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飞安危害还是信任崩解危机?长荣空服员遭

楼主: APC ( 能搞革命 我很快乐 )   2019-07-14 15:44:40
[媒体名称] 报导者 [新闻日期] 20190713
[网址]
https://www.twreporter.org/a/opinion-eva-air-flight-attendants-strike-fire-employees?fbclid=IwAR2FOCErbfnykwi9tu6usxXGcrS6ukuaBINvbNB0fo5vp_BoAZ-WDy9gc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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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俊达/飞安危害还是信任崩解危机?长荣空服员遭解雇案,我们该思考的事
文吴俊达(法律扶助基金会劳工专科律师、全国关厂工人案、华隆自救会案、国道收费员自救会案之义务律师团成员,亦为中原大学讲师及法院、劳动局调解委员)
摄影吴逸骅
2019.7.13
桃园市空服员职业工会(简称桃空职工)针对长荣航空发起长达17天的罢工, 甫于7月6日签订团体协约落幕,双方更签订3年“和平协议”。不料,结束的2天内,长荣便火速免职了一名机师和一名空服员。
一位朱姓机师疑因在Facebook的发文,声援罢工空服员,写下“现在抨击你们的人,都记下来,以后记得有special meal(特别餐)要送上”,尽管事后删文,仍遭长荣航空人评会2大过免职处分。而“被迫帮男性旅客如厕”事件主角之一、亦是空职工干部的郭姓空服员,则因在LINE私人群组中提及,要“电爆”中途退出罢工者、替反罢工机师餐点“加料”等,讯息内容遭人截图流出,引发轩然大波,社会舆论群起围剿,也遭长荣航空免职,并以违反《民用航空法》,对郭姓空服员提出刑事告诉。
从法律、劳权、甚至社会发展的观点,我们该如何理性思考此宗劳资争议背后的讯息?
民航法:危害飞安怎么认定?
长荣航空对提出刑事告诉,援引《民用航空法》第101条、即“危害飞航安全罪”规定:“以强暴、胁迫或其他方法危害飞航安全或其设施者,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币90万元以下罚金。”然本条规定构成的标准,必须被告主观上有危害航空机往来危险或危害飞航安全之故意,且客观上有致生“航空机往来之危险”或“危害飞航安全”之“具体危险”行为。而这里的具体危险,是指被告行为客观上已经使法益侵害之可能具体地达到现实化之程度;且“具体危险”是否存在,需要加以证明与确认,不能以某种程度的假定或抽象。
郭姓空服员扬言要在机师的饮食里面“加料”,从一般人角度理解,尤其反对罢工者的角度,确实可能会联想为“加料导致机师身体不适,进而影响飞航安全”,认为有“飞安疑虑”、“飞安恐惧”,但这不能等同于法律上“飞安已经发生具体危险”的证明。
一来“加料”本身语意不明,“加料”是否当然会导致机师不适也不会是一定发生;二来郭姓空服员的行为客观上仅停留在“群组内偶一嘴砲”阶段,连“加料”准备行为都还称不上,更遑论不构成“下手实施’阶段,显然连《民用航空法》第101条第4项规定之“预备行为”,都相距甚远,单凭一句“要帮机师加料”,在法律上实在无从认定“飞航安全”(社会法益)在现实中已经“具体”受到了危害。
劳基法:解雇争议判断标准是什么?
郭姓空服员的行为若未构成危害飞安的程度,那“长荣航空惩戒解雇是否合法”?
