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球界人士建议新加入的FA、未满1年新秀同

楼主: macacas (笨猴子。野孩子)   2016-01-12 14:49:50
爬了这一串相关讨论文,
好像主要以两方面资方角度在讨论这个问题~
大家觉得是否应该加入"球员的权益"这部分来讨论?
如,
规定补偿球员应有的权益:
ex.保证一年在新球队一军25人名单?保证薪水?等等
球员工会不应该被屏除于这次的自由球员规则讨论之外,
反而应该积极介入,取得参与讨论的权利
不然以目前中职资方为大、队数过少的状况,
难免发生补偿球员被挖过去,不是为了增强自己实力而是恶性削弱对方战力
罔顾"球员权益"、扼杀"球员未来的发展"的结果
ex.选过一个新球队人满为患的位置去放万年二军?没上过一军就释出?
要就要通盘讨论,急就章的讨论方式,损失最大的会是球员不是球团
作者: Borges (波波波波)   2016-01-12 14:53:00
“恶性”削弱对方战力? 那兄弟挖林智胜显然恶性重大
作者: omanorboyo (omanorboyo)   2016-01-12 14:55:00
少拿两百多万选一个来丢?? 你当球团白痴吗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6-01-12 15:08:00
“恶性”削弱对方战力? 那兄弟挖林智胜显然恶性重大XD
楼主: macacas (笨猴子。野孩子)   2016-01-12 15:10:00
有必要断章取义?前后文看清楚了吗??
作者: lawrencehfp (鼬)   2016-01-12 15:19:00
被挑走的球员,月薪需为前一年的两倍,被挑走的第一年必需整季摆在25人名单中这样应该足够保障被挑走的球员权益
作者: Justice5566 (正义56)   2016-01-12 15:33:00
FA都没限定月薪要前一年两倍跟整季25人名单了反而是fa的补偿球员有这个限制 搞笑喔
楼主: macacas (笨猴子。野孩子)   2016-01-12 15:35:00
终有一天角色会互换,想讨论的是球员权益,请问阁下高见?
作者: Justice5566 (正义56)   2016-01-12 15:37:00
选球员补偿要亏200万啊 没事花200多万来冰要干嘛那你干脆说fa也可能变成恶性削弱对方战力啊FA球员本身都没保障了 补偿球员反而有保障那不是超虾 到底谁是fa谁是补偿
楼主: macacas (笨猴子。野孩子)   2016-01-12 15:41:00
FA本身就是保障球员权益的制度
作者: lawrencehfp (鼬)   2016-01-12 15:43:00
本来就要保障补偿球员的权益,不然被米糕挑走也太衰小
作者: PayKuo (柚子)   2016-01-12 15:52:00
楼上颇呵
作者: KingChang808 (金真金金金金™)   2016-01-12 15:53:00
不想去特定球队可以, 请在合约中先声明
作者: ennui (ennui)   2016-01-12 16:55:00
日本职棒的自由球员制度:http://goo.gl/93WxBn。中职不仅取得资格的年限比美日韩久,补偿金也比主要参考的日职高出几十%,保留球员名单也不清不楚补充:保留球员名单的“规则”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