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生活] 妈控小孩险被抢走 贝儿丝乐园呛告

楼主: u504053 (Rebecca)   2016-10-29 15:24:29
首先先声明我和女童妈妈一点关系也没有
而是因为我本身也有一个幼稚园小孩
之前曾去过贝儿丝乐园
身为家长当然最关心的当然是亲子餐厅是否友善和其危机处理能力
到底谁对谁非 我其实也试过许多方法努力跟业者询问实际状况
然而贝儿丝乐园却筑起一道高墙
没诚意跟其他关心的家长沟通与解惑
※ 引述《u504053 (Rebecca)》之铭言:
: 标题: [生活] 妈控小孩险被抢走 贝儿丝乐园呛告
: 时间: Fri Oct 28 22:30:16 2016
: ===== 怕下列连结的文字消失 简单说明事件经过 =====
: 25日下午4点左右
: 有位妈妈带小孩去板桥知名的贝儿丝亲子乐园玩
: 却不幸遇到小孩差点被抢走
: 虽然后来发现只是乌龙一场
: 原来只是男子将小孩误认成自己孙女
: 然而那位妈妈还是受到许多惊吓
: 因此将事件经过发布于FB
: https://www.facebook.com/pei.lin.1441/activity/10207252541664027
: 但可怕的是店家居然发声明扬言提告
: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61027/800270.htm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1027/976143/
:
: 【贝儿丝亲子乐园 不实谣言抢抱小孩 声明稿】
: 针对10/25下午在贝儿丝乐园板桥店,发生年长老爷爷误认孙女一事,网友PEI LI在脸书
: 指当日发生过程以及乐园工作人员无动于衷及消极害怕报警处理方式,完全与事实不。
: PEI LI已造成贝儿丝商誉损失,请PEI LI立即公开道歉并撤文,贝儿丝乐园将保留法律追
: 诉权。
: ================================================
: 虽然声明稿目前已经下架
: 但亲子餐厅明明是让爸妈放空的小确幸场所
: 现在不仅可能不安全 店家竟还会对家长提告
: 真是太可怕了吧
:
:
作者: LoveBeam (LoveBeam)   2016-10-29 15:52:00
在网络上放消息之前本来就应该善尽查证的责任,影响店家声誉以后,才说误会就来不及了。然后妳说提告之前应该给予警告的程序,是纯粹妳认为,还是法有明文而我没注意到?妳指控店家不肯提供地址,是否有确切证据?妳说问大家为什么只愿意相信店家,不愿意相信那位妈妈,那我反问妳为什么妳第一段说双方说词不一致,妳还愿意只相信那个妈妈,不相信店家?就因为是女森吗?店家不肯提供地址这部分双方说词不一,妳也特别加注店家未否认,那也不能当作承认啊…妳直接有罪推定是什么逻辑啊?最后,妳不用特别再发一篇占版面,直接编辑原文,在妳想要反驳的推文下面回复就可以了。
作者: lesleychien (Lesley Chien)   2016-10-29 16:17:00
大家都会觉得妈妈有问题,为何不认为店家有问题,这间店从开店到现在至少有两次大问题!
作者: dindin0311 (霈一贸易)   2016-10-29 16:23:00
还在带风向....可以去演八点档了...
作者: lesleychien (Lesley Chien)   2016-10-29 16:26:00
从头到尾妈妈都自己顾著,却被说没有顾带什么风向,没有理据就只有这句吗?
作者: soymilk98 (emily)   2016-10-29 16:35:00
以为看八点档喔!不是妈妈就是弱者,写了篇文讨拍,现
作者: lovingbetty (合购是好物)   2016-10-29 16:37:00
我也莫名其妙被店家封锁,这种处理态度令人感到意外!!
作者: lesleychien (Lesley Chien)   2016-10-29 16:43:00
版妈,我不是说你我是问楼上的d大,带什么风向?
作者: lovingbetty (合购是好物)   2016-10-29 16:53:00
http://i.imgur.com/dTBwTNt.jpghttp://i.imgur.com/QPhdXhw.jpgD大暱称跟贝儿丝名片公司名字一样啊!!
作者: lesleychien (Lesley Chien)   2016-10-29 16:56:00
我了解了!谢谢您
作者: osioli (和平奋斗爱动物)   2016-10-29 17:10:00
你的时间轴与这位P妈的FB叙述差真多。http://i.imgur.com/to5Z9qi.jpg妳的时间轴很清楚的解释了这场误会。但都已经误会冰释,我不懂怎会有这样角度的文章,指称爷爷是警察来,才赶紧改口.....感觉这仍然是一种拐骗手法
作者: matida24 (matida)   2016-10-29 17:18:00
会删除提问留言,嗯..卧室不会去。还好板桥免费让孩子玩的地方蛮多的
作者: osioli (和平奋斗爱动物)   2016-10-29 17:21:00
http://i.imgur.com/b8BpEkV.jpg对这位p妈的发文角度(摇头)
作者: knightking (认养代替购买宠物)   2016-10-29 17:22:00
说吉的通常还不是不吉
作者: AirRider (又怎么了)   2016-10-29 17:36:00
还是不懂这篇在讲什么,一个是发文网络公审,一个扬言提告拼命吹风向吹到令人头痛了真是店家都已经给了,还要完整画面,其他人的隐私你们要不要顾一直要把这个事情描述成爷就是要拐,这种成见不可取
作者: LoveBeam (LoveBeam)   2016-10-29 17:42:00
楼上要小心喔,等下会有自称是妈妈的说你是餐厅员工,还会肉搜你的帐号喔,即使搜寻不到任何结果她们也会一言以蔽之直接说有不止一人在带风向来抹黑你
作者: AirRider (又怎么了)   2016-10-29 17:43:00
老实讲从fb一路看过来,这边又继续开战场好歹也加点新花样,不然直接提告叫餐厅土下座就好了啊根本看不懂争执的点在哪里,或者说到底要餐厅怎样的诉求"记忆跟概念扭曲","店家时间轴,店家提供有误?"讲道理讲成这样怎么说服观众呢?
