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骑楼的问题

楼主: Rodik (...一整个差)   2016-12-05 22:43:15
小弟任职于公职,因业务上一直对于骑楼的规定有疑问
因本身非建筑背景(又土又木) 只好上来求教各位先进
现在内政部营建署推行很久的"骑楼整平计画",在执行的过程中
一直有部分的疑问始终无法走出这个循环:
1.骑楼是私人土地,但需留供公众通行使用,
建筑法第43条:建筑物设有骑楼者,其地平面不得与邻接之骑楼地平面高低不平。但因地
势关系,经直辖市、县 (市) (局) 主管机关核准者,不在此限。
既然都规定了 那不平还要花公家的钱去整平???实在无法理解
2.骑楼妨碍通行的问题。小弟问了很多县市政府,
当骑楼有店家私自垫高妨碍通行,很多县市政府的作法都是:
依据"市区道路条例"第9条规定:
市区道路两旁建筑物之骑楼及无遮簷人行道地平面,应依照市区道路及附
属工程设计标准及配合道路高程建造,不得与邻接地平面高低不平。
前项地平面因建造时无指定高程或因地形特殊致未与邻接地平面齐平者,直辖市、县 (市) 市区道路主管机关得视都市发展需求,指定路段编列预
算,或得与该建筑物所有权人、使用人或管理人共同负担工程费,统一重修。
第一项地平面因擅自改建致不合市区道路及附属工程设计标准或造成阻塞者,直辖市、县 (市) 市区道路主管机关应以书面通知该建筑物所有权人
、使用人或管理人限期于二个月内自行改善。
这实在太吊诡了,市区道路条例规定的不是市区道路范围吗
那为啥要拿明朝的剑斩清朝的官?更吊诡的是,
上开第9条的说明,应该说的是骑楼与面外的道路或人行道的高差,
怎么都会拿来解释骑楼与骑楼之间呢??
小弟驽钝,恳求大家解惑,感谢!!
实在不懂骑楼整平的依据究竟在哪???
建照取得不就应该有指定骑楼高程了吗...
违反建筑法第43条怎么不用建筑相关条例处理反而用市区道路条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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