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最近在讨论的房子登记在谁名下文章
想起也曾经为了男友搬到他家附近
甚至是同一条巷子
走路不到五分钟的距离
但是我们常常一个礼拜一次面也见不到
以下文长
当初我家要从新北搬到外县市
很挣扎要不要离职到新家
但男友一句话
“我们可以一起搬出来住”
我就决定要留下来继续工作
随着搬家的时间越来越近
开始找房子
从一开始他家附近都可以
到最后变成一定要他家的那条巷子才行
好不容易找到也签约了
他却说
“我没办法跟你一起住喔!我住家里就可以了!住外面要房租吃饭,我花费太大,这样我
没办法照我的计画换车,不过每个礼拜会去你那住3、4天”
为此我们大吵,他一样他的坚持
我就开始一个人负担庞大的租金
(因当初是以两人同住一起找的价位)
过不到一个礼拜,他又说
“我觉得一个礼拜3、4天太多了,我没有自己的时间,而且早上上班很麻烦,改成一个礼
拜一天好了”
最后
我们甚至可以一两个礼拜都见不到面
他家里还算小康
常常会很自豪的说
我现在付出的这些是投资
说我跟他计较这些很傻
以后他有的全都是我的...
但我的薪水今天自己过也很ok啊!
我今天又不是要贪图你家什么的才搬来
我为了你搬家
你是不是应该要给我基本的关心陪伴
我比我同事那些远距离的还不如...
当时真的会气到发抖
也会觉得很恨
不只恨他也恨自己这么蠢
还好分手了
还是好恨啊
没有早点看清结束这一切
单纯看了讨论串有感而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