我们都知道,“解雇”对于劳动者是工作权的剥夺,形同在职场生涯上判处劳工“死刑”,因此《劳动基准法》第12条第1项第4款规定:“劳工有违反劳动契约或工作规则,情节重大者,雇主得不经预告终止契约。”
其中,“情节重大”不能光就雇主所订工作规则之名目条列是否列为重大事项,就作为其判断是否“情节重大”的标准。而是应该以劳工违反工作规则的具体事项,雇主是否无法在解雇手段之外继续该员工的雇佣关系,简单来说,雇主的惩戒性解雇和劳工违规行为要符合“比例原则”。
关于“解雇是最后的手段性原则”的判断上,劳工违规行为态样、初次或累次、故意或过失违规、对雇主及所营事业所生之危险或损失、劳雇间关系之紧密程度、劳工到职时间之久暂等,均为是否达到惩戒性解雇之衡量因素。
在朱姓机长和郭姓空服员的免职案上,长荣航空还有警告、记过、调职等手段可以处置,在解雇前更应该给予相关人反省、悔过、改进的机会。尤其,长荣航空更有地勤人员职缺,将郭姓空服员调动到“完全不会接触到机师饮食”之职务,即可有效防止未来飞安受危害。因此,长荣航空针对郭姓空服员偶然一句“加料”,甚至在《民航法》刑事告诉案件检察官尚未侦查终结前,就“火速解雇”,并不符合前述劳动法实务“解雇最后手段性”之判断标准,徒见长荣航空高层处理罢工之未消气焰而已,令人遗憾。
社会面:“全民肉搜”社会下的信任崩解危机
此外,我们也必须讨论,在LINE群组的“加料”、“电爆”留言,显然只是“同梯空服员群组”内部讨论的对话过程,或个人一时情绪抒发(如加料),或为郭姓空服员个人基于工会干部身分对于“工会纪律/统制权行使议题”的个人意见(如电爆)。
纵使其所说“电爆”,意味着她个人有“力主除名违反罢工决议会员”之意,从法律角度观之,她的个人意见,显然也是“工会纪律/统制权行使议题”的重要核心言论范围。因此,她身为工会干部个人的意见,或许措辞显然不当,但从《宪法》保障“工会团结权”、《工会法》第35条第1项第5款禁止雇主不当影响、妨碍工会“内部决策形成”活动的法理,仍应该适当予以宽容,而不应作为解雇她的证据。
换言之,我们必须理解,在面对具有雄厚资本及政商权力的大企业,在这样的庞然大物的面前,我们都只是手无寸铁的草民,我们最重要的武器,就是要求法律保障、赋予我们“最大尺度、充分的言论自由”。因此,对于工会活动言论,给予最大尺度保障,显然也是我们思考这件劳资争议时必须加以考量者。
再者,郭姓空服员遭到公司解雇的原因,系因不明人士将其私人群组内留言“截图”并交给公司。如此“蒐证”的作法,是否法律上“当然不必限制”,诚值我们深思。
德国劳动法权威学者杜易布勒(Wolfgang Däubler)对“当然不必限制”有很好的诠释,其在劳动法教科书中指出:“雇主不得安排祕密的调查人,比如,让人伪装成‘实习生’,并且将人安插在企业里,然后让他定期报告观察到的情况,以及他与其他同事的谈话内容。”
根据此一见解,如果法律上我们不禁止“资方间谍”、“检举者”透过任何形式渗透工会或劳工讨论群组,并严格禁止“间谍蒐证”在法律上之使用,则劳工(工会)的“团结权”、“工作权”都必然受到严重危害。
换言之,上述“资方间谍”或“祕密调查”的蒐证问题,不能只依靠工会或劳工组织,“事后”透过“除名”或其他“纪律处分”,来亡羊补牢而已,尤其间谍、检举者的身分通常是难以厘清、查证。因此,只有在法律上、证明上,“直接”针对这样手段取得的“截图”、“录音”等证据,明确给予“封锁效力”,即禁止作为解雇劳工的证据使用,才能有效遏止劳工(工会)团结权、工作权可能受到资方不当支配介入(打压工会)手段的危害。
我们不妨冷静想想,自己这一辈子,是否都能无时无刻,精准掌握“谨言慎行”,在任何场合、情境,都不会有任何一句话,会被任何人录音、截图,拿来攻击我们、法律上不利的使用?一个无时无刻必须担心偷拍、录音、截图“全民肉搜监控”的社会,将出现“信任崩解”的现象,大幅提升人际互动交流的“信任成本”。一个处处可能充斥红卫兵监控言行的“斗争社会”,是我们要的生活环境?
基于以上理由,一时在“私人群组内部”的言论,能否作为法律上惩处的事由,显然应该再三推敲、审慎思考,而非大家为了一时迁怒桃空职工、迁怒罢工之情绪,而恣意乱石齐飞。
战略面:长荣航空执意解雇背后的思考?
