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流产不需配偶同意

楼主: skyofyours (捣蛋是我的天职)   2020-12-10 10:53:19
帮忙代回,原文恕删。
看了整篇讨论串跟回文,大家都一直围绕在避孕的问题上打转,但这应该不是OP想讨论
的点。
优生保健法 第十条
已婚男女经配偶同意者,得依其自愿,施行结扎手术。
这条法律的意思就是,不管是男生还是女生,如果结婚了,想要结扎都要经过对方的同意
,也就是说除非是在婚前已经自行结扎,不然婚后结扎不是一个人说了就算数。
接下来我们回归到OP文章中所提到的法案,这个法案应该是针对同法第九条进行修改:
怀孕妇女经诊断或证明有下列情事之一,得依其自愿,施行人工流产:
六、因怀孕或生产,将影响其心理健康或家庭生活者。
有配偶者,依前项第六款规定施行人工流产,应得配偶之同意。
根据新闻的描述,未来应该是修改为不需要配偶之同意就可以根据第一项第六款自行到医
疗机构施行人工流产。
这里就浮现了OP的疑问,女身有主张身体自主权的权力,这点我想应该没人会反对,但
是,生孩子这件事情,其实会影响到夫妻双方,而不是只对其中一人产生影响。
再来,很多人一直围绕在避孕的问题上打转,那么假设下列情况:
男女都有做好避孕措施,但是大家都知道避孕并非百分之百,我们假设今天避孕都做了,
结果还是不小心怀上孩子的状况来说,女性在怀孕之后,其实会逐渐产生‘母性’;这是
有经过科学研究的事实。
那么,如果男方不想要小孩子,但女方很坚持的状况之下,也决定把小孩子生下,那男方
等同是‘被迫’要抚养孩子;也就来到OP的问题,如果女方想要孩子,但男方不想,女
方自行把孩子生下的这个选择,男方是否可以选择不要承受?
这个情境是两人都有避孕喔,但还是怀上的状况,这样也就没有避不避孕的问题了吧。
好的,大家怎么看呢?我个人是认为,双方如果都同意小孩子诞生那当然没问题,但如果
今天只有一方想要,另一方是否也可以主张某种程度的选择权?还是说为持原案,不要改
最好,让夫妻可以共同决定?
作者: nann (Nann)   2020-12-10 10:57:00
男方选择不要承受和现在修法的关联我看不懂?
作者: VoV (VoV)   2020-12-10 10:57:00
等等女权就会拿强暴来滑坡你的“避孕”案例了
作者: stun991 (无我渡苍生)   2020-12-10 11:03:00
强暴可以依女方意愿堕胎,不需他人图意
作者: nann (Nann)   2020-12-10 11:06:00
还是不懂,我个人觉得这是两个议题耶,因为男方不想要孩子可能被迫扶养,那应主张是男方也要有权放弃扶养,和主张女生有权放弃生养没有矛盾呀..
作者: snow0112 (小雪)   2020-12-10 11:09:00
这是女生自己的选择,凭什么要男生同意?
作者: doS16 (卖萌可耻)   2020-12-10 11:10:00
公平一点,要推就推每个小孩出生后,其父母有权放弃抚养啊,不是要平权吗?
作者: VoV (VoV)   2020-12-10 11:11:00
避孕的前提下,男生有放弃扶养权,才是正解
作者: nann (Nann)   2020-12-10 11:12:00
都出生后才放弃也太晚吧==
作者: doS16 (卖萌可耻)   2020-12-10 11:13:00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所以你要负责的对象是子女,不是老婆,法律不会让你因为不爽老婆的决定而影响到孩子的权益
作者: vezart (vezart)   2020-12-10 11:14:00
所以要讨论的点不是这个堕胎修法,而是在一开始夫妻双方有一方不愿意生孩子,后续小孩出生了(可能各种原因,女方改变主意想生、发现的时间已经错过堕胎安全期等等),是否有其他配套措施可以保障不想生那方的权益,这样对吧?
