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BOC (花严)》之铭言:
: 标题: [新闻] 建议惩处空服员工会3干部构成不当劳动行
: [网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7408162
: 建议惩处空服员工会3干部构成不当劳动行为 法院逆转判华航胜诉确定
:
: 最高行指出,劳动部裁决认定华航评议会约谈、建议惩处,构成不当劳动行为,并要求
华
: 航在内部网站刊登裁决主文,处分均有违误,自为改判华航胜诉。
:
: [心得]
:
: 华航一二审败诉,最高行政法院则改判胜诉,劳动部裁决被撤销
: 这也代表最高行政法院认为公司约谈跟评议,都不构成不当劳动行为
目前还查不到这件判决书, 但你的解读有误,
这新闻的意思是说:只有“建议”,就还没构成。
就酱子而已,
基本上意思就是未遂, 己着手, 但未遂, 要既遂才会构成, 人评会评议后才既遂.
所以并没有说约谈、评议不会构成。
(所以我查判决书就是为了看后来有没有开人评会、人评会决议是什么)
倒是查到民国106年到现在还真互告了后多件, 最高行政法院至少有另二件已确定,
大概的内容有:
1. 华航提告他们几人部分刑事诽谤罪(被不起诉处分)等等, 不构成不当劳动行为。
2. 华航刑案输了后, 再用侵权行为(184第1项前段、后段、第2项全告)告民事,
虽然华航仍输,但这个输也不构成不当劳动行为。
3. 张书元把薪资单贴上网部分, 没有违反个资法..
这部分很有趣, 因为华航认为薪资单是营业秘密,
但法官说华航内部的工作规则,只是在重申“个资法”的规定,
而个资法是处罚泄露“他人”个资的情形,而不是自己个资的情形,
而且张书元有将金额模糊, 依前后文也只是在强调他连年终将金字段都没有。
所以“约谈”的部分, 构成不当劳动行为。
4. 在公司内网公布判决主文部分, 因为前面第1. 2. 部分被撤销,
这部分从而失所附丽(4.是以1.2.成立为前提), 所以跟着判华航胜诉。
所以看样子这一件(我猜)应该是前案没有胜, 才另外加告的部分,
把标的拉前到“建议”, 另起炉灶。
但法官认为太前面了, 所以不成立不当劳动行为。
努力看了半小时, 理解有误的话请见谅,
也请高手能多补充。
注:本案个人对双方均无法认同, 以上纯粹分享阅读心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