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店名:MYDAY海外购物站 买对股份有限公司
二、地点:台北市
三、时间:104年11月24日
四、此店“非好店”的原因:〔请简明扼要填写〕
买方.付费请买对股份有限公司下标购买日本YAHOO之商品(键盘蓝芽传输器).买方已得标
并完成付款1610元.但买对股份有限公司却告知.此为管制商品(含电池)不能交易.还要买
方支付四百多元的赔偿金给该公司.后买方与该公司持续购通.最后的结论是赔偿金额有减
少.但买方还是要支付大约2百多元来做赔偿.且至今仍然拿不回已汇款的剩余金额与购买的
任何商品.并且买对股份有限公司也不愿意与我沟通.买方最后提及若该公司不愿处理.只
能寻求消保官.但该公司只回答会配合.买方至今申诉与求偿无门
五、事实经过:
104年11月24日下午.本人第一次使用了MYDAY的日本代标服务.购买了HHKB键盘专用的蓝芽
传输器
http://www.myday.com.tw/a_myday/product_view.php?apiname=api_japan_yahoo&itemcode=k201025979
网页中并没有任何注明此商品买方不能下标购买.也没有任何说明此为管制商品不
能寄送回台.而买方也完全不知道此商品为(电池类)管制商品
http://www.myday.com.tw/a_myday/category.php?act=1&api=jp_yahoo&seller=&keywords=%E9%9B%BB%E6%B1%A0&categoryid=&store=0&item_status=0&lower_price=&upper_price=&search_option=1
此为用该系统搜寻关键字"电池"的网页.下拉网页选择充电池的商品后.会立即跳出视窗说
明此为限制购买的商品
PS.此管制商品电池.连网页买方都不能成功开启.就更不可能误触下标购买.也就不会有买
家误触下标的问题
1.此为该代标系统服务商(买对股份有限公司).之网页设计上的严重疏忽与过失.该公司却
是以买方个人的疏忽为由.强行将买方已支付的汇款来做为违约金的支付
2.而且最扯的是买方在当天得标后一个多小时都没有接到MYDAY的客服人员来电告知此商品
有问题不能寄送回台.当下完成汇款后大约过了三分钟.马上就接到MYDAY的客服告知.说已
将我的案件变更为弃标处理了...说我下标的商品是管制物品.不能寄送回台.并且要支付
包含他们公司的代标费250元.以及银行汇兑款等等.总共要付4百多元做为违约的处理费用
六、备注:目前已向消保官送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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