抗议的怎么不是强调众生平等的佛教团体?
另外,若以吃素行动倡导生存权,究竟能在动保上彰显多少作用?
动物权的推广不仅是家宠、还有畜生(譬如鸡、鸭、猪)的生存空间与提倡人道宰杀、或譬如保育野生动植物的环境议题(如:石虎)
提出问题不是要引战
只是提供一种思考脉落、“吃素(不杀生、放生)”的本意,究竟有没有办法实质解决动保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