作者: doS16 (卖萌可耻)   2020-12-10 11:15:00
你如果要改应该是要改抚养权的法条,而不是去管堕胎的法条
作者: nann (Nann)   2020-12-10 11:16:00
既然你认为男生不需负责,不就更应该支持这修法吗? 并认为应该再修新法提供男生保障
作者: vezart (vezart)   2020-12-10 11:17:00
对 所以跟堕胎法没有关系,应该讨论的是扶养方面的其他法律啊,看是结婚时规定签订是否不愿意有小孩,跟后续扶养不负责之类的文件吧
作者: doS16 (卖萌可耻)   2020-12-10 11:17:00
现行法律本来就有出养的规定只是很严格因为法律考量的都是小孩的福祉,而不是大人的意愿
作者: nann (Nann)   2020-12-10 11:22:00
整套一起修是需要很多调整,还牵涉收养、继承、扶养等,逐步渐进才是可行的
作者: doS16 (卖萌可耻)   2020-12-10 11:23:00
是说优生法本来就没有给丈夫可以强迫妻子堕胎的权利,改了之后也没有,那原po的问题怎么会今天才想到改之前:想堕胎需经配偶同意改之后:想堕胎不需经配偶同意一直都没有不想堕胎需经配偶同意的选项以上主词都是女方对抚养义务有意见就去推规范抚养义务的法条,而不是来管优生法,优生法的法条基本上都是管生不管养
作者: gina31126 (小六)   2020-12-10 11:41:00
那应该是大家一起推动男性可以有权放弃抚养他不想要的小孩,而不是因为这件事没完成,就不准女性可以自主堕胎。
作者: nann (Nann)   2020-12-10 11:43:00
不会牵涉到生呀,本来想生的人还是会去生,你提到的问题一直存在,只是修法让你想到要讨论,而不是修法造成了问题。
作者: doS16 (卖萌可耻)   2020-12-10 11:45:00
今天意外怀孕,男方不想生的解法只有侵害女方的身体权,这个法院已经有判例女性身体权比较大(新闻有写),所以男方不能依其意愿要求女方堕胎堕胎跟抚养是两件事,堕胎是女性相关,抚养是小孩相关女性堕胎需不需要经配偶同意,都不会影响男生想不想要抚养小孩修法并没有造成问题,而是问题一直存在
作者: gina31126 (小六)   2020-12-10 11:49:00
要把这两件事扯一起就是某些人不爽女人有权自主决定身体,要不修法前没人讨论,修法后就突然践踏人权
作者: doS16 (卖萌可耻)   2020-12-10 11:49:00
而且其实这也不是什么问题,因为法律本来就是保护小孩权益>父母,不然就不会规定父母有抚养义务法律的平等从来都不是齐头式平等,他会优先保护弱势,堕胎这件事对女性身体伤害较大所以法律优先保护女性,小孩出生之后最弱势的变成小孩,所以法律优先保护小孩
作者: vezart (vezart)   2020-12-10 11:52:00
真的,修法前后不愿意扶养的问题一直都在,也没改变,跟这个修法真的没有关系。
作者: shikiaki (章鱼)   2020-12-10 12:24:00
堕胎是从女生的身体拿掉,道德上我没办法接受我得让别人决定我可以不可以拿掉或生小孩。如果完全不能接受小孩,那就不要做。
作者: afflect (Mr.Q)   2020-12-10 12:27:00
就说自助餐只有女权,没有平权。 这句话不是说假的,哈哈讨论平权时,女性从头到尾避重就轻,哈哈哈如果这个问题在修法前,原本就存在,那这个问题该更优先处理,问题是关联的,更该一并处理,而非只想女权,不看平权。
作者: nann (Nann)   2020-12-10 12:32:00
请问楼上为何有这种感觉呢,我觉得这篇PO文和推文都很理性在探讨问题,也针对法条提出各自看法,怎么会认为是自助餐?优生法只涉及父母双方,甚至单一女方,孩子出生后就是自然人,必须将其权利义务纳入考量,已是不同命题
作者: can18 (18号)   2020-12-10 12:37:00
从身体自主权的角度来看这法条修的没错啊但从男女平权的角度来说 一旦怀孕 要生要堕男生完全无法干涉
