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Bonaqua大德的文章有感,也发一篇文章。
人类好像不只会为了“吃”这个目的而杀死有情众生。
没有佛教信念的人,大概会认为杀死蟑螂、蚂蚁、老鼠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为了环境的整洁与干净,他们可能会使用杀虫剂、捕蚊灯等等。
虽然他们的目的不是为了“吃”,但为了维护环境,他们经由杀生来达到。
人类实在是会为了各式各样的目的而杀生。
有时候为了时髦或收藏,将动物杀死,以取得牠的皮、毛、角、骨、羽、鳞等等。
有时候为了健康或美貌,以动物的生命为代价,用做实验来开发药品与化妆品。
有时候是为了科学或教育。
有时候是为了快乐,例如打猎、饲养肉食性或杂食性的生物,并供给肉品。
这些都是目的不在于“吃”,但经由杀生来达到的例子。
广义来说,慈悲的佛教徒,应该要避免穿着皮草、购买象牙筷,
以及不使用血药品、血化妆品。
因为这些都是经由杀死有情众生,以牠们的生命及痛苦换取而来。
事实上,在直觉方面,即使不是佛教徒的人,也有可能认为吃肉是杀生。
他们也会反对动物工厂和实验动物。
只不过,“从广义的角度”或“符合直觉”,可以用来判定有无犯杀生戒吗?
如果可以从广义的角度或符合直觉来判定,那么可能会有以下的问题:
※ 引述《Bonaqua (南无阿弥陀佛)》之铭言:
: 炸鸡排是属于(5)该生物的死亡之后的事情。
: (1) 有情生物的出现。 (养鸡场养鸡准备卖。)
(1)有情生物的出现。(农业种植蔬果五谷杂粮准备卖,
种植期间出现食用这些植物的有情众生,例如:昆虫。)
: (2) 知道是有情生物。 (所以动保署都要定期检查。)
(2)知道是有情生物。(所以农业的从业人员要定期检查。)
: (3) 杀意。 (屠宰场的设立,目的就是宰杀鸡只。)
(3)杀意。 (农场的设立,目的就是贩售农产品,
如果有昆虫、福寿螺或其它生物造成妨碍,则除之。)
: (4) 杀的行为。 (屠宰场为了消费者需求,而屠宰成鸡腿、鸡块、鸡排..等)
(4)杀的行为。 (农场为了消费者需求,而用化学杀、物理杀。)
: (5) 该生物的死亡。(鸡排店老板进货,从鸡场到炸鸡排,此生命因消费者出现、死亡。)
(5)该生物的死亡。 (素食店老板进货,从农场到餐厅、商店,这些生命因消费者出现、死亡。)
: 这是一个供需肉品生产线 (上游到下游),坦然面对现实吧。
: 为什么市场不卖猫肉 ? 老鼠肉 ? 市面上几乎都是牛肉、羊肉、鸡肉、猪肉。
: 所以消费者本身意向很重要,是整个肉品产业线的末端消费者,是有这层连带关系的。
这里很重要,也做个类比来看:
这是一个供需农产品生产线(上游到下游),坦然面对现实吧。
为什么市场不卖高丽菜?如果卖高丽菜,那特定的有情众生会被杀。
(例如:纹白蝶的幼虫。)
所以消费者本身意向很重要,是整个农产品产业线的末端消费者,是有这层连带关系的。
所以如果“从广义的角度”或“符合直觉”来代入,
那么,慈悲的佛教徒,不仅要避免使用血化妆品、血药品,连血农产品也要避免了。
以避免犯杀生。
而且从社会或商业的结构或链结角度来看,一片土地的开发或占领,也难免有众生因此而死。
那么慈悲的佛教徒,恐怕也不适合使用因这块血地而有的处所、产品及服务了。
否则这将会有犯杀生戒的问题。
这看起来好像有点令人难接受,而且感觉有些不太合理。
但如果我们人在现场,眼睁睁亲眼看到那些有情生命在自己的面前被活生生杀死,
那大概就不会否认在这样的结构或链结当中,确实有生命因人类的目的而被杀死。
不过,为什么在杀生戒当中并没有提及使用血地犯杀生戒呢?
而且在事实面上,不乏有佛教团体往山林做开发。
开发山林几乎必然会杀生,但即使是佛教徒也不太认为那样有犯杀生戒的样子。
既然佛教团体往山林做开发不犯杀生戒,而且杀生戒里也没提到,
那也许代表着,杀生戒其实并不从“从广义的角度”或“符合直觉”来代入解。
也就是说,杀生戒不能从结构或链结来做完全解释。
(这样一来也代表说不能从结构或链结来完全判定有无犯杀生。)
如果这一段的看法为正确,
那么也就不能从结构或链结的角度,把食用肉品扩大解释成犯杀生戒了。
因为,如果可以从结构或键结的角度,把食用肉品扩大解释成犯杀生戒,
那么没有道理说,食用农产品及开发山林就不犯杀生戒。
回到“吃”的部分。
慈悲的佛教徒,在生活上不吃肉,只吃那些不经由杀生而产出的素食。
那么,这是基于慈悲,而不是基于不犯杀生戒才是。
慈悲不应该把杀生戒做扩大解释。
但是慈悲的佛教徒,应该在动物工厂及实验动物的议题上,态度是不杀以及善待众生。
“就像自己趋乐避苦,欲生不欲死一样,其他众生也是如此。”
以上一点想法,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