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一个基层公务员 会有这样的问题不外乎现在的制度
研考审计1999监察院市长信箱首长信箱各式各样的管道铺天盖地...
而我们只是小小的基层公务员阿...
建筑管理(使用管理)单位,常常说 这不是违章 骑楼垫高无法可管
请回归市区道路条例
营建署也编列经费办理骑楼整平
但奇怪的是因为骑楼属于私权
于是办理整平前要取得用户同意书才能动工
于是产生很奇特的现象
使照拿到后不管=>民众游客反映骑楼难走都是占用摊贩高低落差=>
国家编列大笔经费=>地方政府跪求用户同意=>民众大怒门前不能自己爽用?
这样的一个奇特现象
其实整平的出发立意都很良好 我在京都出了地铁拖着行李畅行无阻我也很向往
但是台湾却不是这样的 使用管理说 那不是违章 请用市区道路条例
建筑管理说 我有指定骑楼高程阿 后续不管我的事 请用市区道路条例
偏偏市区道路条例....大哥 其实好像规定的是骑楼进出人行道与道路的高差
ㄟ 那位啥不符合了建筑法 建筑管理单位或使用管理单位都说无法可管可罚???
实在不董 于是出了台北 骑楼寸步难行...
难道不是一种怠政吗?
然后中央才用大笔经费 要求地方政府配合办理
如果真要办理骑楼整平 干脆修法给执行者武器不是更快..
还要取得同意书 取得困难执行不佳 (台北能为啥你们不能??) 我们也想阿...
对于法令实在是让非建筑背景的我困扰 不过似乎还没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