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suntex01 (tears in my heart)
2019-06-22 11:12:40※ 引述《ahodes (宇宙护卫队)》之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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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法
: 第 111 条
: 法律行为之一部分无效者,全部皆为无效。但除去该部分亦可成立者,则
: 其他部分,仍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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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share: 长荣用意是要证明劳工董事不合法吧,省得工会持续跳针说 06/22 10:33
: → Ashare: 资方无法协商~ 06/22 10:33
: 嘘 sinju1204: 长荣主张非法罢工是他的权利 何来滥诉 你举的例子是告 06/22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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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本裁判实务上认为滥诉, 是以显无法成立的理由提告,
: 即诉讼权滥用, 以损害他方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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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你会提到这点应该至少有点法学背景啦.
问题是你提民法有两个要件,一是行为要部分无效.
二,是除去该部分亦可成立.
那问题来了,什么叫行为部分无效?什么教除去该部分亦可成立?
到底符不符合要件不就要律师去法庭上攻防让法官判出来的?
还是你觉得你自己就法官,可以自由心证的认定就有法效可以强制执行?
上法院本来就不一定要有结果,本就是达到目的的手段之一.
法律上有争议不就是该上法院给法官判?难不成找你调解?
滥诉是个问题没错,但不是所有都是滥诉.
PS.说真的,罢工对于争取自己该有的权利我觉得合情合理.
但是麻烦想要钱的话至少付出点心思做点功课.
之前协商那么多次没直播就算了.但这次直播好歹资方会怎么说都大底知道了.
人家资方都还知道至少要做个牌子把计算公式放媒体前给人看.
说长荣薪资比不上卡达,ANA,那把公式写出来给大家看到底差多少.
只会一句只有排名比得上,薪资比不上, 谁知道到底是跟他航差了1%还是20%?
要反驳资方的数据拿出来算给大家看阿.干,连要钱该做的功课都不会是有多懒?
至少资方还懂得要想办法用媒体操作观感,减轻舆论压力.
结果工会派出的没个能打的.就都只会感觉,连律师都草包.
特别是那个曲佳云,自己都说公司这两年90元的说法跟算式都一样.
靠要,自己诉求是90元不够要涨到150元, 那不会拿出算式来反驳资方说法吗?
两年来都提不出个所以然来是有多废?人家都请劳方提出自己的算式了.
是真的要让大家认为空服员就只会化妆漂亮,脑袋空空,替代性高吗?
还是觉得公司管理靠感觉觉的应该是多少就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