显然,在法律观点上,此次长荣火速解雇机师和空服员的合法性,有很大的疑义。那么,长荣航空又为何采取这样的手段呢?资方为什么不会“自律性”遵守法律?原因当然很多,包括为了杀鸡儆猴(吓阻其他罢工声援者)、隔山打牛(弱化打压工会)、权力维稳(控制内部批判声音)、安抚政敌(避免敌对股东找到斗争借口)等等。
在这场大规模罢工后,继续上演的劳资法律战争,我们观察到的,是一场充满人性算计的游戏。每个利害关系人,包括:公司、工会、大股东、工会干部、工会祕书、当事人自己、双方律师、其他顾问、广告公关公司,每个人的利益都不可能一致,甚至彼此之间会有严重的“利害冲突”。
长荣航空与空职工7月6日签订团体协约中完全没有处理到“民事损害赔偿诉讼撤回”、“民事损害赔偿请求权抛弃”、“确认罢工合法性”这点,其实就已经显露出“长荣航空接下来很可能持续整肃工会”的意图。尤其,团体协约一刚签完,长荣航空马上重申,仍然主张劳工董事诉求“违法”、“罢工违法”,且每日以3,400万计算之赔偿诉讼将继续进行,甚至连带求偿对象不限于工会,将包括工会干部、工会祕书等人。
在“消灭工会”可能是资方基本战略方针下,本件长荣航空执意解雇工会干部的郭姓空服员,显然仍是采取“杀鸡儆猴”的心态,并可能借此一连串“罢工结束后”持续打击工会、散布整肃气氛、制造基层空服员恐惧心理、打击基层会员士气、促使会员退会浪潮,分化工会会员团结的手段。尤其,郭姓空服员的不当言词,不仅给了“资方反击工会”的最佳借口,更是完全迎合“反对罢工”的风向,更可供资方持续将“舆论风向”,更再炒热操作为“反对外部工会势力介入”此一新风向。
同理心:不爽你去告,多少劳工承受得起?
我们可以不满、批评郭姓空服员在私人群组内口无遮拦的粗暴言行,但这绝对不等她于法律上,应该沦为媒体炒作、这场杀红眼罢工大战下的“祭品”!而一时的失言,绝对不等于在整个舆论风向上,工会应该被持续抹黑、误解。
更重要的是,身为劳动者,大家都应该理性思考,这是一个涉及到“基层空服员工作权保障”、“基层空服员工会存亡”的生死问题。当我们每个人透过键盘,轻轻手指一动,不弄清楚事实经过,即恣意继续指控、批判郭姓空服员的时候,我们其实都在助长“公司执意恶意解雇她”、“公司打压工会”的气焰。别忘了,还有另外27名空服员的旷职争议尚未解决,她们仍然需要工会坚定的力量,作为她捍卫自身权益的后盾。
我们可以预期,财大气粗的公司动辄轻易向我们广大基层劳动者宣称,“妳、妳们对公司形象伤害太大,甚至超过罢工的组员”,然后一句话“不满意就去法院打解雇诉讼啊”!这样恶意解雇的情节,不正是我们每位台湾基层劳工都可能遭遇到的“劳动现况”?“不爽你可以去法院告”、“一切到最后都是最高法院说得算”,这不正是我们基层劳工最常听到资方的回应。
这样的例子屡见不鲜,如前大同公司工会理事长白正宪为了和资方对抗,一个解雇诉讼争议,在法院打了8年官司。现在大声疾呼,要求公司“杀了(解雇)她”、“解雇她们”者,也可以问问自己,能否承受得起7、8年的解雇诉讼漫长折磨呢?
作者: hakama99 (杂酱面)   2019-07-14 15:59:00
老板听到餐厅服务生说想在奥客餐点加料
作者: d8613518 (张森)   2019-07-14 16:00:00
那谎称有炸弹的有有什么具体的飞安危害?
作者: hakama99 (杂酱面)   2019-07-14 16:01:00
根本不会给他转到不会碰到餐点的岗位
作者: Hungry (你今天饿了吗?)   2019-07-14 16:02:00
百人律师 要战便战 记得帮工会打官司 在法院拿出实力来
作者: hakama99 (杂酱面)   2019-07-14 16:02:00
飞安真难做 一定要当场人赃俱获才能避免危机事件
作者: auk9 (auk9)   2019-07-14 16:02:00
承认有讲那些就好办了。不是什么律师可以写写文章带风向决定的 法院会判决的。别再说谎就好 什么变造 谎言是自己编造出来的工会公关费开始编列了?