作者: nann (Nann)   2020-12-10 12:41:00
再者,我不认同所谓问题存在就该优先处理,家暴妇女无法堕胎的问题也在修法前存在,请不要抽换概念,谢谢
作者: doS16 (卖萌可耻)   2020-12-10 12:44:00
法律给的权利本来就有优先级,现在的认定是女性身体权>男性对堕胎的决定权
作者: Veronicajin   2020-12-10 12:44:00
会让堕胎权回归女性身上是考量怀孕最大的影响对象就是女性,所以应该直接关系人的意见为主
作者: can18 (18号)   2020-12-10 12:45:00
所以就说从身体自主权的角度来说这法修的没错啊但事情也不是只有一个角度
作者: nann (Nann)   2020-12-10 12:46:00
我是在回a大啦
作者: vezart (vezart)   2020-12-10 12:46:00
修法前存在的问题多的很,修改堕胎的法律为什么还要考虑到其他问题,只修改跟堕胎相关的问题不是很正常吗,牵扯其他问题出来回头骂这个修法为什么不顺便解决,这样才是自助餐吧
作者: can18 (18号)   2020-12-10 12:46:00
举例来说 如果找代理孕母 满心期待自己的小孩出生 代理孕母没有告知就把小孩堕掉了心理会不平衡也是正常的吧
作者: doS16 (卖萌可耻)   2020-12-10 12:47:00
所以台湾代理孕母不合法啊代理孕母也不是你的配偶
作者: can18 (18号)   2020-12-10 12:48:00
举个例子而已如果所有事情都用现在合不合法讨论 那就不用讨论啦
作者: doS16 (卖萌可耻)   2020-12-10 12:50:00
现在要修改的法律就是多方考量所有人的权益的结果,现在吵说没有考虑男性的意愿也没有意义,因为比起男性的决定权,女性的身体权更大
作者: Veronicajin   2020-12-10 12:50:00
假设代理孕母合法,男方委托代理孕母生子,但代理孕母因故堕胎,这种状况应该算民事契约纠纷吧
作者: can18 (18号)   2020-12-10 12:51:00
所以有些人在抱怨这一点阿 为什么都没有考虑男性对于生育的决定权
作者: doS16 (卖萌可耻)   2020-12-10 12:51:00
提出修法的人已经想过配偶的决定权,却还是决定提修法
作者: Veronicajin   2020-12-10 12:51:00
受托人可以因故不履约,委托人也可以要求赔偿,这不难懂啊
作者: doS16 (卖萌可耻)   2020-12-10 12:52:00
那答案就是男性的生育权跟女性的身体权比输了
作者: can18 (18号)   2020-12-10 12:52:00
我觉得这个法以身体自主权的角度修不错啦 但以两性平权的角度就有很多讨论空间
作者: Veronicajin   2020-12-10 12:53:00
因为男性不是直接负担怀孕成本的人好吗,要不然也可以要求不想怀孕的女性将胚胎拿出交给男方指定的代理孕母?
作者: can18 (18号)   2020-12-10 12:53:00
有些人觉得身体自主权重要 就一概否定其他面向的讨论 我觉得不妥 就这样
作者: doS16 (卖萌可耻)   2020-12-10 12:54:00
怀孕的又不是男性,男性的话语权在女性的身体权面前毫无作用,这样够平等了吧法律在追求实质平等,不是齐头平等
作者: Veronicajin   2020-12-10 12:55:00
如果男方要求生育权的话,那男方要在怀孕这段期间付出什么?
作者: vezart (vezart)   2020-12-10 12:55:00
把胚胎拿出来给代理生www 科学上可行吗,成功率高吗
作者: doS16 (卖萌可耻)   2020-12-10 12:55:00
两性议题不是一方有什么另一方就要有
作者: Veronicajin   2020-12-10 12:56:00
不知(摊手)不然你打算怎么处理女生不想要但男生想要的胚胎?
