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宝] 性别平等法

楼主: sunny2 (观)   2016-10-14 15:34:02
最近准备要复职~都会收到这相关资讯的提醒~
依性别工作平等法规定,受雇者育婴留职停薪期满时,雇主应恢复原职,如有相关疑义或争议,可请工作所在地之县市政府协助。劳动部关心您。
觉得当下很贴心~但后来会想想觉得发短信的时间还是有点晚~提出复职至少要在育婴假完前一个月提出~有争议应该也会在那个时间就出现,但这个短信在半个月后才传送到我的手机。会说这个是因为,我的工作再请育婴假前,我的直属上司就不断暗示只要我一请育婴假,我的职位就不保~马上会有人来顶替我的工作~叫我一直想清楚~我会马上被调到其他的单位~工作环境大不相同~工作的内容其实变得很像在处罚育婴假的妈妈~但因为我婆婆真的照顾小孩还要工作~太辛苦~我每天可能也要三小时的通勤~所以我也没有办法再多加思考~而直接请了育婴假~所以我也做了最坏的打算
~另找工作~但后来在我提出育婴假时,我家公司人事才说有了这条法条~直属上司才放弃把我掉单位的念头~我也幸运可以回到原单位~这个法条也给大家当作参考~希望能给大家帮助~当万一老板真的不断刁难~也别放弃自己的权益~就像妈宝板的主题~当爸妈是最勇敢的人生冒险~勇敢争取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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