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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miragejames: 仲介公司营运未登记注册本身就是违法08/02 14:36
刚刚说太多违法
又说薪水太高违法
现在又说 未登记违法
一样啊 违法应该由法院说的算
拿出法条和证据向
法院申诉营业登记不存在之诉啊
※ 编辑: sammy98 (223.139.166.165 台湾), 08/02/2023 14:39:02
来喽 有疑问请洽询劳动部劳动力发展署
“经劳动部劳动力发展署查证发现,长荣公司长期合作的仲介公司APAS(Asia Pacific A
viation Services Limited,查无该公司向各地方政府或劳动部申请许可得在台湾从事就
业服务业务的任何纪录,该公司在台登记的营事业资料也无“就业服务业”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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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就业服务法34条
第 34 条
私立就业服务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向主管机关申请设立许可,经发给许可证后,始得从
事就业服务业务;其许可证并应定期更新之。
未经许可,不得从事就业服务业务。但依法设立之学校、职业训练机构或接受政府机关委
托办理训练、就业服务之机关(构),为其毕业生、结训学员或求职人免费办理就业服务
者,不在此限。
第一项私立就业服务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之设立许可条件、期间、废止许可、许可证更新及
其他管理事项之办法,由中央主管机关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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