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张陈互撞CASE

楼主: KDDKDD (KDD)   2013-07-07 20:27:11
基本我觉得这个case中
妨碍守备和妨碍跑垒是独立事件
依照发生顺序
应该先判断有没有妨碍守备
相关条文很多
(L) 不避开正在处理击出球之野手或故意妨碍接传球者,但如两名以上之野手
同时聚集处理击出球时,跑垒员触及其中一名或两名以上之野手,裁判员应判
定哪一位野手适用本规则,如跑垒员触及之野手并非裁判认定为处理球之野手
时,跑垒员不应被判出局。
这条应该是最适用的
其实从慢动作来看
张志豪确实有想避开的意图
只是闪错方向
这个case应该要往外野闪or停住
但这是慢动作重播
我们当然可以很嘴炮分析
实际上若在现场判断
球的速度和球员移动速度相对相差非常大
跑垒员很容易判断成向外野闪会跟守方撞到
所以向内野闪
若跑垒员想停掉 考量到煞车距离 一定撞
(我怎么觉得我是在分析为什么车祸时
明明知道不能往对方行进方向闪
但还是这样做的原因= =+)
然而不管怎么闪
裁判考量到未达到要件下
不判妨碍守备是可以理解的
顶多你只能骂跑垒员观念不佳
再来则是要考虑妨碍跑垒了
野手在无持球或未处理球之行为时,妨碍了跑垒员跑垒的行为。(7.06(A)、(B))
【原注】本项所谓“处理球之行为”乃指该球已直接传向野手,而该野手不得不进入理
想位置接应的状态,全凭裁判员之判断球员是否属于处理球之行为。
野手试图处理球但是没有成功后,不可视为处理击出球的野手。例如:守备员处理滚地
球时,因滑倒而让球穿越过,虽球已通过了该野手,但跑垒员的跑垒却因该守备员仍横
躺在原地而受到了延误时,该守备员应被视为妨碍跑垒。
这条规则就比较没有争议了
阿基师在漏球后开始
就已经不视为处理球的野手
理所当然是妨碍跑垒要件之一
不过裁判还不错
我们有电视慢动作重播
才能看得这么清楚
如果是一瞬间判断
的确很容易先判妨碍守备
http://0rz.tw/JgKCJ
最后还是希望两人都没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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