作者: vezart (vezart)   2020-12-10 12:58:00
我不是对立面唷,我只是觉得讨论的时候不应该把不可行的幻
作者: Veronicajin   2020-12-10 12:58:00
男生意见也是一种,因为目前还没看到要求生育权的男
作者: doS16 (卖萌可耻)   2020-12-10 12:58:00
怀孕这件事情,在两性中女性本来就是弱势,站在两性平等的角度也是该给女性多一点的权利
作者: Veronicajin   2020-12-10 13:00:00
我知道胚胎移植很荒谬,但男生要求生育权,就应该自己去提配套措施,而不是要求把男生的生育权重要性跟女性的身体自主权划等号
作者: abbag (abbag)   2020-12-10 13:03:00
作者: shikiaki (章鱼)   2020-12-10 13:04:00
怀孕生产的负担风险当然高过爸爸想要小孩的意愿。爸爸打死不想要小孩,不小心有了也不要那就不要做。妈妈打死不想要小孩其实我也赞成不要做而不是拿掉,虽然没有人权但还是可怜。
作者: wl02641171 (BB)   2020-12-10 13:05:00
因修法带来讨论是良性的吧这篇跟原来那篇不是都认同修法吗
作者: JACC (JACB)   2020-12-10 13:06:00
应开放代理孕母 解放女性
作者: afflect (Mr.Q)   2020-12-10 13:13:00
“问题是关联的,更该一并处理,而非只有女权,没有平权”n又在表现女性的避重就轻了
作者: coolchin (咩乜芈)   2020-12-10 13:14:00
女权自助餐就是把小孩当人球啊!要不要堕可以随自己意,但男生只能被决定养不养小孩。虽然女性身体自主权很重要,但谁叫妳自己心甘情愿的给内射啊,事后再靠北自主权,妳被内射时妳就没身体自主权?,我指的是已婚夫妻,不列强迫性侵。
作者: bonbonRx (棒棒Rx)   2020-12-10 13:15:00
楼上 代理孕母才是迫害穷人女性成有钱人生产工具好吗
作者: coolchin (咩乜芈)   2020-12-10 13:16:00
爽的时候在爽,有小孩不爽,就有身体自主权了?身体自主权巴费啊?
作者: kdrama (熊)   2020-12-10 13:17:00
简单的来说就是赞成女生对于堕胎无关男方意愿应该有绝对的自主权(目前提案修法的部分),而男方在小孩出生前也应
作者: coolchin (咩乜芈)   2020-12-10 13:17:00
修法至少在手术后24小时内通知配偶吧!
作者: coolchin (咩乜芈)   2020-12-10 13:18:00
都让妳爽,也让妳拿,至少手术后由院方通知配偶吧!这很合理合情吧!至少那小生命,男生也有责任啊!
作者: abbag (abbag)   2020-12-10 13:19:00
帮高调一下
作者: vezart (vezart)   2020-12-10 13:20:00
我同意原po回文提到的男性被剥夺结扎自主权这段,以同样状况来说,不想生的女性可以自己选择堕胎(修法后),不想生男性应该要争取的是可以自己选择结扎,两者问题都在是否具备“告知”义务,并且附带条件是告知过后若对方不同意是否有后续配套法律处理小孩抚养问题,简单来说都是涉及个人身体自主权,但影响婚姻关系的权益。
作者: nann (Nann)   2020-12-10 13:22:00
我开头就说我不认为这两问题有关联了吼
作者: can18 (18号)   2020-12-10 13:23:00
修法讨论配套 讨论相关议题很正常吧 直接放大说不然修新法阿才是没意义的讨论吧?
