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hodes (宇宙护卫队)
2024-04-15 09:20:00板主大人,你这样是害我吧,怎么可以不处理?中华民国人民出中华民国国境本来就不需要“许可”,尤其是这个案子的案主,你随便找一个律师朋友问就知道.我知道你是好意,但让这些公民知识水准远低于一般水平的人因为丢脸而自主离开这个板子,也是板主的责任.那我要检举“遣返”用字的相关文章和id, 因为其他新闻是说该案案主是被公司召回,没有提到遣返两字,目前所有关于遣返的说法都是猜测、未经证实.
作者:
ahodes (宇宙护卫队)
2024-04-15 22:55:00因为外国移民关给航空公司、被遣返的当事人的文件,都会是英文,不会是中文,被遣返的人叫deportee.只要是涉外的案件、事件,真正的意思都会依照外国解释,例如可控下的撞地球,就会找CFIT, 除非国内法律明确定义,例如“调整事项”“权利事项”。偷渡、遣返这两个词因此当然要看英文,更何况being deported英文是台湾法律的英文版,属于台湾官方文字,并不是外国法律.如果你只是单纯想讲辞典,是的你可以说我偏心,但这是个法律辞典,参考价值明显比较高.ICAO 文件中的Grocery所列也是参考,但他的参考价值跟国语辞典的参考价值差在哪不用我讲.同理,偷渡和遣返都是法律名词,你认为该看法律辞典还是教育部辞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