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联盟31日召开领队会议,会中订定了所谓的“张家浩条款”,赛务部主任王惠民表示
:“未来任意引退的球员,60日内不得提出复籍之申请,若要再返回中华联盟,需取得原
属球团的书面同意。”
领队会议会订定这个条款,主要是针对张家浩自兴农牛任意引退之后,先到台中威达超舜
效力1年,今年又加入La new熊,为避免类似情形发生,引发不必要的争议,因此订定此
项规定。
若以今天领队会议通过的新规定来说,张家浩离开牛队之后,必须要等到60天之后才能提
复籍申请,而且还要原属球队兴农牛的书面同意、且由中华联盟会长裁决之后,才能转到
熊队。
另外,今天的领队会议也通过各球团于每年总冠军赛结束后7日后,可向联盟提出“释出
”球员名单,这些球员经联盟认可后,将成为自由球员,可与任何球团签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