作者: nann (Nann)   2020-12-10 13:23:00
我也同意配偶同意节育这应该一起修
作者: kumabartho (kuma)   2020-12-10 13:24:00
男性谈平权=要就自己争取啊 女性谈平权=你不支持就是仇女渣男
作者: XDdong (冬冬)   2020-12-10 13:30:00
可以可以 都通过 !赞
作者: pubupig (afii)   2020-12-10 13:37:00
男生不能决定自己结扎/也不能决定是否要扶养.这两件事就是在剥夺男方吧我是女生我觉得很糟欸....==
作者: flash0428 (flash0428)   2020-12-10 13:42:00
没改是只要有一方不同意流产就只能生,那改了问题就只会男方要小孩而女不要吧?那就离婚找一个想生的就好了
作者: LarryST (Larry才是真爱)   2020-12-10 14:16:00
那我觉得男性该争取结扎自主权(需告知配偶)
作者: can18 (18号)   2020-12-10 14:16:00
也不只是要不要的问题吧 今天怀孕的是父母两人共同的小孩结果一方没经过一方同意就堕掉 并且还是合法的假设男方用一个不伤害女方身体的办法 在不告知女方况下拿掉两人的小孩我觉得女方会觉得权益受损也是正常的吧
作者: kdrama (熊)   2020-12-10 14:22:00
男方不想生应该是后续要处理的配套问题,无论现行的提案成不成功都存在这个问题,所以不应该以没处理后续方案来作为反对现行提案的理由。
作者: LarryST (Larry才是真爱)   2020-12-10 14:27:00
同意楼上 这是两个不同议题
作者: lolicat (猫雨果)   2020-12-10 14:32:00
不要承受就离婚啊 这么简单是要讨论什么
作者: pubupig (afii)   2020-12-10 14:33:00
男女都该有身体自主权和扶养权而且扶养权该在打炮前决定XD
作者: CALLING (Hideki)   2020-12-10 14:46:00
找一个一样不想要小孩的对象结婚然后去结扎 结案(喂
作者: zxzx33221 (超爱炸鱿鱼)   2020-12-10 14:47:00
白纸黑字双方同意对方的决定就好,然后被告拿出来当证据
作者: ll1117 (Linus)   2020-12-10 14:48:00
不好意思,阿法律只是订出规则,没有要保证公平什么的好吗?你甘愿受罚也可以不用遵守啊
作者: paul0404 (保罗)   2020-12-10 14:52:00
那这样我觉得很多法律应该一并修改,像前面结扎不需配偶同意,其实我觉得离婚应该也要一起更改不需要双方都签字才能离,婚姻是要双方共同经营,不然那种一边不想经营、一边死抓着不放,真的很惨
作者: zxzx33221 (超爱炸鱿鱼)   2020-12-10 14:53:00
觉得只有改法律男生自主决定结扎的权益就好,这样今天大家讨论的这件事就不会发生
作者: paul0404 (保罗)   2020-12-10 14:54:00
应该说,分开这件事可以单方面决定,小孩扶养、共同财产要另外拿出来讨论,免得小孩沦为不想离婚的借口,也方便没有小孩没有共同财产的夫妻
作者: zxzx33221 (超爱炸鱿鱼)   2020-12-10 14:57:00
都不想生,也避孕跟结扎,我是觉得不小心有孩子的机率微乎其微,不然就生下来送给不能生的夫妻好了
作者: pubupig (afii)   2020-12-10 14:59:00
我觉得女生利用身体自主来达成生育权.又利用法律来让男方付钱...zzzz
作者: caramelputin (bobo)   2020-12-10 14:59:00
在提倡男生是否可以放弃抚养的时候,女生也可不可以放弃抚养?女生可以堕胎视同放弃抚养吗?女生也要生而不养的选项吧?
作者: emilio (Michaelov太太天)   2020-12-10 15:01:00
同意男性可以有结扎的身体自主权
作者: caramelputin (bobo)   2020-12-10 15:02:00
老实说提出男生放弃抚养只是觉得因为权益受损(女生竟然可以选择不生),但是一直以来不管堕不堕,男生都无法抗拒生下来要抚养好吗?女生同样也是,看到平权点了吗?生下来男女都要抚养孩子!
作者: canis831025 (炽鸑)   2020-12-10 15:04:00
要让男方在人工流产安全期限之内选择是否同意有小孩如果男方不同意,则小孩归女方,男方也不被承认为父亲这样不就很简单?至于前面有人提到的强制性交或是拿掉套套的这种等你举证完跑完法院判下来小孩都出生了哪来的及就算最后判符合资格了,自己讨厌的种都出生了
作者: jupto (op)   2020-12-10 15:20:00
没办法 现行法律其实不能依照个人意愿就抛弃抚养义务除非先让抚养义务能随个人意愿抛弃 不然这样直接踩到小孩的人权
作者: lovecatbaby (小兰)   2020-12-10 15:27:00
男生真的不想要小孩,最好办法就是....连射都不要射就没有这个问题了
作者: mamajustgo (不是武藏 是又八)   2020-12-10 15:31:00
我支持太太可自主堕胎,但必须让先生知情。支持夫妻任一方可自主节育,但必须让配偶知情。然后来想想先生有放弃亲权的选项,那该限制在什么条件下允许使用?婚姻之始双方共识不生,太太反悔怀孕,OK。婚姻之始双方共识不生,双方反悔,太太怀孕,先生反悔,可以主张吗?原本说好不生,做一做,先生一high说我们来生一个吧,太太信了,先生拔套,怀孕后先生反悔,可以主张吗?