作者: RTAngel (飞来飞去的天使)   2019-07-14 16:04:00
看看妈妈嘴的判例啦…关老板什么事…法官还判赔…
作者: solsol (乱风)   2019-07-14 16:05:00
电爆这段解的太偏颇,明显是利用学姐学妹制80。哪是除名!
作者: RTAngel (飞来飞去的天使)   2019-07-14 16:05:00
法官认为老板应该可以避免没有避免啦…
作者: solsol (乱风)   2019-07-14 16:08:00
其他几段写的还有道里,电爆这段假到不行。
作者: gnipiuh (hpw)   2019-07-14 16:08:00
还想带风向
作者: win8719 (win8719)   2019-07-14 16:08:00
这是法治社会喔~私人群组内部的言论被告被罚得很多喔~反正做错就是要受罚~
作者: chenag (缺钱用.....>"<)   2019-07-14 16:09:00
.....
楼主: APC ( 能搞革命 我很快乐 )   2019-07-14 16:14:00
进到法院大概要很久才有结果
作者: Griffey168   2019-07-14 16:14:00
“电爆”那段根本在胡说八道!明明就是职场霸凌,写什么工会除名。
作者: fishfishtt (fish)   2019-07-14 16:15:00
工会又想带风向了
楼主: APC ( 能搞革命 我很快乐 )   2019-07-14 16:21:00
职场霸凌认定和处罚的标准是什么?
作者: bill055385 (暮伢)   2019-07-14 16:23:00
呵呵
楼主: APC ( 能搞革命 我很快乐 )   2019-07-14 16:26:00
嘘文建议直接开讦,比较不容易误会推错文
作者: toojooken (Gate Reader)   2019-07-14 16:35:00
看名字就知道是护航文了
作者: link1111 (日夜颠倒中)   2019-07-14 16:45:00
到底在说什么
作者: tarjan33167 (蓝靛色)   2019-07-14 16:50:00
END
作者: s0914714 (YA)   2019-07-14 16:53:00
工会先痛定思痛为啥这次这么惨 别再阿Q了看的出来工会根本没策略 回应都很弱 然后再说口误XD
作者: airflow (享受压力)   2019-07-14 16:56:00
家暴案例中很多也是精神虐待,那也不是开个玩笑就带过去的吴大律师竟然可以无视更多弱势而实质感受到威胁的一方
作者: LeftHeart (左)   2019-07-14 17:05:00
哈 慢慢跟长荣打官司吧
作者: bockychen727 (吱吱喳喳)   2019-07-14 17:05:00
其实真该调任航勤去扫厕所反正她这么会扫
作者: chiaye (crazy)   2019-07-14 17:13:00
草民对付不了财团,但对付威胁维安的还是措措有余
作者: mh100 (sailing5530)   2019-07-14 17:28:00
下次在机场说有带炸弹也没关系,要真的看到炸弹才犯罪
作者: chbio   2019-07-14 17:36:00
交给法官判吧!
作者: lise1017 (没有什么不能改变的)   2019-07-14 17:45:00
社会评价真是黑到爆炸了阿这个职业很少有在台湾全都是女的颜值中上的行业可以像空服员这么黑的
作者: sky781125   2019-07-14 17:49:00
同意
作者: TBBT (一步又一步)   2019-07-14 17:54:00
炸弹是105法条构成要件不同,这篇对101解释很正确
作者: kimi0318 (uuu)   2019-07-14 17:57:00
安佐到底为什么在美国蹲这么久的监狱啊?要不要来一篇学生对于人际社会信任的崩解
作者: kevabc1 (abc1)   2019-07-14 18:04:00
思考什么事?? 机场乱说话都带走了 直接影响飞行员性命的玩笑可以随便开?? 还公司员工欸
楼主: APC ( 能搞革命 我很快乐 )   2019-07-14 18:05:00
倒是很期待法院的判决结果,但应该要等很久
作者: cheaptool (小太阳)   2019-07-14 18:06:00
看完后,很后悔我干麻不直接end
作者: ja2200 (平)   2019-07-14 18:13:00
电爆&下料都能护航
作者: solsol (乱风)   2019-07-14 18:28:00
因为电爆霸凌护航不了的话,刑事无罪,民事掰掰机率还是大
作者: sophiaveryq (想念)   2019-07-14 18:49:00
通篇概念简单的说就是对待工会干部要宽容,人家是劳权ㄝ
作者: blackalice93 (白白)   2019-07-14 19:03:00
哦...法扶会啊...那这位大律师记得去帮他们免费打官
楼主: APC ( 能搞革命 我很快乐 )   2019-07-14 19:08:00
天下没有免费的东西,成本转嫁罢了
作者: sammy98 (军)   2019-07-14 19:14:00
看到“和平协议后解雇2名”这一段我就直接end
作者: hambear (每人皆有知亦皆无知)   2019-07-14 19:24:00
不要扯东扯西 飞安不是鬼扯
作者: noryb (Byron)   2019-07-14 19:33:00
"资方间谍"律师是否有证据指出检举人是资方派来的?补嘘!
