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hsiung9 (熊九)
2016-01-11 21:50:00竞业条款(Business Strife Limitation Clause of Labor Contract),
又称“同行竞业条款”或“竞业禁止条款”,为雇主与受雇的员工之间所
订的一种劳动契约,其内容通常规定:劳动契约终止后的一段特定期间之
内,受雇者不得在相同产业中从事竞争行为,以保障先前雇主之权益。
待过科技业的都知道
公司常一进去就要你签下竞业条款
以防止你离职后泄露公司机密
同理可证,这次石志伟做了不该做的事
离队后又跑到敌队公司去当教练
让百大的一番心血全都化为乌有
面对这种有如三星挖台GG的恶意挖角方式
我们应当明订竞业条款
以防止人材叛逃为敌所用
作者:
k75131 (FU)
2016-01-11 21:50:00这是高级反串吗
作者: ichero01 (ichero01) 2016-01-11 21:51:00
D级而已啦
作者:
jenchieh5 ((”T□T)<喔~喔~喔)
2016-01-11 21:52:00赞喔 太子快抄
作者:
lml99 ( )
2016-01-11 21:52:00石志伟条款 米糕可以裁猿但猿工不能离职
作者: yankees733 2016-01-11 21:52:00
我想太子之后领队会议应该会提出这条款
作者:
ksutme (这就是人生)
2016-01-11 21:52:00真的要快点修订,不然一堆脑粉一直在那喊要告人了
作者:
che112 (che)
2016-01-11 21:53:00签了就能怎样喔,会不会太天真...
作者:
hakk (hakk)
2016-01-11 21:53:00我完全知道这篇重点在签名档
建议订lm条款 到lm工作 除非球团不要你 否则不准转队
作者:
wwewcwwwf (桃園å³å½¥ç¥–)
2016-01-11 21:53:00讲认真你凭什么人家把机密提供公司商业化?
支持刘领队在领队会议提出废除FA制度 免得养了这么久的球员FA年限一到就被其他队高薪恶意挖角
作者:
wwewcwwwf (桃園å³å½¥ç¥–)
2016-01-11 21:54:00有证据表示出 某某某到另一家公司 泄漏原公司机密?理论paper 量化数据拿出来阿
作者:
TBBT (一步又一步)
2016-01-11 21:55:00认真问你凭什么认为小头带走LM机密?
作者:
yyc1217 (somo)
2016-01-11 21:55:00楼下帮转money版
作者:
wwewcwwwf (桃園å³å½¥ç¥–)
2016-01-11 21:56:00如果单纯寄到脑子里 那你有什么证据他提供公司商业化?
作者:
jenchieh5 ((”T□T)<喔~喔~喔)
2016-01-11 21:56:00FA年限20年+竞业条款+米糕CP条款 全面防堵挖角
要怎么证明一个行政人员跟助理打击教练有竞业关系呢??
讲难听一点 中职就四队 选秀是有啥差别 还不都那样 借口而已啦
作者:
Xinz (Xinz)
2016-01-11 21:57:00XDDD赶快修@@
作者:
wwewcwwwf (桃園å³å½¥ç¥–)
2016-01-11 21:57:00好的公司没在怕人才流失拉 只有烂公司 惯老板才会怕
作者:
nobeldd (情緒上的完人)
2016-01-11 21:57:00小头要举证自己没有带走资料
作者:
amovie ( )
2016-01-11 21:58:00退休球员变别队教练 不可能禁止
作者:
wwewcwwwf (桃園å³å½¥ç¥–)
2016-01-11 21:58:00微软 apple ibm benz bmw 有在怕的喔
作者: easymartin 2016-01-11 21:58:00
嘘,球员又不是科技业员工
作者:
twnc1006 (twnc1006)
2016-01-11 21:59:00不怕被挖脚那还要有竞业条款干嘛?xdd
作者:
wwewcwwwf (桃園å³å½¥ç¥–)
2016-01-11 21:59:00当初htc带一堆资料去大陆 被抓 是因为有人确实检举他有
作者:
TBBT (一步又一步)
2016-01-11 21:59:00就没有带走是有资料可以举证哦?
作者:
wwewcwwwf (桃園å³å½¥ç¥–)
2016-01-11 22:00:00带出 并提供资料 开业等作为商业化 打教这个有商业化?
当初一堆人推崇小头个性老实,现在却觉得他会爆料XD
作者:
dogkid (C'est la vie)
2016-01-11 22:01:00你别这样玩反串...到时候CPBL真给你搞个这种无良敬业 =.="
作者:
iorice (麋鹿)
2016-01-11 22:02:00那球员也要签竞业条款吗? 科科
作者:
dogkid (C'est la vie)
2016-01-11 22:02:00竞业
作者:
amovie ( )
2016-01-11 22:02:00最好球员转队 也怕资料外泄 就禁止球员转队吧
作者: yankees733 2016-01-11 22:04:00
太白粉就觉得小头有带机密资料给兄弟很不道德啊!还拿科技业来类比XD
作者:
pkp (二年了 过得好吗)
2016-01-11 22:04:00我砍你可以 你要走不行
应该修订球探一样要9年才能FA 而且转队要付转队费 但是要付10倍 因为太子球探薪资付不起 10倍才赚得回来
作者:
suzhou (☂☁☁☁☂)
2016-01-11 22:07:00十倍月薪还是十倍年薪? 十倍月薪的话 比球员一个月还低XD
作者: wuklean 2016-01-11 22:11:00
这什么东西啊
作者:
kyle123 (..)
2016-01-11 22:13:00业余球员的资料称得上营业祕密?
作者:
eric999 (eric999)
2016-01-11 22:14:00职业运动有什么商业机密可言?
作者: wuklean 2016-01-11 22:15:00
如果这种讲法能够成立 一个球队球探离职 只能离开棒球圈
作者:
eric999 (eric999)
2016-01-11 22:15:00业余球员的资料一年后就没用了。
作者: socute5566 2016-01-11 22:31:00
XDDDDDDDDDDD
作者: ttmtim 2016-01-11 22:37:00
我比较想知道哪一国职棒有竞业条款
作者: Monicayan02 (您好!要啃什么早餐?) 2016-01-11 22:37:00
那洪家先告LM啊!当家补手当lm教头,暗号不都泄露了XD
作者:
DOBBS (挂网限定)
2016-01-11 22:38:00科技业那种竞业条款 没有相当金钱补偿 都是签假的
作者: Monicayan02 (您好!要啃什么早餐?) 2016-01-11 22:40:00
当初那鲁蛋的球员都赔死了?果然是草创球LM四年才三冠,继续穷酸 继续搞笑 继续扩展LMG48
作者: antelung (百绿来一杯) 2016-01-11 22:49:00
竞业条款最长只能两年,且期间要给付半薪,否则无效!
作者: hcchiena (staco) 2016-01-11 22:50:00
你知道没有对应签约金的竞争业调款无效吗?
作者:
TNTKK (喜欢得冬天快来)
2016-01-11 23:05:00是研发什么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