作者: LoveBeam (LoveBeam)   2016-10-29 17:52:00
到底诉之声明是什么,从头到尾都没讲,可能要老板切腹才甘愿吧,道歉不行,提告也不可以,放到网络上一有乡民质疑就说人家是员工,那跟店家粉丝团删留言有什么不一样?既然不允许讨论提出质疑,那何必放到板桥版?发在自己Facebook 姊妹淘大家骂一骂岂不是更痛快?
作者: DOBBS (挂网限定)   2016-10-29 17:52:00
你完全搞错问题了,不在场的人除非有是完整的录影,否则根本没有资格因为一方的言论来判断对错,发生过多未审先判的例子。店家打算提告,不等同于是在欺负那个妈妈,这是法治社会中解决纷争的手段,告不告的成也还是要看双方的证据
作者: AirRider (又怎么了)   2016-10-29 17:54:00
如果原po在场,不妨说说看你看到的是什么然后控告店家影片专挑自己合理的片段,陈述你看到的事实如果你不在现场,你这样拼命开战场,反而会造成反效果为了你们好,最好不要多头马车分头钓鱼,免得害到主诉喔,如果您刚好就是该位妈妈,个人非常支持你争取权益最好找个议员立委什么的,问题一下就能解决了多好
作者: LoveBeam (LoveBeam)   2016-10-29 18:07:00
其实这样看下来我觉得妳是有在思考,也比较能够沟通的,可是妳问我:我到底有什么证据证明店家没问题,我真的开始担心妳这种等级要怎么为人父母。法律上称之为举证责任,一般都是举证证明有发生某件事,而无法证明没有发生过某件事,举例来说:警察抓小偷的时候,都是先蒐集证据,抓到小偷以后,用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没道理先指控人家是小偷,再呛声要人家证明自己无罪,也是所谓的不自证己罪原则。也因此看到妳要求我证明店家没有问题的时候,我实在忍俊不禁…最后健全的民主法治,在有罪判决前,都应该以无罪推定作为原则。如果自认为有理站得住脚,自然禁得起诉讼程序的检验,不必把店家提告的行为妖魔化,我们是法治社会。
作者: Decill (inner peace)   2016-10-29 18:31:00
没有必要在事情结束后去质疑当下现场人的判断 事后诸葛开头说“我们都不在现场”内文却一堆“当时为何不...”
作者: AirRider (又怎么了)   2016-10-29 18:39:00
你还是没搞懂L在讲什么啊(叹气)
作者: sisterfei (菲姐代购)   2016-10-29 18:51:00
刚第一次看这影片(重复看了好几次) 两个小孩真的好像我比较在意阿公的心情 当下他应该超紧张孙女被抓走吧有时面对误会 真的需要多一点粗神经 不要一直往里面钻
作者: chaichai (我想要好好生活)   2016-10-29 19:23:00
看了后反而对店家反感...
作者: DOBBS (挂网限定)   2016-10-29 19:36:00
“若是有误会,店家必须澄清”,为什么要把根本就没有把事情清楚就胡乱批评的人的错,加诸给店家并要求澄清?问题从到尾就在于如果你没有切确证据,就不应该随意指摘任何一个人,这才是推论对错的前提。在很古早以前如果双方有争吵,解决问题的方式就是打架,在这个情况下弱者总是被牺牲。法治国家最大的好处就是提供了一套保护弱者的解决纷争制度,那就现行的诉讼制度,店家提告是打算和平的解决双方的争议,而不是故意在找顾客的麻烦。
作者: robler (章鱼丸)   2016-10-29 20:28:00
你脑补的很严重喔..
作者: zrose (zrose)   2016-10-29 20:42:00
推L大,先订罪再他人,再请他自己证明无罪是什么罗辑...
作者: a1533062 (人不死 何言福)   2016-10-29 21:04:00
自己脑补一堆只听信一方说词 再来坚持店家要道歉
作者: hide0325 (hide)   2016-10-29 21:11:00
你要指控店家是你要提证据 不是要店家证明好吗…
作者: Elliott88 (Elliott)   2016-10-29 21:20:00
胡扯一顿版上应该没版友去过吧,那边根本不是可以放著小孩不管的地方根本是那个妈妈反应过度造成
作者: kobe8112 (小B)   2016-10-29 21:59:00
兜不拢ㄌㄨㄥˇ
作者: osioli (和平奋斗爱动物)   2016-10-29 22:31:00
店家的处理方法与担心店誉的问题,危机处理不好,可以被讨论`被检讨。但是我看到这个妈的文字,已经先定这爷爷的罪了。若说三方都有问题,这妈的问题最大,自己就是法官了。最糟的仍是,警察来了,人家也解释道歉了,事后还来这种回马枪...超G的
作者: aiueoRu (看不清 )   2016-10-30 01:58:00
店家处理可以更好些,但妈妈文章直指老人恶意要带走女儿,且未说明老人之孙女有出现&对方也同时报警,明明握手和解,却也不写!当下妈妈紧张女儿,难道老人不紧张是陌生女子要强行带孙女走?
作者: mrsmiller (Tiffany)   2016-10-30 03:11:00
店家很虽
作者: afdm1234 (勋)   2016-10-31 23:18:00
还是要相信老一辈的智慧,惹龙惹虎...
作者: superlin (我愛林書豪)   2016-11-03 05:18:00
嘘 love be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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