作者: deep0723 (Fulberster)   2019-07-14 19:50:00
去跟法官说吧
楼主: APC ( 能搞革命 我很快乐 )   2019-07-14 20:26:00
应该先到检察官那边?
作者: dbdudsorj (..)   2019-07-14 21:09:00
看作者头衔就直接END了 呵呵
作者: chachaemail (加强圈)   2019-07-14 21:47:00
我如果是他学妹,看到电爆会很害怕。如果是机师,看到加料会觉得心里不安。这样的员工其实真的该注意,尤其是很注意安全的行业。请不要只以单一的角度去看,要想想那些看到之后心里会恐慌的人。想一想如果黑帮的人脸书上,说要对l人电报,相关的人会不会恐慌会不会报警
作者: hnjsh (Noldor)   2019-07-14 22:09:00
继续给这群人绑架当肉盾闹才是信任危机
作者: deep0723 (Fulberster)   2019-07-14 22:12:00
有些人的逻辑真的很可笑 是怕她真的去做才会说危害飞安而不是因为看到他发言怕被她加料所以危害飞安
作者: cyclohexane (Xuan)   2019-07-14 22:49:00
律师说的话能听屎都能吃
作者: kenichisun (爷)   2019-07-14 22:54:00
去跟法官说吧
作者: bill0403 (喔卖尬)   2019-07-14 23:15:00
报导者 真的很偏颇
作者: airflow (享受压力)   2019-07-14 23:33:00
我相当个好人~ 去跟法官说吧!
作者: lgshhpi (^^)   2019-07-14 23:40:00
直接end~破坏劳权的就是这些人
作者: lzhhilly (人海中遇见你)   2019-07-14 23:51:00
报导者其他贴文都颇有水准 但长荣罢工偏得超夸张
作者: diogofseixas (傲视人间笑红尘~)   2019-07-14 23:56:00
工会的律师,假装公正第三方啊
作者: seraph67 (菜头)   2019-07-15 02:15:00
从林奕含案到现在长荣案,你报导者确定还要自己砸自己招牌吗?
作者: szczerbiak (K)   2019-07-15 02:58:00
强辩
作者: tequila2 (新的开始...)   2019-07-15 05:14:00
等你去坐到加料飞机掉下来时你就不用再来发废文了
作者: ruo01332000 (EDGE)   2019-07-15 08:19:00
看了一半拉上去才看到吴俊达三个字 浪费我的时间
作者: diasa (ad)   2019-07-15 08:32:00
律师你自己慢慢去思考吧
作者: haskey (haskey)   2019-07-15 09:42:00
去跟法官说吧~
作者: g3sg1 (ACR入手!)   2019-07-15 09:52:00
去机场说身上有炸弹吧 然后被捕时记得用这套说词辩护看看
作者: d88647511 (Ricky Rubio)   2019-07-15 09:52:00
脸书说要潜入白宫帮川普加料 不知道FBI会怎么处理
作者: mussina27 (斗魂)   2019-07-15 10:38:00
#发文前想一下,你的良心不会痛吗
作者: superkids5   2019-07-15 14:32:00
就被点名不写有利大工会的就是假新闻啊
作者: orangeheart (^^)   2019-07-15 20:32:00
又必要护航空姐成这样吗
作者: gnipiuh (hpw)   2019-07-15 23:18:00
去法院讲啦!
作者: moonchaser (Moonchaser)   2019-07-16 08:51:00
护航的姿势真难看
作者: S52R   2019-07-16 10:43:00
废文还那么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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