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争议文规范增修 以及 代PO方法规范

楼主: Emibear (也无风雨也无晴)   2021-01-13 10:08:05
大家好,我是小M
经过一段时间的沉淀思考以及学习板务之后
在此报告增修的争议文规范板规
之前提出的代PO服务也准备正式上线了
希望能在大B版上看到更多的作品
新增代PO方法相关板规:
七、代PO方法以及规范
〈1〉有需要者将文章发至信箱,板主依照收信时间依序处理。一封邮件内
仅能夹带一次的发文内容,如果希望张贴数次发文,请寄多封电子邮
件,同一个作者的文章,一天最多仅代PO三篇发文。
   发文内容第一行需明确写出包含发文种类的标题,衍生作品可考虑标
注配对或衍生作品简称。
-例:[自创] 我的我的XXX 或 [衍生] [樱桃魔法] 第一夜
代PO信箱:[email protected]
〈2〉代PO需附上笔名以及一个公开的社交帐号
文章有创作权的考量,为防范文章发布之后有任何争议(例如抄袭等
等),所以申请代PO必须附上笔名,以及一个公开的社交帐号(例:
噗浪、推特等)
〈3〉当批踢踢站方全面开放帐号申请时,则暂停或是限缩代PO服务
本意仍希望板众能更多的增加,故当站方开放帐号申请时,将考虑限
缩或关闭代PO服务
〈4〉代PO文的种类仅限:作者本人创作的自创或衍生文、自己写的心得文、
自己写的推广文。不受理买卖、广告、提问这类型的文章。
〈5〉代PO获得的批币将会在办活动的时候当成奖金捐出
〈6〉目前代PO的文章皆暂不M文,也不收录于精华区
关于争议文规范增修后的新板规(增修处将用黄字标明):
五、争议文规范 详细说明 #1PelfQIW
〈1〉 于其他平台判抄袭之文章不得在板上做发表
-违者退文并水桶五年,再犯永久水桶
〈2〉 争议文发起讨论人必须详列出至少四项以上证明此文为争议文
未列出或不足四项视为无效检举文,无效检举文未在五日内修改为有效
检举文即文章标示S,不受理检举
〈3〉 检举文成立后,作者需于板主寄信通知后的五天内以回复原检举文方式
做相关说明,未于时间内做说明即表示放弃答辩机会,将直接进入下一
个流程
〈4〉 作者相关说明后或未于时间内做说明,最晚于三天内开推文记名的方式
决定是否为有效争议文,投票结果如超过70票有效票,争议之文章将全
数标记S,该作品以及该次相关文不收录精华区的一般作者区,另收录于
争议文区
〈5〉 如若作者在答辩文内承认其争议,并同意争议之文章全数标记S,将该作
品以及相关文另收录于争议文区,则不另开启推文投票。后续若有针对
此争议文的相关讨论文,也会一并收录于争议文区
〈6〉 同一作者被有效检举争议文达三次时,且投票结果均达70有效票,将列
为看板不欢迎名单,日后不得在板上发表任何作品
相关说明:
1. 维持连署投票制,门槛仍为70票同意票
连署投票制只记录同意票数,属于比较积极判定是否为争议文的投票方法
缺点是如果有有心人滥用检举制度,频繁的提出检举
会让作者以及板众不堪其扰
但有鉴于此板规设立多年以来,板友都没有滥用检举制度的情况
故此考虑维持连署投票制,另外考量到现在大部分人使用手机上ptt
所以概念虽采取连署投票制,但实际执行上则改成为推文投票的方法
关于连署投票制的优点以及为何要记名,相关说明可见 #1VwI7eBO 这篇讨论文
2. 不改变检举流程,但把“举报”换成“检举”
目前的检举流程相当简单,就是发检举文,提出四点说明为何其作品为争议文
基本上板主便会受理为有效检举文
同上述,因目前并没有人滥用检举制度,加上板主的工作量考量
所以暂不考虑将检举流程更复杂化
3. 作者于答辩承认其争议,并同意其作品视同争议文处理,则不另开投票
如若作者承认其争议,并同意其作品按照争议文的标准处理,便考虑省去投票这
一环节
但作者即使承认作品有争议,板友仍可能会认为作者在答辩文内避重就轻,减弱
自己的失误(例如作者道歉说自己是借梗,但版友们认为是严重抄袭)
因为板规本就无法规范到作者的本心,原本的规范也只能判定是否为争议文
至于争议的程度,则收录起来,留给众人评断
故此即使不另外开启投票,但板友们仍可针对作者的答辩文进行意见发表
而相关意见讨论也会一起收录于争议文区
以上,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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