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schmitt (小密特)
2017-06-10 01:02:42各位先进晚安
小弟有小小小小的疑问想问
最近碰的情况是,某公司产品故意设计两个实验必须要用到两组kit,
根据以往小弟的经验 in house 的方式可以合并两组 kit,完全是可行的,
那我可以自己开的代工厂,专门卖合并的商品吗?
根据这样的想法,其实非常多的kit 都是这样,那为什么没有人愿意跳出来做?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7-06-10 09:15:00法律上可能有专利排他
作者:
lail (古道照颜色)
2017-06-10 09:44:00可能有侵权疑虑
作者:
j022015 ( ˊ ﹀ˋ)
2017-06-10 19:59:00因为要申请到证不容易
没有一定规模和环境这种要证要食药署核准的根本不会过啊
楼主:
schmitt (小密特)
2017-06-12 09:34:00这两组kit里面的试剂,全部都可以分开跟原厂买我不认为有专利或是侵权的问题。其中一个关键成分导致必须两个都要购买,我方可以自制。药证的问题也没有,因为个别试剂全部都已经通过了。就算是全部跟原厂买,再加关键成分,价格还是比较便宜阿重点是很多kit都是这样
药证问题有喔 不然为啥一堆制剂厂所有原料都有药证 产品还是要去申请
若是医材,应该要申请组合包的证!而且也必须具有制造厂的资格才行那么做
楼主:
schmitt (小密特)
2017-06-12 14:48:00我的应该是偏医材,感谢各位先进分享,我再去研究研究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7-06-13 01:36:00产品倘有我国专利 依法要在产品标注专利号 医材套件内容改变 也可能需要重新申请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