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sharkhead 第二次警告

楼主: JUNstudio (agGREssion)   2017-04-21 22:33:23
sharkhead 未经许可,擅自发言
警告一次,累积第二次警告
由于该名使用者已经收到一次警告,因此被视为“情节较重”违规者
处以水桶90天罚则
前次处分公告请见下方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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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码(AID): #1O1EiYwn (Baseball_BM) [ptt.cc] [公告] sharkhead 警告一? │
│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_BM/M.1476717346.A.EB1.html │
└─────────────────────────────────────┘
本次违规推文如下:
┌─────────────────────────────────────┐
│ 文章代码(AID): #1O-E7i8N (Baseball_BM) [ptt.cc] [沟通] hong1126版主水桶? │
│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_BM/M.1492705772.A.21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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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harkhead : 怕.jpg04/21 00:32
→ qwertgb : sharkhead你是当事人喔,乱什么,04/21 00:38
→ sharkhead : 怕.jpg04/21 00:59
→ qwertgb : sharkhead你继续玩没关系,XDDD04/21 01:02
→ sharkhead : 好04/21 01:05
但由于本案当事人于推文回应使用者 sharkhead 的推文
因此该名使用者的违规行为被视为与本案当事人之回应有关,斟酌之下认定此次
警告可以缓刑处理:
当事人自水桶期满后90天内无违规情形,则此回“第二次警告”可取消
若水桶期满90天内仍有违反发言规定之情形,则第二次警告有效,且第三次
警告适用使用规则的累犯条款
请使用者自重。
同时也希望未来若使用者为沟通案当事人时,请勿回应其他使用者不相关之推文
,静待组务处置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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