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不算公告,勉强只能说是自己的观察。所以标题分类也不知道打什么才对。
→ hicker : 这案例真的有点特殊.... 07/01 22:49
→ hicker : 看来以后要以分身论处之前 都要先送帐号部确认了 07/01 22:50
我觉得hicker你还是要注意一下自己的遣词用字。
在三个星期前的板主职务调整时,我有特别强调你现在仍旧是第四板主,虽然没
有实质管版权力,但是你的说法与用词,我都会当作是板主群的意见。
你上头这段推文,似乎已经不认为板主管理工作与自己有关了?
如果是打算单纯以板友身份提出建议,那么请跟我说一下,我以后不会把你当成
第四板主;如果你还有自觉到自己仍有板主的影响力,请先思考一下自己的发言
是不是会对自己的同侪造成困扰?
(职务调整说明:https://www.ptt.cc/bbs/Baseball/M.1465748410.A.95D.html )
回头说到多重帐号的惩处。
其实在六月初的时候,也因为棒球板有多重帐号惩处的事情,我也和板主群稍微
了解一下目前的处理方式。个人是不认同永久水桶这种处罚方式,毕竟这对使用
者权益来说是极大的戕害,因此不太建议直接就执行永久水桶,这部分可能还是
要再请现任板主群讨论一下,是否有较为适当的做法?
以这个案子来说,现阶段看到对于多重帐号惩处提出异议的使用者,都是主张自
己与事主位在相同建筑物内,认为这种连带性的惩处确实无辜,这点我也深表同
情。但我觉得还是需要尊重板主裁量,因此也请板主整理一下相关资讯,若觉得
可以更改判决,就请直接更改,不需要劳师动众;若确认有向站方申请多重帐号
查询的必要后,也请至相关板面提出申请。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