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keiiy49 (失控貓)
2014-07-09 14:11:40以下是替店家的店员代PO,我不是店员,希望大家都能理性沟通
既然被录的店家都同意公开录音了 Ettu可以考虑公开不然那篇的推文我看也嘴不完
作者:
lmfhahha (Pixie)
2014-07-09 15:02:00建议公开录音档,免得变成罗生门各说各话
作者: EttuSaisKiss (果子狸) 2014-07-09 15:21:00
推愿意出来面对,录音档上传中.澄清1)店面时并没有说除了送洗外愿意换新,直至第三次沟通仍没表示愿意换新2)误听第一次电话是店长我很抱歉,事实是有说开店四年
作者: heysatine (麦缇莎) 2014-07-09 15:48:00
推,店家处理得很好了阿
作者: EttuSaisKiss (果子狸) 2014-07-09 15:49:00
作者:
stacy18 (史黛西~)
2014-07-09 16:07:00那个...妳录音档网址好像留错囉!
作者: udofu (油豆腐) 2014-07-09 16:13:00
得了便宜又卖乖,店家明明就很有诚意解决问题,也退款了,到底还有什么好抱怨?!
Ettu先去问人怎么用dropbox吧 真的还不会就用youtube
作者:
dogherO (自身有病自心知)
2014-07-09 17:30:00等录音档+1
我建议店长可以读一下消保法瑕疵请求权,应为七日,涉及个人卫生(穿过)则不可退换,避免日后惹争端
作者:
red2010 (红)
2014-07-09 17:53:00等录音档
实体无七日,瑕疵无时间限制但是得举证.七日那是犹豫期和瑕疵担保是两件事情.
作者: echocho (Poooo) 2014-07-09 19:14:00
等录音档突然间发现居然是笨板祖先雨衣文主人!! (离题)
楼主:
keiiy49 (失控貓)
2014-07-09 19:16:00靠妖.....这样也被认出来
作者:
dowcher (monkey)
2014-07-09 20:04:00路过 想听录音档
作者:
s850284 (梨小丽)
2014-07-09 20:47:00原来是雨衣主人,难怪我一直觉得帐号很熟悉!
作者: emilyfu (爱蜜莉) 2014-07-09 21:55:00
也许店家一开始处理的不够但已经释出善意,希望和平落幕。
看完2篇文章,只能说原po和店家各有各的理,不过看完后觉店家已释出诚意了,相信其他店家不会退钱或换货吧,因为因为我也碰过这种问题,所以觉得店家已经处理不错了,恩~~我想态度这种问题就见仁见智囉~因为也无从还原起~~店家现在也只是希望原po不要生气了~那么原po何不就让他过去ㄌ!!
作者:
cyh33 2014-07-10 08:48:00既然有另一方声音出现了 也请原PO公布录音吧
作者:
lmfhahha (Pixie)
2014-07-10 10:49:00录音档呢???
可能后来自己听了一遍录音档觉得会被洗脸 不敢放了吧
作者: pondexter (胖呆) 2014-07-10 11:55:00
看来就像店家说的,原po有省略自己说的话,不敢放了,选择消失
作者:
doghouse (抓不住夏天的尾巴)
2014-07-10 12:34:00录音档 录音档 录音档
作者: gor412 (登登) 2014-07-10 12:40:00
所以你们店开几年@@?不然原po怎么会知道?
作者: EttuSaisKiss (果子狸) 2014-07-10 12:47:00
先前贴错连结,后来经版友建议录音档拿来自保就好无需在此公开,因此决定不补档.我尊重店家表达的权利只是双方对事实认知不同.不会生气,感谢版友们关心
哪个白痴网友的建议? = =店家只说你可以公布录音档没关系 又没说要告你 自保什么人家店家也只说希望真相大白而已 倒是你不知道在怕什么你这样那么不磊落的态度 只会让人觉得你问题比较大
作者:
cucat (cucat)
2014-07-10 13:18:00同意楼上
作者: pondexter (胖呆) 2014-07-10 13:25:00
这个板老是成为某些澳客用来威胁或打击店家的工具
作者: phills13 (phills) 2014-07-10 13:36:00
答案出来了,店家委屈了
就这样结案吧 大家心里有数就好 不用逼了再逼下去搞不好连录音档没有画面这句话都出来了
作者: phills13 (phills) 2014-07-10 13:46:00
写那么一大篇,最后三言两语带过,店家商誉找谁要去
作者: Mcgrady1 (我要复活) 2014-07-10 15:56:00
推店家 原po原本说店家的不对 现在又不用录音档 这啥鬼..那店家的名誉 原PO该怎么处理?网友建议是啥鬼?????
作者:
colaer (新手上路)
2014-07-10 16:01:00你当然不会生气 把人家写成这样该生气得是对方吧
作者: plovekinki (millywang) 2014-07-10 16:14:00
公开录音档,给店家一个公道
作者:
lmfhahha (Pixie)
2014-07-10 16:20:00好好笑!店家都请你公开录音档了,你还在那边说要自保,那位网友建议的要不要出来讲一下?篓子是你捅出来的难道不用给商家一个平反的机会吗?店家坦荡荡的态度令人赞赏,反观...呵呵,看来是非对错公道已在人心!当初那么义愤填膺如今看来只剩下满满的讽刺。补推店家
作者:
fge16 ( TT)
2014-07-10 17:08:00自保?录音档又不会不见或变造,对方也没说“你公开我告你”,要自保什么?还是你要等店家告你才愿意在法院放出来?如果真是误会,道歉一下不会怎样,重要的是你的“态度”。
作者:
yangway (休斯)
2014-07-10 17:32:00八成是有军师听过录音档 怕拿出来脸会肿
作者:
motabi (来像你是。)
2014-07-10 17:40:00网友建议很实际阿 一公开脸就肿了 只好建议自保
作者: springt (明媚鲜妍能几时) 2014-07-10 17:51:00
喂嘘文的你们嘘到雨衣祖先了
作者:
doghouse (抓不住夏天的尾巴)
2014-07-10 17:52:00没录音档只好回去嘘原篇了..
作者: EttuSaisKiss (果子狸) 2014-07-10 23:47:00
我愿意对我所言的真实性负担法律责任,若店家觉得商誉非常欢迎走法律途径!"商誉受损"
EttuSaisKiss 与其躲在推文,不如好好回文回应吧法律只是最后的手段,不是拿来放在前面说的
作者: EttuSaisKiss (果子狸) 2014-07-11 01:10:00
是,我会好好回复大家的讨论,推文内很难说明,等我一下
为什么要自D,是真的内容不符,心虚吗?原PO当初讲这样,现在反而自己不敢PO出录音,相信都乡民自有评判吧