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点:外国人司机太多了,违法
是多是少有没有依据?
总不能说
有1位外国人好多喔
有1000位说好少喔
翻一下规定
外国人从事就业服务法第46条第1项第1款至第6款工作资格及审查标准
第15条
聘雇前条外国籍驾驶员之雇主,应培训本国籍驾驶员,其所聘雇外国籍驾驶员人数总和,不得超过自申请日起前七年内所自训之本国籍驾驶员人数及该年度自训本国籍驾驶员计画人数总和之二点五倍。
嗯查一下
过去该比例较高航空七年培训353人,假如
今年培训30名司机,那外国人不得超过353+30人的2.5倍
诶好像没有耶超过2.5倍
所以484没有违法?
如果依据这个标准
好像484聘雇太少外国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