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力量立委徐永明3月底曾提出质疑,体育署103年度给棒协的补助款与棒协访视纪录表
间的差异高达711万元,今天(1日)体育署发出声明解释:“数字间的落差是因填写时间
不同而造成。”
立委徐永明日前于立法院提出质疑,根据103年度辅导考核纪录表,体育署该年度补助给
棒协的经费为“6616万8849元”,然而棒协访视纪录表却登记为“5905万8544元”,两者
之间相差高达711万元。
今天体育署发出声明解释,两个数字之所以会有这么大的落差是因为体育署年度决算资料
是在会计年度结束后统计的数据,而棒协填写访视资料时间点是在各年度计画执行期间,
711万元的差异是因填写时间点的不同才产生的。以下为教育部体育署声明稿全文:
有关立法委员徐永明4月29日关心,“体育署迄今尚未回复所提质询103年度中华民国棒球
协会访视纪录表与体育署提供同年补助经费差异的原因”,体育署发表声明表示,本案于
4月10日已正式函复徐委员说明相关差异细节。
有关徐委员3月23日于立法院质询棒协访视纪录表与体育署补助经费差异711万元后,体育
署立即了解相关计画经费差异原因,于4月10日以教育部台教授体字第1060010616号函,
将相关资料及说明函复徐永明委员、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员会及教育部国会联络组等单位
,且经再三确认电子公文系统已成功发文。
究其主要系因填写资料的时间点不同,棒协填写访视资料时间点是在各年度计画执行期间
,而体育署年度决算资料是在会计年度结束后统计的数据,因而产生“核定补助与决算补
助的差异”、“尚未核定补助经费计画未及列入访视资料”及“补助经费申请保留核结”
等原因,致生两者经费数字上的落差。
体育署表示,立法委员基于监督所提质询案件,体育署应具回复及说明的义务与责任,对
于委员所质疑的内容,体育署也将持续与委员沟通及说明。
http://www.tsna.com.tw/tw/news/show.php?num=9940&page=1&c=1&kind1=5
误会~小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