作者: moonchung (小沐)   2020-12-10 15:36:00
感谢厘清法律定义
作者: mamajustgo (不是武藏 是又八)   2020-12-10 15:40:00
提到举证,以上面那段来举例,如文字或影音纪录部分停留在双方开始共识不生的阶段,双方反悔后部分则未及,先生以前项纪录主张抛弃,OK吗
作者: chuben (法咨请私 ^^)   2020-12-10 16:21:00
优保法要保护的重点就跟你现在讲的无关 跟民法有关 如果一方不要就离婚 把小孩的权益也一起处理先去看完民法亲属篇好吗… 你在说什么自己先磥清楚
作者: Danbingko (蛋饼哥)   2020-12-10 16:42:00
依照民法准正的规定婚姻关系中出生.怀胎的推定为婚生子女,这样是不是变成女生单方面可以处理男方的婚生子女好像不太周全吗
作者: dangerousair (hihi)   2020-12-10 16:44:00
同意你的观点 感觉就是修法修一半 然后不是法律专业的谁会懂法律里面根本没规定到男生不要还要负责的情况啊
作者: jupto (op)   2020-12-10 17:02:00
问题是婚生子女出现的时间在分娩后啊 女生能处理的时间是分娩前 这时间婚生子女根本不存在
作者: canis831025 (炽鸑)   2020-12-10 17:03:00
我也觉得应该把结扎的身体自主权还给个人结扎完全就是个人身体的问题,这种都要配偶同意毫无道理
作者: aibayui (.)   2020-12-10 17:25:00
你们为什么都不去跟立委说啊?
作者: bunreachable (Polly)   2020-12-10 17:28:00
修法前也很多男人没抚养啊....还需要思考解套吗?就不要给钱,之后子女不用抚养长辈就这样而已我赞成结扎不用夫妻同意
作者: ctrt100 (司机麻烦开快点)   2020-12-10 19:50:00
有问题去找律师
作者: fujizaki (豆腐)   2020-12-10 21:04:00
这个满多细节需要讨论的 例如当初讲好要生一起照顾结果男方突然反悔呢? 这种情况是不是要视周数大小来看男方应予女方多少赔偿金? (堕胎伤身)那这样孕期女性是不是会常常担惊受怕自己怀孕不适男方中途反悔想走人 毕竟怀孕造成很多身体上的改变都不可逆 不过我支持先把结扎需配偶同意拿掉
作者: osmanthusjo (观念快扭曲了)   2020-12-10 22:10:00
你有看过国家大张旗鼓的保护过失的吗?过失没处罚就很好了女生没做好避孕要去流产,就已经是处罚了,男生不想养还要处罚别人喔?这是处罚谁的问题,不是什么权利好吗? 流产权什么烂权利谁要啊!
作者: myyalga (微风随飘)   2020-12-10 22:49:00
不想生,不会戴套吗?怪谁呢!支持堕胎除罪化!
作者: calucu24 (魔天戒)   2020-12-11 02:24:00
男生不想要小孩—但还是想做—须承担付扶养的风险。女生不想要小孩—但还是想做—须承担堕胎的风险。就这么简单啊
作者: duckweedgina ( ^^)   2020-12-11 02:31:00
父母对子女的扶养义务是保障小孩,小孩也没选择权要不要被生,考虑到子女最佳利益下,不可能减少对小孩负扶养义务的对象。不管怎样小孩也是夫妻做出来的,总不能要无辜的小孩承受吧。
作者: flutter8 (空)   2020-12-11 07:31:00
看到母性就笑了,那可能一堆人都违背科学不过这篇很清楚,原原PO文末自己跳去女方也可以避孕这个说法,仿佛不知道女方来避孕身体成本很高这件事一样,还拿来类比根本不对
作者: friends29 (凉哥哥)   2020-12-12 04:29:00
所以讲了这么多篇 一直重复问题 这些优质女版友到底看懂问题了没 从第一篇就在讲的事情 需要篇篇把核心论述讲清楚 问题出在谁身上很明显吧
作者: nadel0922 (岚色)   2020-12-12 13:36:00
有子宫就要承受这么大压力与生理负担 女人真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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